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財政司長陳茂波兩日前終於在記者會公布,第二階段消費券發放的詳情。在記者會裏,司長表示將一鬆一緊修訂領取資格:一方面,有條件或資格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人士可獲發半額消費券;另一方面,已永久離港或者有意圖永久離港的人士,將不符合領取第二階段消費券資格。
全民派錢 成本最低
關於派錢,我和兩位欄友徐家健和曾國平一直都支持全民派錢,我們3個臭皮匠寫呀寫,歷年可能在這題目上已寫了超過10萬字,足夠出一本書有餘。
其中,我們寫完又講,講完又寫的一個支持「全民」派錢的論點,是在沒有審查以及其他「隱性稅」的情況下,全民派錢的平均成本是最低的。
舉個例,2018年政府推出「關愛共享計劃」,向合資格人士發放最多4000元,該計劃須經資產審查,亦設多個條件。結果政府向300萬名合資格人士派錢,涉約113億元開支,行政成本為3.11億元,人均行政費為104元。
兩年後政府向所有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一萬元,涉及約710億元開支,行政費約為3.6億元,人均行政成本卻只是約51.4元,是「關愛共享計劃」的一半!
審查再加 行政費將拉高
其實這不難理解,每當有「條件」,政府就要進行「審查」,有時候審查可以是低成本,有時候這審查的成本可以十分高昂,這當然還未計算各種逃避「審查」的行為如何浪費資源。例如是否長期不在港可以看入境處的出入境紀錄,但要看是否「有意圖離港」則可能要找個心理專家為市民進行讀心術了。
本來,上年政府派發電子消費券,又要與幾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合作,某些又要分批發放,人均行政費已被拉高達84.7元。
今年司長更多加了「意圖移民」這個審查關卡,又不知會令派錢的行政成本上拉高多少呢?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