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8月底就香港政改的決定不但受到泛民立法會議員的強烈反對,最近更引發學生運動和佔中的羣眾抗爭(幸好至今仍得以和平克制地進行),香港正面對回歸以來最嚴峻的政治危機,香港安定繁榮能否維持,變成未知之數。在此危急存亡之秋,香港政界人士和各專家學者有責任進行認真的協商,為目前的困局尋找出路。本文旨在拋磚引玉,促進討論。
學生領袖和佔中發起人提出要求特首下台、重新啟動政改五部曲等訴求,在目前的政治現實情況下似乎是沒有可能被中央方面接受的,要求中央改變或撤回人大決定中定出的特首普選框架,可謂緣木求魚。泛民議員準備啟動彈劾特首程序,也將徒勞無功,因為實在看不到有足夠證據顯示,特首犯有《基本法》第73條提到的「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
第二輪諮詢盡量實現最民主開放
人大決定已成鐵案,唯一的出路便是在人大決定的框架下,在第二輪政改諮詢時盡量實現最民主開放的可能性,例如十三學者的名單投票制(提名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採用較低門檻,產生三名參選人後,在第二階段,由提名委員會對三人名單一次過投票以過半數通過,否則提名委員會須重新提名)和楊艾文教授提出的通過承認白票的有效性讓選民「守尾門」的做法(候選人在普選時要得到所有投票的選民的過半數支持才能當選,否則提名委員會須重新提名)。有了具體方案之後,政府可委任前首席大法官或其他有威望的人士,成立獨立的民意評估機構(有如負責評估港人是否接受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的民意評審機構),然後由立法會就政改方案表決。如果表決結果偏離主流民意,特首應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啟動重選,讓市民有機會通過立法會的選舉就是否支持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表態。這樣,關於所謂「袋住先」或原地踏步的決定最終由香港全體選民作出,應該是最符合法治和民主原則的解決目前政改困局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