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後,8月10日持法庭手令採取搜查行動,並在全港多區拘捕9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齡介乎23至72歲,他們分別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第29條,及涉嫌串謀欺詐。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消息指,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他的次子黎耀恩、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及另外兩名男子,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
警方帶黎智英到西貢遊艇會調查
8月11日早上10時55分,警方兩部車駛入西貢遊艇會花園。據指,黎智英的代表律師亦在場。現場有遊艇會人員阻止記者拍攝。
至早上11時許,警方一輛私家車駛近浮橋外,多名警員將黎智英帶落車,有4至5名警員隨旁在側。他被帶到浮橋遠處的遊艇停泊處,之後他登上一首遊艇,警方亦登艇相信進行搜查。
港澳辦: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必須依法嚴懲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8月10日發表談話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警方當日依法對黎智英等人採取的拘捕行動,強調對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依法嚴懲。
發言人表示,香港一些反中亂港分子長期以來「逢中必反」,投靠外國和境外勢力,充當其政治代理人,協助其幹涉香港事務,對中國進行分裂、顛覆、滲透和破壞活動。在「修例風波」中,他們頻頻竄訪外國告「洋狀」,推動美國通過涉港法案,乞求美國對華和對港制裁,並與美國駐港總領館官員密會,合謀實施不可告人的勾當。可以說,美國之所以如此肆無忌憚地插手香港事務,在香港製造亂局,正是因為其在香港扶植和豢養了這些政治代理人,里應外合,狼狽為奸。
發言人指出,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實施的行為和活動,嚴重威脅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損害香港市民根本利益和福祉,是妨礙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治久安的禍患。此患不除,香港不寧。黎智英就是他們的代表性人物。他狂妄叫囂「為美國而戰」,參與策劃、組織、發動一系列非法抗爭活動,利用其所辦媒體製造和傳播謠言、煽動和支持暴力,並為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支持。對黎智英等人依法懲處,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它充分表明,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發言人表示,香港是個多元社會,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和極為廣泛的自由。但一國兩制的底線不容觸碰,法治不容挑戰。對於那些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運用香港國家安全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予以嚴懲,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