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三隻創業板股延遲上市。(亞新社圖片)
踏入雞年,創業板新股慘被「開年」,先後已經有三隻新股,因為監管當局查詢全配售詳情及要求獲取更多資料,而要延期。
可以說,基於公平起見,短期會有更多、甚至所有準備以全配售形式上市的創業板新股會因而延期。
樓有樓花,殼有「殼花」
先禮而後兵,觀乎證監會及港交所(388),數月以來已透過不同形式表達對「八字頭」新股首日表現、及全配售形式的關注,稍有一點市場嗅覺,也倒已應該自行修訂。現在,民意一方盡在監管者,受影響者似乎不能再怪罪於他人了。
樓有樓花,殼有「殼花」,不能否認的是,賣殼活動已演得出神入化兼變化多端。基於當局早有提示及上市規則相關條文的隨時收緊,上市後始易手的傳統賣殼活動早已過時。
所謂的「殼花」,形同樓盤先付鈔後入住,上市發行人猶如發展商,股份上市前,老早就契約已訂,不日易主。既然已經變相即叫即蒸、即做即賣,那為甚麼上市後還要勞師動眾,將股價舞高至叫坊間嘖嘖稱奇呢?
一方面,在私人配售造成貨源高度集中,交投極其稀疏的情況下,莫說數十倍、百倍、千倍也根本毫不出奇。
另一個頗為值得參考的說法是,新上市但已易手的「殼花」,其新主人將來要注入的業務規模或涉及估值,往往是遠較現上市公司的市值為高,為便利將來應付要求,在監管上容易過關,那就不如甫上市就如坐噴射機吧!
監管機構任何新規則,從來都會較市場最新發展有所滯後,如果當局以為連番出招就可以杜絕問題,那就未免太過天真。
因為創業板及之前太多禾雀亂飛股份,市場的而且確有更多聲音,要求在上市審批及相關規則上有所調整,但知易行難,牽涉到如何進行?兩個監管者角色如何分配等等?恐怕再拖幾年也難有共識。
現在似乎顯示出一件事情,至少證監會在雙重存檔賦予的權力運用上更為積極,尤其是對上市活動中扮演相當大角色的中介機構,監管及審查上取態更嚴,似乎不失為未能夠在新規管架構下有所修訂前的過渡期上最好的安排。
說得白一點,假設在現行框架下,有牙老虎證監會做更多把關,而且市場的亂象有所收斂的話,證監會的權責議價能力將會更為之大。
原刊於《am730》,獲作者授權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