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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斷機制燒毀 問責仍有爭議

熔斷機制燒毀 問責仍有爭議
封面圖片:蕭鋼(wikimedia commons)
 
「深港通」剛在深圳、香港開通,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儀式上發表講話。兩地的運行甚暢順,在監管方面可望有良性互動。
北京政界、商界有傳聞謂,前主席蕭鋼可能復出擔任國務院新職。
 
有人說,上海市原副市長周波於2015年底受「嚴重警告處分」(因接受公款宴請),前幾天獲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級),上海《解放日報》於12月7日刊出復出消息。他的新職「規格」高於原職(每個省市的常委通常12人,比未列入常委會的副省長、副市長實際地位高)。
 
蕭鋼被「問責」9個月,可能亦有復出的機會。但也有人說,他被「問責」而下台,不太可能未滿1年就復出。
 
不管58歲的蕭鋼能否東山再起,他被「問責」的公平性仍受質疑。有人說,他是替罪羔羊,為熔斷機制的決策承擔不應由他承擔的責任。如何構建公平而又有效的問責制(對決策者、執行者雙向問責),是許多人關注之處。

 

不是拍板者  政策操作人

 
今年初,不健全的熔斷機制釀成股災,證監會主席蕭鋼成為眾矢之的。有的說熔斷機制是由他拍板上馬,他是股災的禍首;又說,去年7月「國家隊」入股票搏鬥場托市,也是他的主意,故必須下台。他已於2月被免職。
 
對於熔斷機制倉促上馬而失效,官方如追究責任,證監會及其主席是第一個「責任主體」,要負政策操作的責任,受到行政處分不足為奇。但是,蕭鋼實際不是熔斷機制和「國家隊」托市的最後拍板者。
 
應以解構的視角,分解「一黨領導」體制的權力結構、政策結構和決策過程,再重構「蕭鋼事件」的圖象。本人的解讀是:
 
第一,證監會是部級管理機構(中共十八大後升格為正部級?)。蕭鋼只是部級官員,在「一黨領導」體制的「定格量化」中,他的話語權只定格於部級,其「音量」不可能超越部級。
 
證監會的重要舉措,要取得財政部或央行的同意(或協調),對主管財政、金融的常務副總理負責,他扮演的角色,是政策拍板後的實際操作人(操作失誤、失效的第一「責任主體」)。
 
第二,就整個國民經濟體系而言,熔斷機制是股市微觀管理的手段,但牽涉宏觀經濟的金融危機防範,亦涉及國家安全、政治維穩和網控,故這個機制和「國家隊」入場托市的拍板權,不在證監會或財政部。
 
上述兩事如由證監會提出建議,必須上報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簡稱國安委)、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簡稱財經小組)等高層決策、協調機構批示;取得批示、拍板,正式成為「頂層設計」的政策。拍板後才能進入操作程序,由證監會負責操作。
 
中共十八大前,胡溫新政實行「九頭治水,分層管理」的「適度分權模式」;十八大後,改為高度集權實際一人拍板的新模式。新成立或重組的高層高規格決策小組的組長(或國安委主席),均由最高領導人兼任。十八大前由總理簽署的國務院經濟文件,現在大都改為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兩辦」的文件下發。
 
從權力結構、決策模式的變化可知,涉及國安、維穩、深改、金融全局風險和網控的熔斷機制和「國家隊」托市,不可能「由蕭鋼拍板」。
 

足球改革事 非體總決策

 
且看足球改革,也非由國務院體育總局(正部級)拍板。
 
足球改革是由上層拍板,政治局委員、主管科教文體衛的副總理劉延東任足改小組組長,扮演落實「頂層設計」的牽頭人;體育總局的局長劉鵬,只是劉手下的操作者。
 
再看「全面兩孩政策」,也是上層的決定(中共中央計生6條22款),其「指導思想」之一是貫徹最高領導人「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政策並非由國務院衛生和計生委主任李斌拍板,她只是落實「頂層設計」的操作人。 
 
蕭鋼有意引入熔斷機制,在政策建議方面頗為活躍,但不能因此而說他是決策的拍板者。涉及國安、政治維穩的政策,他沒有拍板權。
 
表一,蕭鋼經歷
 
表二,財政金融領導層(2016)
 
本文原題〈設立熔斷機制 蕭鋼是執行人〉,原載信報,作者修改、補充、附表後授權本網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