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政府一方面致力在全球招攬人才,但對撤銷樓市辣招,令優才享有如同普羅香港市民一樣的置業政策,卻「闊佬懶理」,難以留住人才。文章一出,多位地產界友好紛紛透過WhatsApp或電話聯絡我,表達支持和認同,有地產發展商的好朋友更提供實際例子,希望我能透過文字與大家分享。
優才政策 只尊重財能
這位發展商朋友直斥政府的所謂優才政策,完全是不尊重優才。試想想,年輕的小伙子剛出來社會工作不久,他們有的是才能而非「財能」,要他們墊支買樓,又要付上高昂的額外稅款,待取得身份證後才可以退款,實在很困難。尤其是要他們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30天內須繳付樓價30%的稅款,更是一個落地生根的大門檻。這個優才計劃只會變得虛無,優才來港只能取得身份證,政策落唔到地,就留不住人才。
過去幾年,香港有數十萬人移居外地,我們確實很需要人才,這個如此虛無的計劃,不會令到優才真心留港、服務香港。買不到樓,他們留在香港也不會長久,情況就如90年代的溫哥華。當年的移民潮可見,如果移民在居住地買不到樓,他們不會停留得耐,很快就會因為居住問題而遷離。
試問,政府這樣的政策,香港如何與世界各國競爭?在外國,為吸引人才,他們會為這些移民的優才提供很多資助,如稅務上會給予優惠,或住屋方面有一系列配套,讓他們盡快融入社會,成為國家或城市的一員。存在感對一個人是十分重要,對優才來說,他們選擇多,港府若不留人,待他們拿到了身份證後,就會一走了之。試問特區政府,是否想為他人作嫁衣裳?
非炒家 也有需要購買第二單位
政府的樓市辣招,除了對優才有影響外,香港市民都深受影響,身邊有很多朋友不是投資者或炒家,切切實實地有需要想購買第二個單位。由於購買第二個單位須繳付樓價15%的稅款,令他們擱置買樓計劃。最常見是父母都已經60、70歲,作為子女,出來工作多年後都開始有一定經濟能力,希望盡孝回報父母,購買一個單位讓老人家住得舒適或方便照顧。但父母年紀老邁,他們不便直接持有物業,也為了避免業權訴訟或遺產問題。由於稅款金額龐大,所以他們唯有放棄置業。
另一方面,很多有能力的父母都希望為子女日後生活有個保障,都會預早為他們謀劃購置婚後居所。但為了避免他們變成「大懶蟲」,私下將物業出售套現,唯有以自己名義多購一個物業,待子女稍大些或婚嫁之時才將物業轉歸他們名下。但是額外印花稅同樣令他們處於進退兩難的局面。
可憐天下父母心,樓市辣招為香港不少家庭帶來住屋問題,希望政府真的能夠好好檢討這項政策是否仍需要存在,以及能否配合現時市場狀況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