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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兩本史書的可信性」及革命首義形勢

興中會三巨頭:(左起)謝纘泰、楊衢雲和孫中山。

《明報月刊》2011年9月號刊出容若先生的〈講及楊衢雲的兩本史書的可信性〉,此兩本書是謝纘泰寫的《中華民國革命秘史》和尢列寫的《楊衢雲略史》,容文的結論是「秘史」和「略史」,不盡不實,所言並不可信,都是對楊衢雲歌功頌德之作。惟筆者細讀之後,發覺容文表現出作者史識的偏頗和讀史資料疏漏,大有誤導不明真相者,願向容若先生商榷。

質疑可信性不成立

容若認為此兩書之不可信,除了都對楊衢雲歌功頌德之外,概括而言還有下述原因。一、「秘史」對策劃廣州起義的孫中山隻字不提,其可信性不言而喻。二、「楊衢雲略史」中對被刺殞命的楊衢雲稱「公」,行文有如舊日行狀或墓誌銘,屬歌功頌德式的傳記。三、質問何以《中華民國革命秘史》用英文撰寫,登於英文報紙,又不出中文本?重英輕中。最後是談楊衢雲在興中會的名號地位和孫氏讓位的問題。

首先,筆者認為容文的質疑無知衝動可笑,然則若謝著的「秘史」提及孫中山,「秘史」便立即可信乎?概念何其幼稚也。其次,中國人對已歿者尊重,行文則以「公」稱之,容若資深報人,著名文字研究者,不能說不知是理,何以認為「略史」中稱楊為「公」,是屬於歌功頌德式?可見盲目衝動,勇於張羅。其三:責成謝纘泰寫「秘史」只用英文而不用中文更無道理,或可能出於無知才有這樣的責難。大概容若不知道謝纘泰優於英文而不擅用中文發表文章,而這便做成他說的文章不可信的原因?可信或不可信是由中文發表或英文發表來決定了?可笑之至。

陳少白的真相不合情理

容若認為陳少白說出真相,所以證明此兩書之不可信。如此論點,足見容若讀史不夠客觀,史識不足。遇到甲乙兩書說法不同,理應對兩種說法考據,多引旁書參證,尚要配合時代、社會風氣、人情世故和周遭環境條件才來作判斷。不能先入為主認為甲書說得對,乙書便是妄言。容若便是犯了這個毛病,認為陳少白說得對,謝尢兩人便胡說一番了,這種盲目的感情的判斷犯了可怕的錯誤。須知道謝纘泰和尢列當時是響噹噹的國際人物,也是今日是讀辛亥革命不能忽略的前人。他們兩人具名著述,向世界發表,豈會自污羽毛,謊話造謠自毀人格於天下之前?當時楊衢雲已逝世,他們何必虛言取悅楊氏?

現在,我們試探討陳少白著《興中會革命史要》有關孫氏讓會長的記述。

原文「本來孫中山已當選,過了兩天,楊衢雲問孫可否將總統之位讓給他,以後再到省城(廣州)辦好事情才讓給孫。…….當晚召開聯席會議,孫於席上提出讓位於楊。由於事前說妥,經過表決,楊乃當選。」這段話既不合理,也悖乎常情。即其實興中的會有兩次選舉會長,最初是孫當選,其後是楊當選,而兩次選領袖,時間竟然相差不久。這樣的殺頭抄家組織,選領袖會這樣兒戲嗎?陳少白說孫中山可以把被推舉的領袖地位私下拱手讓給楊衢雲,再等待過兩天楊衢雲好把會長之位還給他。據陳而言,孫中山可以把這個殺頭抄家組織的領袖如同囊中玉石一樣借給別人兩天,再慢慢追還。何其滑稽悖乎常理?孫中山會這樣白癡嗎?即使今日合法甚而非法社團組織,選首領亦不會發生這種借讓會長之位無稽的事,但這就是容若相信陳少白所說出的真相。民國初年,國民黨政權控制大權未穩,有神化孫中山先生的需要,陳少白未必出自私心,但說法漏洞百出。

輔仁文社及光復會會員合照。輔仁文社成立於1890年。

 

首義時的香港人革命力量

當時的形勢是怎樣呢?輔仁文社1890年創立,最初興中會主要的骨幹是輔仁文社的成員。1892年搬到百子里,已秘密籌劃武裝革命,輔仁文社在楊衢雲、謝纘泰領導下,已聯絡得香港雙語精英青年,在香港中外知識分子、地方富紳、幫會人士,太平天國餘勇、甚而三教九流屠狗之輩,秘密聯繫,密置槍枝,製造聲勢輿論推翻滿清。1895年楊衢雲等認識來自香山的孫中山,志氣相投,一拍即合,共創大業。孫中山當時情況又怎樣呢? 孫中山在倫敦被捕後才揚名國際,當創立興中會時不見經傳,後幾個月即進行武裝革命,楊派人馬是在香港盤根錯節的地頭蛇,孫何來人力、財力,名望與楊匹敵競逐會長?何況楊本為輔仁文社領袖,又有謝纘泰竭誠支持?

