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7月下旬,韓國在城南市舉辦世界跆拳道盛會(Taekwondo Hanmadang),各地的選手參考流行文化,在團體賽以不同的風格演繹跆拳道的特色。深圳一間民營的跆拳道館自行報名並以旅遊簽證參加賽事,以自創的「跆拳殭屍舞」力壓群雄,奪得冠軍。
觸目的賽果惹起內地網民兩極的熱議,大多數都是只看截圖或片段的回應──有「自取其辱」的批判,也有讚揚創意的反駁。最後,相關的影片及帖文相繼下架,該拳館被中國跆拳道協會作出懲處,取消參加全國相關賽事的資格,而殭屍舞的設計者亦被取消教練資格。
事件引起海外華人社會的關注,主流意見傾向欣賞創意,同情被罰者。
跆拳殭屍舞的主題
這次南韓國技院主辦以”Hanmadang”(盛會)為名的跆拳道賽事,與本年5、6月間在阿塞拜疆舉辦的世界跆拳道錦標賽有許多不同之處。主要分別在於,前者是團結愛好者和推廣跆拳道的競賽,後者是各國選手在擂台上的肢體較量,以武術造詣決定勝負。換句話說,團體賽殭屍舞的設計含有表演藝術的元素,而且要體現舉辦盛會的宗旨──凝聚士氣、以流行文化推廣跆拳道。
如果以武術相關的角度完整地觀看那場殭屍舞的錄影(註1),或可作這樣的理解:它獲獎的主要原因是「主題正確」,比其他代表隊的演出更能提升跆拳道的形象。
殭屍的刻板造型和機械式動作在武術上有強烈的象徵意義──據一般人的觀感,中國傳統武術在人事上重視師承、門派、輩分、尊卑,不利於演化更新;在教學上重視招式、套路、站樁(扎穩馬步)、對拆、推手,並以木人樁為練習對象,標榜形式而不重視實戰散打,很易成為舞台上虛張聲勢的花拳繡腿;在理念上,受制於動物或自然界的比擬,加上哲學、宗教思維的附會,甚至流於武俠小說的吹噓。
殭屍舞的中段,表演者先後甩掉殭屍的衣冠,擺脫桎梏,然後揮灑自如,打出更多跆拳道靈活的動作和跳脫的風采。這樣的轉折是其他參演代表隊沒有的。這個面對國際武術愛好者的表演,對不在場參與的中國武術界而言,是無可回應的揶揄,是否適宜,的確有可商榷的餘地。至於當事團體和個人受到的懲罰是否公允,是另一個嚴肅的課題。
國際形象的顧慮
其實任何一項國際賽事,參與者奪取獎牌的初心除了要得到自我肯定,就是提升族群的國際形象。試想,如果把那一隻一隻「殭屍」裝扮成張三丰、黃飛鴻、葉問、李小龍、德川秀忠、姿三四郎、大山培達、植芝盛平、比利、泰臣、大衛、哥利亞……最後都被跆拳道的武功凌駕超越,肯定會招惹更多是是非非。
又或者循另一方向想像,如果內地官方主辦類似的中華武林盛會,有隊伍仍以殭屍舞的形式參賽,不過甩掉清朝衣冠的角色變成大眾認同的哪吒、孫悟空、李小龍、洪金寶、甄子丹、李連杰、吳京、楊紫瓊……效果就不一樣了──殭屍的形象未必討好,但洋溢傳統武術脫胎換骨、蛻變更新的氣象,肯定不會惹來批判和懲罰。
殭屍是怎樣煉成的──尊嚴、監察與創意之間的分寸
公共空間的交往和社交媒體的應對,是現代人不能擺脫的生活常態。身處不同的場境、面向不同的對象當然要有不同的講究。這是應有的公民意識,亦是個人成長的考驗。不過,社會的包容量度既體現文明開放的風範,亦有助啟發創意,互相砥礪制衡,推動文化合理發展。無論政治、文化或者經濟民生,每一次風波都是促使我們邁步向前的成長功課。執一廢百、墨守繩規,正是殭屍賴以煉成的詛咒。
事有湊巧,內地近日就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進行公眾諮詢,其中一項新增草案指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或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言論,都會受到處罰。(註2)幸好,公眾諮詢仍可發表不同意見。處理此事,必須體察民情、廣泛聽取民意,以包容量度,在「民族尊嚴」、「民意監察」與「文化創新」之間掌握分寸。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註3),堵塞負面的敏感言論,對於族群自我更新來說,肯定只有負面效應。
記得孔子說過:「道(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註4)欲發揚中華民族精神的當政者,慎之,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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