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日)反修例示威中,多區爆發警民衝突。警方多個行動惹起爭議,包括傳聞派「臥底」捉拿示威者、在港鐵站施放催淚彈、近距離向示威者開槍、被指打傷示威者眼部、沒有制止北角傳聞的「福建幫」打人等。
警方下午3時半舉行記者會,由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助理處長麥展豪、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及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將會見新聞界。
鄧炳強:在港鐵站發射催淚彈制止危險行為
鄧炳強批評激進示威者胡作非為,目無法紀,武力不斷升級。他們採取野貓性的手法,不斷改變策略,堵塞多條道路。
示威者不理警方反對,參與深水埗、銅鑼灣非法集結,並堵塞道路。部分示威者分散至長沙灣、九龍塘、美孚、尖沙咀、紅磡、銅鑼灣、灣仔、太古、鰂魚涌、北角、沙田、葵涌。
大量市民受野貓性的手法影響,多條道路被堵塞。示威者包圍並攻擊警署。示威者與持不同意見的人士打鬥,有兩名休班警在金鐘被40個暴徒毆打。
示威者游擊式地乘搭港鐵,昨晚霸佔葵芳和鰂魚涌站,作為避風港,以為警方不會在港鐵站執法,示威者阻擋警方視線,無視其他市民的安危。葵芳站的示威者企圖用丫叉向警察射鋼珠,警方發射兩枚橡膠子彈和一枚催淚彈制止危險行為。
警方指最令人髮指的是,示威者向警員掟汽油彈。有暴徒向尖沙咀警署掟汽油彈,令一名警員燒傷。
警方為了保護市民,用相應的武力驅散。因應示威者武力不斷升級,警方對示威人士多次警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拒絕離開,警方有責任用相應的武力制止暴力行為。
警方以情報主導的方式針對核心暴徒作出刑事調查,昨晚在銅鑼灣拘捕15名核心暴徒,也檢獲相關證物。
謝振中:警方有權進入私人地方拘捕示威者
謝振中表示,8月9日至12日警方共拘捕149人,包括111男38女,年齡介乎15至53歲,罪名包括非法集結、襲警、阻礙警方執法、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危險品作非法用途。
8月11日晚警方在銅鑼灣拘捕15名示威者,檢獲丫叉、鋼珠、雷射槍等攻擊性武器。8月10日晚,在黃埔拘捕2男1女藏有攻擊性武器,有預謀作出暴力行為。
警方表示,當警察有合理的懷疑,有權進入私人地方作出拘捕。有示威者進入商場、港鐵站等公眾場所,逃避警方執法,但法例賦予警方的權力,是不論有無人報案,在私人場所抑或港鐵站,如果警員有合理懷疑有違法人士藏身,警方都有權進入該場所拘捕,如有人阻撓,有機會干犯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
警方指出,掟汽油彈如同縱火,最高刑罰為判處終身監禁。
沒有警員喬裝記者
鄧炳強表示,因應6月活動發現核心暴力人士,被人質疑是帶頭挑起事端,包括掟汽油彈及射鋼珠等,警方進行情報主導的行動,用不同的方法處理,但會確保警員不會主動挑起事端及違法。警方有派員喬裝成不同的人物,包括切合場面會出現的人物。喬裝示威者的警察不會做違法行為。
網傳照片有示威者手持疑似氣槍,記者追問是否警員喬裝,鄧炳強否認。江永祥表示,沒有警員喬裝記者。
至於有多少人參與行動、何時開始行動,警方不便透露。
鄧炳強不同意警員「混入示威者當中」就是「白色恐怖」。他解釋,昨晚調查的對象並非普通示威者,而是持有致命武器的核心暴力分子。
警方會在合適情況下盡量展示委任證
有指喬裝的警員在拘捕示威者時,沒有展示委任證,是否有違警察通例,鄧炳強表示,根據警察通例,警方會在合適情況下盡量展示委任證,至於昨晚的個別事件是否可以展示委任證,他說日後可以檢視情況,是否可以做得更好。
少女受傷仍在調查 警員停職言之尚早
李桂華表示,已接手調查尖沙咀警署昨被掟兩枚汽油彈,當時警方要有支援才可行動,當時是7時30分,而少女受傷時間是較早時已有,他指只是看傳媒片段。支援的警員當時仍未到場。
記者再追問,現場當時亦有警員,警方亦有拍攝現場情況。記者並展示一張有布袋彈的眼罩,亦有記者目擊有布袋彈的眼罩。李指會邀請大家提供資料。記者再追問有關警員會否停職候查。他指是有確實資料令警方知道下一步如何處理,跳至停職候查此一步是太快。記者又問是否喬裝的警員所為,鄧炳強稱喬裝的警員不會作違法行動。
警方根據現場情況作機場驅散行動
記者指市民擔心警方會在機場使用武力驅散示威者。鄧炳強指,現場同事會根據現場情況作處理。江永祥稱只要示威者和平有序,警方不會干預。記者提出的假設式問題,如果示威者令情況難以控制,機場亦是重要基礎設施,警方會不會容許作破壞。
機場會否使用催淚煙,要視乎現場指揮官作決定,要用什麼層次武力有待現場指揮官決定。
