封面圖片:《茶花女》(網絡圖片)
2011年的香港藝術節開鑼不久,但台灣的國際藝術節卻捷足先登,於2011年2月10日揭幕,第一場就是「兩廳院旗艦製作」,演出日本當代戲劇大師鈴木忠志導演的流行音樂新歌劇《茶花女》。我有幸獲邀觀賞,觀後一時不知如何下筆作評,不料返港次日就收到消息﹕台灣的各界文化評論家對之大加撻伐,甚至有人呼籲退票,當然也有人讚賞。
此種兩極化的反應在台灣早已司空見慣,足以證明台灣文化界「眾聲喧嘩」的熱鬧情況。我身為外來人,卻早已讀過《茶花女》這本經典名著,而據此改編的威爾第歌劇我也看過多次,但我對於這位日本大師卻一無所知,因此也願藉此機會學習。兩廳院出版的大型雜誌《表演藝術》早在一月號就有數篇文章詳細介紹鈴木忠志,並為了配合此次演出出版一本鈴木自己寫的專著中譯本《文化就是身體》,我讀後獲益匪淺,但也因此領悟到為什麼我觀後若有所失的原因。我認為此次演出所揭示的問題是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巨大差異,也讓我思考戲劇改編的「跨文化」交流的困難。
肢體語言「詞不達意」
不錯,偉大的藝術作品可以恆古長存,也經得起改編,莎士比亞的戲劇即是一例,然而在改編的過程中如何落實到文化差異的層次?鈴木大師深通西洋戲劇,在書中從希臘悲劇到易卜生,廣徵博引,但他的「文化就是身體」的理論則是從日本的「能劇」和「歌舞伎」(kabuki)而來,特重下身肢體,動作較緩,呈現一種莊嚴和靜穆,用之於儀式性的希臘悲劇,可能表現出色,別有新意。換言之,這是一種「形式化」(stylized)的表演藝術。《茶花女》中鈴木把舞會場面完全形式化,與舞蹈無異,然而語言呢?
我本以為這是一齣新編歌劇,用的是台灣的流行歌,因此期望看到的是一種有創意的「後現代」式的「拼湊」(pastiche)戲,內中戲耍成份應該不少,也可以藉此諷刺《茶花女》的煽情傳統。不料觀看時才發現,它基本上還是一齣很嚴肅的話劇,只不過加上十三首台灣流行歌曲而已(另加一首威爾第歌劇中的序曲,聊備一格,或許是作一種「互文」致敬)。說話的份量遠比音樂為多,因此評論此劇勢必正視語言的問題。
鈴木的表演藝術顯然以肢體語言為重心。他在書中以貝克特(S. Becket)的荒謬劇為例,認為語言是身體行動的一部分,而「語言離開一般的身體性關係,成了為了說明語言本身而存在的東西」的時候,它的「身體性」就會非常稀薄,甚至消失(見中譯本第六十一頁);貝克特的戲劇往往不注重對話,而用肢體和靜默來反照出人與人間溝通的困難。
然而《茶花女》原是十九世紀一本小說,後由作者小仲馬改編為話劇,和貝克特完全背道而馳。它是一部有社會性的煽情戲,不重說話行嗎?我在觀看時不禁臆想﹕也許乾脆把全劇變成啞劇算了,再配以幕後的歌曲和音樂,說不定效果反而更好,如此則《茶花女》只剩下故事的軀殼,語言盡失。
此次演出的最大問題就出之於語言。說明書上只提到此劇的導演和編劇是鈴木忠志,「劇本編修」是林于竝,那麼鈴木的日文劇本是否出自他本人手筆?或出自日文翻譯的小仲馬劇本或威爾第歌劇的劇本和歌詞?林于竝是否照日文譯成中文?果是如此的話,為什麼中文的對話中有不少五四式的文藝腔?彷彿借用了劉半農的劇本也許鈴木認為這一切都不重要,但戲劇既然是溝通的藝術,——「劇場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的形式」,那麼溝通的對象——觀眾呢?
亂用語言 違反嚴肅本意
劇中有一場戲,是男主角亞芒的父親私自拜訪「茶花女」馬格麗特,在威爾第的歌劇中,這一幕是重頭戲,音樂與歌詞都極為感人,茶花女的高貴品格在此展現無遺。但當晚的這場戲卻令不少觀眾失笑,因為用的是台語,這本不足奇,據說那位飾演父親的演員說的還是電視劇中的台語;還唱了一首歌《愛拼才會贏》,原來是台灣選舉的時候唱的,用在此處顯然不倫不類,當然觀眾會失笑,其效果完全違反了鈴木嚴肅的本意。
由這個例子可以看出﹕語言並不能等閒視之,何況歌曲。這十三首台灣流行歌,我覺得只有最初的《何日君再來》(以二胡奏出)和最後的《綠島小夜曲》較為適合劇情,其他都顯得勉強。況且演員唱時,不准用擴音器,也不准用歌劇訓練的唱法,而以「原汁原味」的原聲唱出,而且演員在歌唱時又必須注重肢體動作(演亞芒的尤其如此),聲音和身體湊不到一起,戲劇性大減,更不必提是否可以引起台灣人的集體回憶了。
鈴木說,「戲劇的歷史是對於異文化之間應如何對話,以及與異文化之間如何共存的思考歷史」,一點不錯,我十分贊同。然而鈴木自己是否對於「異文化」下了足夠功夫?不論他是否懂台語或國語,他顯然對於中文的掌握不足,面對台灣式的中華文化的敏感度也不夠。不論他的戲劇理論如何高深,甚至成一家之言,但實踐起來還是要經過「異文化」的考驗。
此次演出是一場實驗,我認為台灣的演員已經盡了全力,不能過於怪罪。責任完全在導演,即使是大師,也免不了遭到一兩次「滑鐵盧」。
原刊於《亞洲周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