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兩會前夕,分別接受路透社及香港電台專訪,被問及會否再次競選特首時表示,根據《基本法》第4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40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他是「數百萬合資格參選者之一」,他並表示「過去3年,我並非什麼事情都沒有做。(”I’ve not been exactly sitting on my hands in the past three years”)」,他說會以最好的方法「盡一切努力為香港服務,為國家服務。」此話一出,外界理解成梁振英準備再次競選這個職位。
梁振英不願排除參選可能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本社專訪時指出,如果梁振英不希望外界聚焦在他參選下屆特首與否,就應該集中在「愛國者治港」這個議題上,否則就是否認,讓外界無從揣測他的意願。梁振英如此表達,自然會讓人覺得他現在不願意排除這個可能,甚至準備參選。
坊間有人質疑梁振英未必會以國家領導人、全國政協副主席之尊,降至省部長職級,回歸香港特首的寶座。曾鈺成認為言而有理,可是他們假設梁氏會辭去政協副主席的位置,則未必如此。據他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均明定領導可以兼任不同轄區或等級的職位;而《憲法》和《基本法》也沒有規定香港特首不可以兼任其他國家職務。例如,夏寶龍以全國政協副主席身份,兼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省部級職務,與行政長官同級);國家法改委主任何立峰也在上任後兼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更甚者,在其法改委任期完結後獲中央續任。因此,降級之說可能性較低。
回巢與否還看選委會決定
不過,曾鈺成指出,若梁振英要參選行政長官,必須在年底,選舉委員會組成後開始競選、宣傳等活動。回顧過往3次行政長官選舉,當中不少候選人被爆出大量醜聞,或者候選人在電視辯論上互相攻訐,尖銳抨擊對方。中國大陸的政治文化可以接受一個國家領導人讓對手公開攻擊嗎?會否認為堂堂國家領導人的尊嚴被他人踐踏?
梁振英會否因為揣度中央政府需要避諱,而在之前的媒體訪問提出,行政長官可以協商形式產生,便無需舉辦電視辯論?但是,近日全國人大提出要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則排除了這一個可能。曾鈺成認為,中央政府若選擇以協商形式產生特首,則無需大動干戈地修改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因此,未來的特首必然還會以選舉方式產生,只是有多少候選人能夠成功出閳?只有一個人能夠成功出閳的話,也就無舉辦電視辯論的必要了。
曾鈺成總結是次熱議,認為梁振英打開了特首選戰的潘多拉盒子,現在才叫人不要聚焦討論這些饒有趣味的話題,是不切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