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兩周本系列文章提過,領導力不是來自一個人的權力、地位、影響力、個性和學歷經驗,更不是處理技術問題的治理能力,而是你做什麼去帶領群眾調適窒礙其向前邁進的價值觀、信念和觀念(values and beliefs),哈佛大學著名領導學教授Ronald Heifetz稱之為調適性領導(adaptive leadership)。
實踐領導須有序協調衝突
Heifetz強調當發揮領導時要改變現狀,便會衝擊及革新人們的價值觀,過程難免暴露早已掃入地氈底的矛盾,遂產生張力、滋擾和衝突,以迫使人們審視窒礙其進步的價值觀,並須艱苦地學習改變,故需要較長時間完成調適性學習。
實踐領導重點在於有序地協調衝突(orchestrate the conflict),把壓力和紛爭調控在「健康壓力範圍」之內,持續一段時間予學習改變:揭露矛盾會提升壓力,要超過「學習門檻」才能啟動人們面對問題和學習調適價值觀,但要注意壓力不應「升溫」至對方不能承受的程度──「忍耐極限」。假如超過了忍耐極限,領導者須做一些「降溫」行動,令張力降回「健康壓力範圍」之內。
換言之,壓力、滋擾、衝突等表面不和諧的元素,乃健康和有建設性的助燃劑。心理學家倡議的不是「減壓」(除非你是病人),而是「管理壓力」,把壓力小心調控於「健康壓力範圍」內,才可使人積極進入調適性學習,帶來進步,完成改變後回復至平衡點(equilibrium),達到「真和諧」。
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甫推出,不同專業團體以聲明、聯名行動等方法逐步向政府「升溫」,盼施壓能超過其「學習門檻」。不遂,導致6月9日100萬人的空前大遊行,市民發揮沒有「正式權力」的領導力。當大家以為應能衝破政府的「學習門檻」時,政府於當晚發出聲明,於3天後二讀。
此舉激發年輕人在絕望中擁抱「勇武」精神,在6月12日衝擊立法會,引來警察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並初現橫蠻霸道嘴臉。林鄭只以「暫緩」及缺乏誠意的道歉回應,市民再於6月16日200萬人遊行,強勢把運動「升溫」,政府高層卻沒正面回應民意,像「罷工」般沉默了十幾天。
年輕人認為眼見多年來耗盡了各種和平示威遊行,均對政權起不到作用,遂以「勇武」行動來升溫,導致7月1日闖入立法會。當天衝擊令很多人以為會令民意反彈,超出市民追求和平理性的「忍耐極限」。消化幾天後,市民縱然心裏不大舒服,卻沒有廣泛譴責他們,顯示出不少市民能明辨根本原因(root cause)在於政府多年對制度的崩壞、對一國兩制的踐踏、不能履行《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官逼民反」。市民也對「和理非」與「勇武」兩大價值觀之間的衝擊,願以開放態度尋找平衡點,學習「和勇團結」抵抗「制度暴力」。
衝突「升溫」超過「學習門檻」
7‧21元朗黑幫對市民的無差別襲擊,以及多種證據顯示「警黑合作」以製造白色恐怖,成為運動的轉捩點,民間暴力增多以加強對政府施壓,甚至以「燈蛾撲火」的犧牲精神,揭示警暴和政權的醜陋,此種不為私利的道德力量,陸續贏取廣泛市民的同情和憐惜,為無權勢示威者建立重要的「非正式權力」,繼續發揮領導力。運動帶來的衝突「升溫」超過不少市民的「學習門檻」,市民逐漸接受某程度的勇武行為,如針對性地破壞公物和用武力自衛,令運動走入各區遍地開花,中老年街坊、銀髮族的「守護孩子」、義務社工及急救隊、基督徒、義務律師及專業人士等紛紛被感召起來,以不同角色參與抗爭。
