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在80年代開始,在北京有一個建築項目,當時認識了一位已在北京住了幾十年的香港人,他是一位國內機電工程師,是位中英混血兒,在剛改革開放的當年,香港人很少長住在中國。當與這位比我年紀大的香港人漸漸成為好朋友後,有一次經他介紹,兩人到舊西城的辟才(原名劈柴)胡同的一家,生意火紅的火鍋店涮羊肉。
未審便判 秘密遞解
在交談中,他道出身世,1960年代原來在香港是一位警察幫辦,當年地位很高。有一位蘇格蘭籍的妻子及女兒,在1967年香港發生左派暴動期間,他被港英的政治部拘捕,理由是同情中國及為中國當間諜,他沒有解釋此詳情,有否當間諜也不必深究。政治部拘捕他後,把他拘留在今天摩星嶺域多利道芝加哥大學校址內的小屋內,這座被列為法定古蹟的小屋俗稱「白屋」,是當時港英政府用來拘留政治犯的秘密監獄。
這位朋友被拘留後,沒有任何人權及法律保護,也沒有任何律師及任何法庭審判,在這情況下,當有一隻中國貨輪到達香港時,他便被押上貨輪,驅逐出香港,從此隻身在北京「浪跡」與妻女分離。在60至70年代中國文革期間,他與家人也不能見面。他的妻女後來回到老家蘇格蘭,在蘇聯切爾諾貝爾核電爆發時,剛在蘇格蘭行山,在不知情下中了核輻射,兩人雙雙出現癌症身亡。當時未97回歸,這朋友還不能回香港,在下後來從一些舊政治部「警察」回憶錄中,找到「未審便判」而秘密遞解的情節,與這位朋友所述脗合。
英國與歐美國家常常高舉一些自由民主法治的「道德」旗幟,站在「道德」高地,但在自己政權受威脅時,一樣不顧法治、程序、正義,做一些下三流的政治手段,這朋友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這是香港歷史中的一片碎片。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