問有多少航班會受到影響。鄧指現時沒有受影響航班的數字,由於他們身在記者會,機場情況由現場指揮官處理。至於陳帆定性機場集會為非法集結,鄧指要視乎現場情況決定警方下一步行動。
北角事件無人被捕
北角有超過百名穿紅衣、疑由福建來港人士使用暴力行動,更襲擊記者,謝振中指11日北角事件,警方有接獲情報,故過去一周進行大量情報搜集,而昨日警方有派大量人員作高姿態在北角巡邏,昨日北角亦無大型打鬥發生,在北角全日共有六個與打鬥有關案件,暫無人被捕,一個懷疑襲擊人士的人被帶回警署,但被打的人不見了,希望他聯絡警方。警方目前亦通緝五人。警方亦譴責對記者的暴力事件,而記者被襲時,已即時派傳媒聯絡隊人員到場處理,記者今日求醫亦有到醫院了解,希望盡快取得相關資料作出跟進。
記者追問香港警隊是否引入內地2000人加入警隊處理示威,又問警方可否澄清引入多少人,是公安、城管抑或解放軍。鄧稱沒有引入任何人,又指警員是按公務員事務局正式程序招募,我可以保證全部警務人員是根據警隊規定及公務員事務局招募。
警方打擊黑社會不遺餘力
記者就721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以及北角、荃灣的暴力情況作追問。鄧指就721事件,警方最新拘捕27人,已進行積極調查,不久將來會將證據與律政司取得指示。他指每個案件要視乎證據是否足夠方向決定是否落控,由於暴動罪在現場拘捕故會較快落控。警方會對全部案件認真處理。至於游乃強當日晚上的發言,是根據現場情況作專業決定,至於決定有無改善空間,警方亦會檢視,但他暫時沒有停職,停職需要原因及規定,「睇唔到咩原因,無端端要停佢職。」
警黑勾結問題,鄧指打擊黑社會是警方工作。至於有指控提出他是原居民,又有一名黃小姐稱與他由細識到大,鄧指其父母50年代由東莞來港後,他居住在西區,至結婚才搬離。有關「食飯」事件,他指是2013年離開元朗警區,區議會、滅罪委員會等為他進行歡送,相中人物包括區議會主席、副主席、滅罪會主席、當區公務員首長亦在場,當時有三至五圍,至於記者提及的人物有否出席沒有印象,當時他們不是坐在主家席,但他沒有印象他們有沒有出席。
對於警黑勾結問題,鄧又指,打擊黑社會警方有好多行動,不同總區亦有好多打黑行動,警方打擊黑社會不遺餘力。有關警員與黑社會搭膊頭,鄧指前因後果要整體去看,又指不知道是否搭膊頭,稱不掌握記者所講的情況。
警方在葵芳站使用武力關乎公眾安全
是否容許在室內使用催淚彈,麥稱警方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又指明白市民關注使用催淚彈,他指使用催淚彈目的是作出驅散,但發生暴力事件的地點非警方選擇。而室內使用催淚彈,他指在緊急關頭並不是一定不可以使用,但要視乎面積、人群、或產生不良情況,但警方使用時會審慎考慮。
葵芳站事件中,江永祥指當時示威者使用某些暴力,丫叉、鋼珠、煙霧,警方使用武力要視乎示威者的武力程度,而警方使用武力都是有關公眾安全,他相信示威者當時使用煙霧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警方施放一發催淚彈,示威者之後的行動無需再發催淚彈。
過了期限的催淚彈不會對公眾構成更多的危險
過期催淚彈問題,麥展豪稱警方選用物件上有嚴格指引。他指在現時警力掌握的資料,由有關供應這獲得的訊息,顯示的只是最佳效能的期限,過了期限不會對公眾構成更多的危險。另一個重點是相關最佳效能期會影響發射的機率。記者再問有無使用或用了多少過期催淚彈,他再指警方有使用,但只是標示最佳效能期,不過對公眾造成更多危險,但已作出檢視。
重新估算6月12日警方武力使用
記者追問6月12日警方武力使用,江永祥指,警方用240發催淚彈、約19發橡膠彈、3發布袋彈、30發海棉彈。對於為何會用約數,他指數字上可能會作微調,由持份者手上取得數字作總點,不肯定會否有誤差。為何如今忽然會出現海棉彈數字,他指可能是同事將布袋彈及海棉彈混淆。他又指,這些數字於上周取得,並想在記者會上公布。
記者問彈藥使用的數字由612後落差如此大,是否警方沒有妥善點算。江指不希望提供錯誤數字予公眾,故需時統計。他指有出入彈數,但行動牽涉隊伍多,彈數亦不少,故需時點算是合理。至於昨日彈藥使用數字,警方會盡快公布。
沒有「砌生豬肉」事件
記者問在銅鑼灣中有警員疑將竹枝放入示威者背囊,李稱警員會當場搜背囊,由於他們用致命的東西,故會即場搜身。李又指片段中不知前面的情況,並指賊贓嫁禍是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指控,希望有人會提供更多資料。警方掌握資料中有無「砌生豬肉」,李指由同事所得的資料中,並沒有「砌生豬肉」事件。他又指搜查在被捕人面前進行,但記者質疑當時是在背面搜身。鄧又指,任何人有指控「賊贓嫁禍」,警方會作出理解。而一般情況下,警員要在被搜查人面前進行搜查,但每個情況不盡相信,可能有些情況未必切實可行,「如果有一個指控就停職,咁半個警隊都要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