心理上,前線及血氣方剛的年輕人相對容易為運動「升溫」而較難「降溫」,總覺得降溫就是不作為,有巨大的無力感和內疚感,更害怕運動失去momentum。今次運動的突破點,是「和理非」與「勇武」間的合作,「不分化、不篤灰、不割席」精神有效維繫和團結大家,「和理非」在適當時候幫助運動降溫,「勇武」在適當時候升溫及保護「和理非」撤離集會現場,讓運動產生的張力至今仍得以有序協調。
領導過程產生的壓力就如把全香港放進一個會調節溫度的「壓力煲」,而正在發揮領導的示威者須經常揣摩民間脈搏,懂得把行動所產生的衝突調校於「健康壓力範圍」內,讓本來支持你的人繼續支持你,而不支持者也逐漸改變信念而認同你。
能升溫也能降溫
由於人們需時調適價值觀,抗爭者步伐不能過急──不斷升溫是不能加快市民的改變。也要反覆判斷行動的「火候」是否拿揑得宜。機場靜坐拿揑不好變成「禁錮」及「私刑」兩位大陸人士,「逼爆」許多市民的忍耐極限;街頭被黑幫或醉漢襲擊後,報警反被警察逮捕,偏幫施暴者,唯有以「合乎比例」的武力自衛,市民是可以接受的,但隨後演變成「私了」的過度暴力卻嚴重挑戰港人的道德底線;擲汽油彈及毁壞商店(就算是有針對性的品牌)的畫面,容易勾起國際社會對熟悉的外國暴動行為而產生抗拒感,示威者須考慮外國及香港人忍耐極限而調節,並制訂行為守則和加強自制能力。
大多數市民反對「暴力抗爭」,雖然警察的濫暴指數一直「救」了示威者的民間暴力,但持續數月的各方暴力確實令不少人達至「爆煲」的臨界點,已出現情緒病或身體不適,國際傳媒亦開始用暴力和暴動來形容香港近日的示威行動。這些都是正在發揮領導的示威者必須思考的民間情緒,並調整策略,以調校「火候」。”Be water”的靈活行動不單指行動策略,更要應用在調節溫度以進行調適性領導。
認清迴避改變的慣常伎倆
Heifetz亦提出,發揮領導時要注意須進行價值觀改變的人,通常抗拒任何改變帶來的壓力,而會利用兩套手法嘗試盡早降溫,回復平衡狀態。Heifetz列出的常見逃避改變的例子,在現時的香港時局逐一應驗!其一是用技術問題看待調適性改變,以盡快降溫至平衡狀態,例如林鄭政府用盡文攻、武嚇、利誘等技術方案來「止暴制亂」,效果有目共睹(上周〈革新價值觀的領導力〉中提及別的技術手法,在此不贅)。
其二是用「迴避問題」手法,如把抗爭者的頑強抗爭以「推卸責任」怪責別人,如外國勢力、代罪羔羊(學校、老師、通識科、泛民、港資地產商)。用「轉移視線」,如經濟和民生問題、對話秀來降溫;在政府回應、記者招待會、對談會中,港人早已磨練出批判觸覺,很能拆穿高官及警察如何用語言藝術、偽真理、詭辯來掩飾真相及警暴。故此,抗爭者要留意當政權用這些伎倆說服市民,企圖令運動降溫時,抗爭行動也要把溫度回升至健康壓力範圍。
林鄭引用沒有民意基礎的《緊急情况規例條例》並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徹底破壞法治,加上警暴加劇惡化,年輕人不用再以「飛蛾撲火」方式證明現在眾人皆知暴政──他們連最後的遮醜布都已被揭走,還會繼續自動暴露其猙獰。年輕人應轉變策略為「飛蛾撲燈」,讓運動溫度保持於健康壓力範圍之內。暴力抗爭可以降溫,文宣、「和理非」工作卻要升溫,解釋許多不利運動的假新聞和誣衊,更要給時間讓市民沉澱和理解每天海量的資訊,更讓區內街坊影響其他鄰居。要緊記:人們需要時間調適根深柢固的價值觀和信念,思考這幾個月各種大是大非問題。
在《緊急法》首次動用後,香港已正式進入抗爭2.0,示威者更須”be water”、”be humble”。在這黑暗的大時代裏,更要保持道德力量、正當性和人民質素,故此,不要與政權鬥暴力、鬥爛、鬥賤。When they go low, we go high!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