容文憑猜度論事

容文說「哥老會諸龍頭,及其他會黨,議孫中山為領袖,諷楊辭職,楊與謝商量後,乃遞辭呈。而謝竟向會黨提議改推容閎為總統,……」此處容若說得籠統疏漏。筆者代為補述更正。1899年孫派人馬聯絡長江哥老會、三合會領袖在香港新界聚集,成立興漢會,孫中山被推為領袖。事後孫直言於楊,以革命事業不宜有兩會長,請楊退位,並要求楊說服謝纘泰。結果楊退位亦加入興漢會,但謝在楊苦勸下仍不加入。楊1901年初被刺,1903年謝策劃興中會第三次革命,若成功推容閎為臨時總統。謝推舉容閎為楊退任後四年之事,非容文所述楊辭任會長後即推舉容閎。

再者,容若說廣州首義失敗後,「謝以榜上無名,安心留港續任洋行買辨。」其實容若有所不知,謝纘泰在澳洲出生,領有英國護照,當孫中山及楊衢雲被勒令離港五年,謝纘泰可以無須離港,他仍繼續暗中進行革命活動。1900年惠州之役,1903年壬寅之役,謝纘泰都有積極參與,非容若所說的「安心做買辨」。

楊衢雲是首任會長

容若對楊衢雲事跡頗為關心,愛提出別有見地論點,但道理並不見得充分。2011年3月15日《大公報》「通識新世代」欄刊出他的大文,認為稱楊衢雲為興中會第一任會長不對,認為有人胡說八道。

容文說:「孫中山創立興中會,在檀香山(夏威夷),不在香港。……興中會創立於1894年。到第二年(1895年) 孫中山來港另設興中會,楊衢雲才加入。」從行文可見,容若明明知道當時世界上有兩個興中會,一個是檀香山興中會,一個是香港興中會。據容文說檀香山興中會無會長,領袖是主席劉祥。然則稱楊衢雲是香港興中會的會長有何不妥?容若認為既有檀香山興中會主席,香港興中會的楊衢雲便不能稱之為會長?這樣的觀念對不對?是否美國的獅子會有會長,香港的獅子會會長便不能稱之為會長?

容若先生不能否認孫中山先生是興中會的會長。孫中山是繼楊衢雲之後任會長,而楊衢雲之前沒有其他會長,所以說「楊衢雲是第一任會長」,絕對沒有錯誤。又何以尢列和馮自由都為楊衢雲寫傳?而又都不為劉祥寫傳?容若先生有答案否?

楊衢雲送給孫母賀壽的銅紙鎮。

 

今稱會長無礙真相

正如容文所說,當時選出的會長稱「總辦」,但讀歷史的人都明白「總辦」的身分地位便是今日所稱之會長。我們今日行文亦應以會長稱之,便更清楚明白。正如當日把President譯成「伯里璽天德」,在國家而言今譯「總統」,在機構而言今譯「總裁」。我們今日應說美國奧巴馬總統(編按:本文寫在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之前),而非說奧巴馬伯里璽天德。所以我們應說「第一任會長」,而非「第一任總辦」。

容文說:「孫中山來港另設興中會,楊衢雲才加入。」這種說法不知何所根據?我讀到幾種有關史料,都是說孫中山先生來港,與楊衢雲携手創立興中會,輔仁文社社員加入,成興中會的骨幹。1894年孫氏千方百計請託要見李鴻章,提出保皇強清計劃,卻可以第二年憑個人力量在香港設立興中會,再招人加入?在此欲請教容若先生,請問所得資料,有沒有說孫中山先生携同多少人馬來港?帶來多少槍枝?帶來多少金錢來香港設立這足以抄家滅族的造反會社?然後叫楊衢雲加入?

我們讀歷史不能單單讀到一紙片面文書,便深信不疑,責難他人。

2018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