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繼續探討「文化」,進入筆者認識的「文化」第五個層次:共同價值觀(Shared Values)。前面四個層次是「語言與文物」、「禮儀與慶節」、「英雄與隱喻」、「行為準則」;後面還有兩個層次——「基本假設」與「思維模式」。什麼叫價值觀?首先在這裏介紹筆者經歷的一個例子。
1996年,筆者在港大教育學院院長第二屆任上,應該還有一年半才卸任。5月中,忽然收到John Willett從哈佛打來的電話。John是我在港大念碩士早一年的師兄,也是我念物理教學證書時的教學助理,在史丹福念了博士之後,在哈佛教育研究院任教,成為數量分析的著名教授。在電話中說,他們那裏負責國際教育的,一個過世了、一個病了、一個提前退休、一個被Berkeley挖去了,整個領域成了真空。問我有沒有可能到哈佛任教一年。
那對筆者頗有吸引力。但是院長的公務在身,於是寫了一封電郵,給學院全體同事:「您們選我出來的,我的任期還未屆滿;現在遇到這樣的邀請,徵求您們的意見。」同事們踴躍回信。有趣的是,所有的外籍同事,眾口一詞:「你應該去。」「要是我,肯定去。」「還用猶豫嗎! Do you think you have a choice?」但是大部分的華裔同事,卻不以為然:「人家會覺得你很不負責任。You will be seen as very irresponsible!」
孰輕孰重 價值取捨
我猛然認識到,原來在這關頭,個人趣向與集體責任,其間的取捨,人們會有如此的差異。而這個差異,又與人們出身的社會文化有那麼大的關係。
筆者不期而然覺得,這親身經歷的文化差異,是一種價值觀的差異;也就是對於價值的觀念——什麼有價值?什麼沒有價值?而價值觀的表現,不在「有」與「沒有」,「1」與「0」之間,而是價值的比較——什麼東西的價值較高?什麼東西的價值較低?是孰「取」孰「捨」,孰「輕」孰「重」的分別。
價值觀不一定是文化的影響。同樣的種族、社會、文化,人們都可以有不同的價值觀。同樣在香港,有些人樂善好施,有些人一毛不拔;朋友之間,有些人很有義氣,有些人很勢利;對孩子,有些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風頭,有些則希望孩子埋頭努力……但是上述的例子,明顯與人們出身的國家、種族有關,其實是社會文化背景的影響。因此稱之為「文化價值觀」,也就是帶着文化特點的價值觀。在一個文化裏面,可以說是「共同價值觀」。
也在差不多同一個時期,因為UGC要加強學術成果的產出,政策收緊,大學請來了英國一位工程學的教授,我們都叫他「小人」教授(那也是英文名字的直譯)。翻查每一名學者的學術記錄。聽說有30多位同事,被邀請吃「肥雞餐」,也就是「金握手」,給一筆錢送你提前離職。傳過來的消息,所有的外籍同事,欣然接受。華裔的同事,卻大都斷然拒絕。後者幾乎一致認為,不管給多少錢補償,被辭退是一種羞辱,難以接受。有兩種反應不奇怪,但是其出身的社會文化背景,竟然是一個如此明顯的分界線。這也是屬於文化差異的表現,也是價值觀的不同。
同一事物 觀念各異
後來因為在哈佛開了有關文化的課,收集的例子就更多了。筆者的班裏面,50-60人左右,往往來自20-30個國家。他們提出的例子,豐富了我對不同文化的認識。其中最引人深思的,還是文化價值觀的差異。有一位大個子美國青年(姑稱為Alfred),在日本工作了14年,在最初的幾個月,認識了一位能講英語的日本青年(姑稱為Youichi)。兩人工作後常常一起吃飯喝酒,假日一起娛樂,無所不談,成為摯友。直到有一天,有了這麼一段對話:
Alfred︰「Youichi, 我真慶幸有了你這樣真正的朋友。」
Youichi︰「對呀!我也慶幸有你這樣的朋友。我的英語進步了不少!」
