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問朋友借了錢,逾期不能歸還,問我有冇好的藉口,佢已經試過話將所借到的錢買了股票,誰不知股票停牌,畀債主鬧到失暈,債主話當時借錢畀佢是因為老友有急用,而不是買股票。
老友於是話所借得的錢購買了債券,現在債券遲遲未能兌現,結果一樣被債主鬧到失暈,現在老友唔知道可以用什麼理由唔還錢。
基金經理不應貿然發表意見
有其他朋友教老友話所借得的錢借了畀其他人,那些人沒有還錢,所以冇得還錢,這是三角債,唔關佢事,我話這是講唔通,這並不是三角債,除非老友的債仔是他債主的債主,才可以構成三角債。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資金進入了國內,現在唔知道什麼原因出唔到境,如果資金可以出境就立刻清還所有債務,老友姑且一試。
最近有基金經理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在國內的資金不能離開中國,我相信冇人了解實情,但基金老闆公開發表,只會將事情愈搞愈喎,資金離開更加要釐清所有責任與稅務,令資金離開更加遙遙無期,一般基金經理都會先了解實情,不會貿貿然發表意見。
老友話筆者的方法行不通,債主話有戶口在國內,叫佢將欠債轉到債主的國內戶口便可以,老友於是跪低,要求債主准許延期還錢。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