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對她沒有依慣例在梁振英UGL案徵詢獨立法律意見的回應,是這做法只適用於涉案者是律政司同事。她稱《基本法》賦予律政司長全權決定檢控事宜,而她不徵詢獨立法律意見正是有擔當的表現。她更批評提出質疑的人是把法律政治化。
鄭若驊改變以往兩位律政司長就涉及高級官員(例如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前特首曾蔭權)或政治敏感人物(例如前行會成員林奮強)的案件,首先徵詢獨立法律意見,並白紙黑字在立法會的文件記錄下來的政策。此舉引起輿論強烈批評後,政務司長張建宗表示,他尊重鄭若驊的專業判斷,希望大家停止在這件事上糾纏。特首林鄭月娥除了重申鄭若驊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是專業判斷外,更表示部分人在沒有證據下,質疑鄭若驊不檢控的決定,對香港法治沒有好處。他們應該反思這是否公平。
只要信,不要問?
容我直言,政府最高級兩位官員對這件嚴重損害香港法治的事有混淆視聽之嫌。先講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問題,鄭若驊上任一年,直至發出不檢控梁振英的聲明及被質疑後,才告訴市民她原來修改了前兩任律政司長的政策。再說鄭若驊在這決定上不存在偏頗印象的問題,既然這是指公眾觀感,那便不是由鄭若驊或林鄭月娥等官員說了算。梁振英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屬國家領導人。鄭若驊是由特首提名,中央委任的政治官員。港人憑什麼要無條件相信其住所有僭建的鄭若驊個人誠信和品格完美無瑕?
講法律,有個基本原則: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also must be seen to be done;講國情,有句成語是「瓜田李下」。鄭若驊和一面倒撐她的林鄭特首和張司長難道沒有聽過嗎?他們憑什麼要市民只要信,不要問?
除了就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需要解釋外,鄭若驊也需要就所謂證據不足的理由解釋。事實上,行會召集人陳智思和建制派律師謝偉俊也忍不住出聲,認為鄭若驊需要向市民解釋。是否這兩位通過愛國愛港考驗的人士也要聽特首話,不應該糾纏下去,否則是對鄭若驊不公平,甚至損害香港法治?
民無信不立,需要反思的是自恃強權,不講公理,陷香港法治於不義的政府領導官員!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