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下一代的好壞、未來社會整體競爭力是否能夠提升,都端賴這個專業行業人士的專業操守與教育的功能去決定的。」錄自鄒秉恩(2023)(註)。
失德問題受矚目 教師應做好自我守規
上月下旬,全城曾被一則教師外遊涉嫌違規個案纏擾,導致許多人就政府限制出席內地學習團的教師人身自由,表示關注。作為前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成員和主席,筆者認為該個案比較獨特且真相未明,不便妄作評議。反之,筆者認為只要我們做好教師專業問責的本事,任何行為皆是以專業倫理和社會規範作參考、判斷,教師是有足夠能力秉持專業與自我守規,不需旁人外加監控。
日前,筆者被香港教育大學邀請與修讀教育學士2年級學生分享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路徑,如何維護教師專業」的課題,當筆者舉出多個懷疑案例與教育迷思時,席上學生們皆表現雀躍,反應熱烈,除追問如何分辨那些是屬於失德或不屬失德的違規案例外,他們最關心的是他們可以如何做好專業,及維持良好身心健康以達到教師專業階梯的T-標準+要求。何其正面,值得嘉許。
教育局處理違規有既定程序
縱觀香港近年處理教師失德問題,教育局一直按既定程序辦事,已嚴肅跟進若干涉嫌違反專業操守的個案。據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2024年2月2日的會議有關「教師專業操守及專業發展」討論文件顯示,如教師被證實干犯嚴重罪行、失德或專業失當,教育局會按事件性質及嚴重程度,向有關教師發出譴責信、警告信或勸喻信;對於嚴重個案,教育局會依據《教育條例》取消有關教師的註冊資格。過去3年,教育局曾就教師違反專業操守而採取的跟進行動,採取必要的檢控外,報告稱在2023年涉及嚴重違反專業操守而被取消註冊的其他個案主要為干犯與性相關、虐兒或盜竊等罪行,及與學生有超越師生友誼關係的交往等。資料詳見下表:
上述數字當然可以為現職教師帶來警惕作用,然而有了懲處先例,是否便可保證業界部分人士不會違規、犯上失德行為?其實,世界各地的教師違規個案性質都是大同小異。以中國為例,據中國評論通訊社於2024年6月14日報道,教育部再次公開曝光6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大都涉及性騷擾、歧視體罰學生、學術不端、有償補課、私自收取並侵佔學生費用等問題。
筆者不禁要問,我們可以如何杜絕或制止教師有上述的違規行為?嚴懲相對教育,甚或防患於未然的預防措施,哪一個策略最為有效?
重塑師德 建立良好形象
中國於2018年11月8日制定了《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下稱《准則》),向全國公布,因為國家教育部認為師德師風是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長期以來,廣大教師牢記使命、不忘初心,愛崗敬業、教書育人,改革創新、服務社會,作出了重大貢獻,黨和國家高度肯定,學生、家長和社會普遍尊重。但是,事實卻有個別教師放鬆自我要求,不能認真履職盡責,甚至出現嚴重違反師德行為,損害教師隊伍整體形象。所以便分別制定了代表高等教育、中小學及幼兒教育界別的《准則》,以廣周知。
而香港教育局亦於2022年12月15日發表了《教師專業操守指引》(下稱《指引》),旨在清晰說明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與行為規範,讓教師自覺自律、秉持專業,及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以保障學生的福祉,確保教育質素,守護教育專業,建立社會信任,弘揚尊師重道的文化。該《指引》亦認為「立德樹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務,教師是學生的楷模。因此教師的言行、操守、價值觀對學生影響深遠。社會對教師的信任和尊重,來自教師有高尚的品德情操、紮實知識學養以及專業的教學技能,以照顧學生福祉為己任,敬業樂業。教育專業和個人修養應該相結合,努力做到以德育人。
上述兩地的政策文件,目標都是一樣,乃是為了重塑師德,建立師風。《准則》或《指引》的出現,說明「保持教師專業精神及維護師德」乃大勢所趨,香港、中國以至世界各地政府對教師專業的期望也屬一致,因教師乃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
正如《准則》有謂,教師專業操守的未來出路是,教師必須時常「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作學生的楷模。「外控」與「內控」雖是銀圓的兩面,但作為專業教師,「內控」一定勝於「外控」。做預防、用教育的手法去薰陶新一代教師,永遠勝過以懲處、監察方式去箝制他們就範。難怪,今天的職前培訓以至在職教師進修都把教師專業操守的元素加入課程內成為必修部分,另外在教師入職或轉職方面,也有違規紀錄更新和監察的機制,以確保任職的教師都有師德質素的保證。作為執行者的教師,你們是否也願意由教育局以《指引》或操守懲處等機制來監控你們?抑或是你們樂意用教師專業自主精神去自我管理、以德立身的好?
註:節錄自筆者於2023年10月21日在「第五屆粵港澳大灣區師德論壇」中的專題分享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