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頒布後,移民成為香港最熱門的話題之一。這次西方陣營對香港很「慷慨」,英國將向BNO持有人提供五年有限居留許可,可以在當地讀書或工作,期滿後可申請居留,居留12個月之後就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97回歸前,英國通過《國籍法》,對港人關上大門,BNO只是旅遊證件,沒有居留權,這次修例是一大轉變。
澳洲亦表示考慮為香港人提供「避風港」,給予港人三年「臨時庇護簽證」(temporary protection visas),相關草案正在最後修訂階段,完成後將交內閣討論。日本則準備吸納香港金融人才,自民黨議員片山皋月(Satsuki Katayama)6月在國會提出此議,並希望今年底完成報告,首相安倍晉三已表示支持。
提出「援助」香港人的還有台灣,陸委會7月1日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協助港人赴台就業、移民等。加拿大政府亦表示會研究為港人提供移民計劃。
用腳去投票,最能反映一個地方人民對政府、對前景是否有信心,西方世界「中門大開」,到最後有多少香港人會決定離開,將會是一次對《港區國安法》落實之後的「信心投票」。
吸納香港移民 外地「有贏冇輸」
香港移民並不是第三世界或戰亂國家的難民,需要西方世界「人道援助」,香港有產者坐擁豐厚資產,專業人士則受過高深教育或專業訓練,在很多國家都極受歡迎,不但不會成為當地「負累」,反而會為它們帶來資金、人才;吸納香港移民可以說是「有贏冇輸」!
英國一改約30年前的抗拒態度,願意給予BNO持有人居英權,相信也是看準了這點。上世紀80年代初前途談判時香港經濟還未全面起飛,英國對大量香港移民湧入仍有戒心,但今天香港人均收入已居發達國水平,甚至高於英國(2019年香港人均GDP為49334美元,英國為41030美元),予港人居英權應無後顧之憂,更可顯示前宗主國「關懷」香港之情,正是何樂而不為?
限制出境若屬謠傳 京須高調否認
北京對這種狀況顯然感到不安,因為大量港人「用腳投票」,是顯示他們對《港區國安法》之後的香港未來沒有信心,這對北京的國際聲譽無疑是一大打擊。而且大批港人移民他國,意味着會有大量人才流失(回歸前港人移民問題稱為”brain drain”就是這個意思),對香港未來發展不利。
最近有傳言指,北京為了反制西方世界吸納香港移民、意圖掏空本地人才和資產,故此有意推出限制港人出境措施……如果這是「純屬謠傳」的不實說法,北京必須盡快澄清,而且要高調否認。
說過了,對香港人來說,出入境自由(《基本法》第31條:「香港居民……有移居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自由。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和資金進出自由(《基本法》第11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是對香港人最重要的保障,任何意圖限制這兩項自由的措施都足以令香港崩解。
97前對「應否移民」的說法,是沒有信心留下來的,隨時可以走,什麼時候想回來都可以。事實上,97後香港局勢安定,不少已移民的港人陸續回流;去或留,畢竟是個人或家庭的重大決定,不容易!香港如果變質走樣,一沉不起,選擇移民是合理決定。要留住香港人,唯一方法是令港人覺得在這裏生活比在外國好。
訂「國安法」而非檢討施政 有否「斷錯症」?
《港區國安法》面世,相信大出很多人的意料之外;事件起源於去年修訂《逃犯條例》觸發風波,反映特區政府施政出現重大失誤,與民情完全脫節,其後發生了連串衝突,更突顯了政府應對失當,無法回應民眾訴求。整個風波是由「內因」觸發,但事態發展卻被演繹成「顏色革命」、外國干預,完全是由「外因」促成!最後解決之道,是制訂《港區國安法》,而不是檢討政府施政缺失;到底我們有沒有「斷錯症」?有沒有忽略了一些令香港陷入當前困境的更重要因素?我們是否只在「外因」上着力,卻完全忽視了「內因」可能更加重要!
更令人不解的是,反修例風波源於行政長官錯判形勢、一意孤行,一而再地錯過平息風波的時機,但結果行政長官不但毋須問責,反而獲賦予更大權力──負責領導維護國安委員會,更有權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案件……如此結果,真令人嘖嘖稱奇!
關鍵在於港人對前景放心安心否
如果說《港區國安法》頒布是標誌着香港「二次回歸」,這個「二次」能否做到「一次」回歸時無法完成的「人心回歸」任務?說到底,香港人移民與否,關鍵在於港人是否對前景放心、安心。《港區國安法》之「辣」,並非在其刑罰之嚴,而是在於它徹底改變了香港的定位──把香港從過去「依附」於西方價值體系中拉出來,放入了中國內地的體制和價值系統。
跟內地朋友交流,他們認為大陸一般百姓對《港區國安法》的看法很簡單:「很多人不懂得很深的道理,只要香港穩定,不分裂出去,它是不是窗口、是不是給大陸做貢獻都無所謂。相信香港這樣搞下去,十年後它也就是中國的一個二流城市。香港人不必自視過高了。」官方對《港區國安法》的解說還沒有這樣直白,但意思是共通的,就是香港不能分裂出去,其他的都是次要,香港人不宜高估自己!
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2020年4月的《世界經濟展望》第四章〈全球移民活動對宏觀經濟的影響〉,去年全世界有2.7億移民(定義為不在出生國/地區居住的人口);報告指移民到另一個國家成本非常高昂,包括地理和語言障礙,移民與否是一個艱難決定,因此不到非不得已的地步,都不會輕言離開自己成長的地方!
一般而言,人口遷移主要原因都是來源國和目的地國之間的收入差距,簡單地說,就是由窮地方移民到富裕地區。很明顯,經濟理由並非香港人移民外國主要考慮原因,例如台灣是港人移民熱門地,但台灣人均收入遠低於香港(台灣人均GDP 2019年為24828美元),若純粹考慮經濟因素,港人沒有理由願意移民台灣。今時今日,香港人移民有諸多非經濟因素(原因不說自明),這些因素短期內都不會改變,移民因此成為不少港人的選擇。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