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ESG對上市公司而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並非是每年一次敷衍、應酬的報告,而是一項企業需要認真看待的事情,現在已延伸至在申請上市時,需要制定良好的企業管治及ESG政策,可使新上市的公司持續受惠。按香港交易所更新後的指引信GL86-16規定,上市申請人須在招股章程的業務部分載列ESG相關事宜。由於招股章程須予整體審視,上市申請人宜考慮是否需要同時在其他部分提及ESG事宜。
ESG顧問會因應企業的不同情況用港交所應可的框架:
1. CDP:氣候、森林及水資源2020調查問卷(Climate Change, Forests and Water Security 2020 Questionnaires),協助公司向持份者提供氣候、森林及水資源資訊的問卷。
2. 氣候披露標準委員會(Climate Disclosure Standards Board):氣候變化報告框架(Climate Change Reporting Framework)、環境和氣候變化信息報告框架(CDSB Framework for reporting environmental & climate change information),協助公司在主流報告(如年度報告)中匯報環境及氣候變化訊息的框架。
3. 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ices):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的《企業可持續發展評估》(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 for inclusion in the 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ices),協助公司識別及優先考慮投資者認為重要的可持續發展因素。
4.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GRI):全球報告倡議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是全球首套涵蓋廣泛環境、社會及管治題目的匯報標準及最佳常規。
5. 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ISO 26000:2010社會責任指引 (ISO 26000:2010 Guidance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用以澄清社會責任,幫助公司將原則轉化成有效的行動的指引。
6. 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跨國企業指引(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載有各國政府對跨國企業履行負責任商業行為準則的建議。
7. 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披露工作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簡稱TCFD):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披露工作組建議報告 (Final Report: Recommendations of the TCFD),在財務報告中披露氣候相關財務資訊的建議。
8. 聯合國發展計劃(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可持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已發展及發展中國家須共同逹成的17個目標,當中包括處理氣候變化及環境保護等目標。
9. 價值報告基金會(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國際整合性報道架構(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Framework),列出準備整合報告時需遵守的指導原則及內容要素,以及相關基本概念。
10. 整合性思考框架(Integrated Thinking Principles),一種用於全面考慮組織使用或影響的資源和關係,以及在創造價值時它們之間的依賴關係和權衡的管理方法。
11. SASB準則(SASB Standards):77套行業特定的準則,以協助公司識別其行業內典型公司就財務重要性而言最基本的可持續發展主題及相關的指標。
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與大灣區碳中和協會及灼見名家立場無關。
作者簡介
邵志堯博士為大灣區碳中和協會理事、大灣區碳中和協會發起人及創會會員沛然環保(股份代號:8320)高級顧問、多家大學客座講師、全球零碳聯盟專家委員。邵博士現職香港華業金控集團負責人員和兼任宏海控股集團(股份代號:8020)。邵博士取得香港理工大學建築測量專業文憑、南澳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以及江西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並獲取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會員以及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專業會員資格。邵博士於地產行業擁有逾30年銷售及市場推廣、項目管理及顧問服務經驗。他曾於多間主要地產發展商任職,包括瑞安房地產有限公司、港陸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現稱中泛置業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及新昌營造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