Alfred即時感到愕然。他相信Youichi是真心地把他當摯友,但是又為Youichi對友誼的「功利主義」闡釋,無法釋懷。Alfred說,在日本生活久了,愈發覺得Youichi是真心的。所謂「真心」,是有文化價值觀作內涵的。不能用一種文化裏面的價值觀,去評判另外一種文化裏面的價值觀。
說到日本。有一位哥倫比亞教師學院的日本學生,在江蘇農村收集數據之後,因為發覺懷孕滯留香港,在筆者家住了幾個月。她母親來探望,千多謝萬多謝,自然帶來了許多典型日本精美包裝的禮物,臨走說:「希望您們的女兒將來懷孕,我能夠為她做同樣的事。」深受感動之餘,總覺得有點怪怪的。反正我們不會這樣想,也不會這樣說。
禮物,曾經引起哈佛的熱議。中國開放改革以後,到美國留學的學生愈來愈多;哈佛更是許多家長心儀的學府。收生辦公室經常收到來訪的家長的禮物。他們感到很為難,因為按規矩,是不准收受禮物的,以避免「利益輸送」,間接或者直接形成賄賂。但是中國人家長總是要對方收下,有時候盛意難卻,家長甚至沒有留下姓名。收生辦公室結果只好重訂規矩,增加靈活性。
價值雖異 和而不同
因為準備哈佛那個課程,就逐漸發覺,我們的周圍,充滿着這一類文化裏面的價值觀差異。很多問題,一碰上,馬上出現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屢見不鮮。在大學,60-70%是非華裔同事,平常工作非常融洽;碰到有文化價值觀差異的事情,大家也見怪不怪,不怕各自維持自己的觀念,但又不傷和氣。大學的多元氣氛,就是這樣形成的。多次聽過外籍同事說:「我到過許多地方,這是唯一使我覺得自己不是外人的地方。」這種氛圍,來之不易。香港,一個國際城市,就必然會有各種文化背景的種族共處。其實各自帶着自己的文化價值觀。一個成熟的國際城市,會容納各式各樣的文化價值觀。不以文化價值觀的差異為忤,而且以擁抱多元的文化價值觀而自豪。這不是香港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嗎?
念過管理學的朋友,大概都會聽過Geert Hofstede。這位荷蘭學者,從研究大型跨國公司的僱員開始,探索各種族類員工的work-related values(與工作有關的價值觀),是比較少見的大規模的跨文化比較,比較的就是文化價值觀。他對價值觀的解釋,是有關「善與惡」、「乾淨與骯髒」、「美與醜」、「自然與不自然」、「正常與不正常」、「合邏輯與不合邏輯」、「合理與不合理」。非常簡潔。其實,總括來說,就是「對與錯」。
關於文化的論述,以前的幾個層次,從語言……到行為,都是可以看得見的,比較少爭議。但是論到價值觀,是人們腦袋裏的,就會有不同看法。之一,是以往盛行的號稱馬克思主義,認為價值觀只有階級的分別,沒有「抽象」的超階級的文化價值觀;持這種觀點的,已經很少。之二,把文化價值觀的概念,說成是「相對主義」,也就是說價值觀一定有對與錯,怎麼能把不同的價值觀不論對錯、平等看待?
之三,不相信有共同價值觀這回事。說德國人與法國人有文化價值觀的差別,難道每一個德國人的價值觀都有別於每一個法國人的價值觀?上述的Hofstede在他的經典著作“Culture’s Consequences”的導論,有很好的闡述。在每一個「文化」裏面,價值觀都很可能是統計上的正態分布(鐘形曲線normal distribution),也就是有一個比較聚攏中央的趨勢。但是把兩個不同的文化比較起來,雖然裏面的個人會各各相異,群體的中位數還是不一樣的。是一個統計分布的差異,而不是說每一個文化裏面的人都只有同樣的一個價值觀。因此,說「共同價值觀」,嚴格來說,是一個統計概念。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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