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在審議政府架構重組建議,由於議員絕大部分是「愛國者」,理應支持政府「依法施政」,重組建議順利獲通過應無懸念。
現任行政長官在她最後一份《施政報告》(2021年10月6日)內提出重組建議方案,成立新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又分拆運輸及房屋局,即運輸及物流局和房屋局,原來的政策局由13個增至15個。
重組架構增官員 如何提升施政效率?
候任行政長官則在原架構重組中建議「加碼」:開設3個副司長級的政治委任官員,在3個司長辦公室各增添一名首長級人員,並開設一個政治助理職位以輔助律政司長。
重組完成後,特區政府問責班子將包括行政長官、3司長、3副司長、15名局長,合計22人,下面各政策局還有副局長、政治助理,合共50人;當然還有新聞秘書、其他行政人員等,陣容非常龐大!
這次重組目的,據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內稱,是為了提升施政效率、強化政府頂層協調能力;但官員數目增加、局與局之間分工更仔細,是否就可以提升施政效率?眾所周知,政府部門「文山會海」,文件多、會議多,現在三司再分成兩級,內部匯報、協調的工作只會更多,試問如何提升施政效率?
凡政府改組,尤其有民主選舉的國家,大多以削減政府部門和人手為「賣點」,因為可省點公帑開支,有利爭取選票;而在一般民眾印象中,衙門辦事效率低、冗員充斥,削減政府部門人手通常都「大得民心」。內地改革開放以來先後7次大規模改革政府機構,主要目標都是「消腫」,即精簡機構、裁減編制(參考〈 7次政府機構改革難逃怪圈:以精簡開始以再膨脹結尾〉,2013年5月20日《財經》雜誌)。
現在政府的架構重組建議反其道而行,以增加官員數目和架構層級去「提升施政效率」,很明顯,其做法跟其他政府的體制改革經歷不符,成效如何則有待觀察,但其他國家/地區的經驗,都是政府機構在精簡之後不久又再「膨脹」!這次架構重組,令我重溫柏金遜法則,更覺得這位大師分析組織弊病、官僚機構會自我膨脹的「自然定律」之精妙,至今仍然適用。
柏金遜法則:官僚機構自我膨脹定律
《柏金遜定律》(Parkinson’s Law)只是一本小書,其中點破官僚架構無限膨脹的一章也是短小精悍,卻十分精警,該章名為”Directors and Councils, or Coefficient of Inefficiency”,針對內閣的人數,作者說:「細看內閣,我們通常會發現理想的人數是5名成員……5人之中有4人可依其所長,分別掌管財政、外交、國防、法務,第五人因對這些領域一竅不通,通常就成了主席或總理。」
「內閣人數大多很快就會增至7或9名,理由多半千篇一律地是『廣納各領域專才』」,實情是這些專才其實是反對派,唯有把他們都納入決策流程,才能讓他們閉嘴。
「內閣發展到人數介於20至22人左右時,就得經歷驟然的結構變化或質變;幾個關鍵成員早就開完會、做完重大決策,沒什麼事留給名義上的閣員來決定。等大家都發現這一切不過是虛有其表時,已經為時已晚。從英國的例子就知道,超過20、21人的內閣,注定無效率可言。」
《柏金遜定律》成書於上世紀50年代,很多實際情况跟現在已大不相同,但在他筆下描述的如「工作變多,是因為我們有多少時間,就找得出多少事做」、「辦公室愈豪華,組織愈有問題」,都是揶揄組織內冗員「冇事搵事做」、以各種方式顯示自己權威的「機構病」現象。
政府架構跟其他機構組織不同,政府即使患上「柏金遜症」,但只要公帑能繼續支持經常開支,官僚架構不斷膨脹也不會造成政府財政危機(私人機構則不然,冗員太多可能影響盈利,甚至令公司倒閉)。
就以這次特區政府架構重組為例,每年新增開支約9500萬元,相比政府每年總開支7200多億元計(2021/22年度),只是九牛一毛。以公帑增聘人手以顯示政府「有所作為」,也是官場的慣用手法。
然而以「內閣」成員數目計,重組後的問責班子共22人,跟美國內閣25人、英國23人比較,香港的「領導班子」人數算多,因為特區政府沒有國防、外交,也沒有如英國般要設北愛、蘇格蘭等地方事務大臣。香港只是個700多萬人的城市,如果要提高施政效率,是否有比增加問責官員更好的方法?
政府民生服務 弊病在電子化不足
一般民眾對政府施政效率的觀感,主要是政府提供的前線服務,例如換領牌照、申請證件、繳費服務等。這些流水作業式的常規服務,政府效率其實不差,尤其換領過身分證的人都有體驗,整個過程順暢,十分方便。
關乎民生的政府服務,「缺陷」在電子化程度不足,例如換領各種汽車證件,都是每年一度的例行公事,但每次仍要填表、交各種文件影印本,費時失事。又如強積金,多年來都有建議為何不能每個打工仔設一個專用戶口,每次轉工不用處理大量文件!
立法會2017年曾有一份「電子政府計劃」文件,透露自2001年起政府着手開拓電子政府服務,但「部分議員認為電子政府發展進度『緩慢』,而某些電子政府服務『對市民而言既不易使用,又不方便』。當中,在電子採購、以電子渠道遞交政府表格及進行公眾參與活動等方面均引發具體關注,有需要作出改善」。
文件又指,政府「並無強制規定政策局/部門必須使用電子平台進行採購」;而且由於系統「不會處理採購價值超過143萬港元的貨品及非建造服務和價值超過300萬港元的顧問服務」,這種採購價值上限設定,局限了電子採購系統的使用。
此外,在很多地方以電子平台(例如以電子方式提交呈請書),讓市民可更容易參與公共事務,這方面香港更是一片空白。文件指出的事實,顯示政府推動電子政府計劃並不理想;要改善的話,應該做更多實務及推廣工作,毋須以增加問責官員這種「高層架構改革」去推動。
應整合部門而非分拆
政府給人施政效率低的主要印象,來自大型工程建設動輒以10年計,而開發土地的時間更長。政府需要做的,應該是加快研究、規劃、諮詢等不同環節程序,涉及的是修改條例、精簡流程等行政工作,跟政府部門協調沒有什麼關係。
要做好協調、提高效率,其實應該整合更多部門而非分拆得更仔細,令政出多門、各自為戰,最後又要在「頂層結構」設立更高職位去「協調」。這種自我製造更多工作,然後增加更多部門、招聘更多人手,然後做更多協調工作,正是政府患上「柏金遜症」的典型病徵。
這次架構重組,增加副司長、局長、首長級官員、助理、行政人員等一大批官職,最大作用或許是創造更多政府職位,滿足各政黨、社團想加入政府的願望,或藉此培養更多「政治人才」,但這些「目的」都跟提升施政效率無關。國際大趨勢是政府架構改革都朝向減少層級、精簡人手以提升行政效率,現在政府的架構重組卻正在反其道而行。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