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關於改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落實後,香港選舉的意義和文化將發生重大轉變。回歸以來的歷次選舉,都是建制派和反對派兩大政治陣營的對壘。反對派的政治宣傳,把自己叫做「民主派」,把支持中央和特區政府的黨派叫做「保皇黨」,彷彿誰講愛國、講支持政府,誰就是「民主的敵人」;他們的宣傳,就是叫選民支持「民主派」,反對「保皇黨」。有學者說,香港過去的選舉議題,都是政治議題,其實只是這個意思。
愛國是參選必要條件
全國人大的決定落實之後,愛國成為參選的必要條件;所有候選人都要由選舉委員會提名,都要通過候選人資格審查,都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別行政區,不能以對抗中央政府、違反一國兩制的主張為政綱。候選人提出的政治訴求,包括爭取民主,都不能牴觸《基本法》、《港區國安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定。過去反對派慣用的政治口號,不符合愛國標準的,都不能再出現在參選政綱裏。
有些人說,將來的選舉已沒有意義了,很多選民都不會願意投票了;這是完全錯誤的判斷。首先,正如中央官員和行政長官強調,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目的並不是要令議會裏完全沒有反對派。在新的選舉制度下,候選人必須是愛國者,但並非不可以反對任何政府政策。反對派或者「泛民主派」也有愛國者,但他們不可以只靠貼上「民主派」的標籤便贏得選票。要讓選民知道如果把他們選進議會,他們對維護一國兩制、保持香港穩定繁榮會有什麼貢獻。
單憑愛國並不能贏得選舉
另一方面,建制派候選人也不能單憑愛國便贏得議席。有內地學者指出,中央要保證愛國者治港,「決心打造的不是橡皮圖章或忠誠的廢物,而是賢能的愛國者」。這目標也會體現在選舉裏:既然所有候選人都通過了資格審查,都是愛國者,大家便要在愛國這共同基礎上競賽;要贏得選民的支持,便要比見識、比能力、比素質。到時的競爭,可能比過去更激烈、更具挑戰性。
當所有破壞一國兩制、勾結外國勢力、損害香港穩定繁榮的「反中亂港」分子禁止成為候選人,選民才有真正的選擇, 可以選出維護一國兩制、建設香港的賢能進入議會,保證議會有效運作,履行它的憲制職務。也只有這樣,香港的選舉制度才可以按《基本法》的規定,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發展,達至普選的目標。
原刊於《香港仔》,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