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寶春申請EMBA的案子過去了,但是它所突顯出來的問題並沒有解決。這是第一次赤裸裸地讓我們看到台灣的大學,從校長到所長,都是有責而無權!
1984年,我在台大心理系任客座教授,秘書室打電話來說,新任校長孫震要親自到各系所與老師們座談。我們都很興奮,準備許多的問題。
當日,校長一坐定,就嘆了一口氣說,農學院前面有一堆肥料袋,講了三天,工友都不搬走。我聽了心立刻涼一半,一個校長若連工友都叫不動,還談什麼改革呢?
原來台灣的校長沒有人事權,會計也不歸他管。我把孫校長和加州大學的校長比一比,忍不住替他叫屈。加州大學的校長由董事會任命,但選出來後,都能放手讓校長去做事。所謂「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為何要用人,又把人綁手綁腳,使人有才難施,有志難伸呢?
1992年,我回台教書,才了解台灣的制度基本上把教授當賊看,一切措施都是為防弊,不合理的規定多如牛毛。例如我從美國挖了一位教授回來,人事室要她15年前,在另一所大學做博士後研究的台灣駐外單位的證明書。她因為沒有時間飛到一千里外去蓋章,就放棄了這段年資,每個月少領了些薪水。
其實這是很不公平的,因為她原來教書的大學,都承認她博士後的年資,為什麼我們不承認呢?尤其領事館並不能證明什麼,頂多證明來公證的人,名字跟文件上的名字一樣而已。
只要博士後訓練的單位主管,願意寫信負責就可以了。曾有位芝加哥大學的博士,在我這裡做博士後研究員,後來她去歐洲應徵教職,對方只請我寫封信,證明她有在陽明大學工作兩年就可以了。
大學校長對校務應有最後的決定權,因為學校的發展和成敗都在他手上,他負最後的責任,所以他有最後的決定權。
為什麼還在迷信文憑?
教改喊了半天,反而是100年前,許多名校的教授是沒有文憑的:蔡元培讀到梁漱溟的文章後,就請他到北大教印度哲學;胡適讀了沈從文的小說後,請他到北大中文系教書;燕京大學聘錢穆時,他是蘇州中學的老師;清華大學的華羅庚數學是自修的。
史學家陳寅恪上課時說,「前人講過的,我不講;近人講過的,我不講;我自己講過的,我不講。我只講未曾有人講過的東西。」可見他學問的深厚。梁啟超曾說:「我梁某人所有著作加起來的份量,不如陳先生數百字的價值。」
他們兩人的學識、胸襟與人格情操,現在有誰比的上?但他們不是博士,也不是碩士。我們一直高呼學歷不等於能力,為什麼還在迷信文憑?
大陸有個順口溜:出生一張紙,開始一輩子;畢業一張紙,奮鬥一輩子;婚姻一張紙,折磨一輩子;金錢一張紙,辛苦一輩子;榮譽一張紙,虛名一輩子;悼詞一張紙, 了結一輩子;忘了這些紙,快樂一輩子。
文憑除了一張紙,還是什麼?
原刊於《天下雜誌》,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