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周一開始,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人士不用再向政府申報,受感染人士也毋須接受隔離;政府也從周一開始,只會公布每日核酸檢測陽性樣本數字和死亡數字。自此,新冠疫情的管控措施基本結束,只剩下口罩令,但相信撤銷日期亦不遠了。
撤銷隔離令之外,政府也宣布把新冠視作風土病,以一般上呼吸疾病管理,意味着持續3年多的新冠大流行終於過去,民眾生活和經濟活動將逐步回復正常。
新冠殺傷力 顯然大過鼠疫SARS
新冠疫情是至今為止香港公共醫療衛生歷史上最嚴重的事件。在此之前,只有19世紀的鼠疫和2003年SARS足可比擬。
香港鼠疫發生在1894年5至10月,疫症令2000多人喪生(當時香港人口約20萬),三分之一人口逃離香港。鼠疫可以說是香港自開埠以來,第一次遭遇的公共衛生大災難!
另一場大疫症是2003年的SARS(「沙士」,正名是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相隔鼠疫已超過100年,大家都應該記憶猶新。SARS肆虐是從2003年2月初開始至6月23日,一共有1755人受感染、299人離世。
相比之前兩大疫情,新冠病毒的殺傷力顯然大得多。從疫情持續的時間計,由2020年1月本地開始出現多宗懷疑感染個案起,到今年已踏入第三年。過去3年本地經歷5波疫情,累計286萬人確診(官方數字,醫界有估計受感染人數應達到500萬)、1.3萬多人死亡。
論疫情持續時間之長、受感染及死亡人數之多,新冠疫情都超過了鼠疫和SARS(以人口比例計,鼠疫死亡率比新冠高,但絕對數字就低得多),香港更史無前例地幾乎隔絕了跟內地和世界的往來,經濟和民生受重創。經歷這樣一場世紀大疫症之後,我們又怎能不做一個全面的檢討?
政府專家顧問、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上周接受訪問時,建議政府仿效當年SARS疫情結束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審視各項抗疫政策。建議出來之後,醫學界有不同意見,中大醫學院院長陳家亮表示「未必需要」;港大醫學院院長劉澤星則支持檢討,但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有些保留」。
今時今日的政治氣候,成立調查委員會、矛頭指向政府,或任何涉及問責官員或其他公營機構負責人追究責任,都是高度敏感的政治問題。調查委員會由什麼人組成?調查範圍涉及什麼?調查委員會有沒有傳召權?這些問題處理稍一不慎,隨時會掀起政治風波。在當前香港「由治及興」、穩定壓倒一切的主旋律下,政府成立調查委員會檢討新冠疫情的可能性極低。
檢討是為了學習改進 提高預防能力
按照袁國勇教授的說法,新冠疫情要檢討的「關鍵問題」甚多,包括疫情初起時的追蹤及隔離措施是否做得不足,令疫情迅速擴散;第五波疫情為何安老院舍會成為重災區?其他需要檢討的,應該還包括疫苗注射(應否強制接種)、私立醫院未來在抗疫中的角色、公立醫院的負擔能力(應否為疫症設立特別設施)、中醫診療的配合和未來角色、如何向市民發放信息(要精準、有效)、精神健康支援等。
可以列出來的檢討項目還有很多。香港過去3年的慘痛經歷,付出了沉重代價,如果不做一個全面檢討,又怎能汲取教訓,為未來做好預防,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有人認為檢討只是「馬後炮」、「賊過興兵」;實情卻是,如果早就知道如何應對,疫情就不會重創香港!正是因為無知、不知,危機過後才要檢討。檢討是為了學習、改進、提高預防能力,而非「早知當初」式的誇誇而談。
1894年的鼠疫令香港一片蕭條,疫症過後,港英政府徹底改革公共衛生環境,收回太平山街大片土地(當時為貧困華人聚居地,衛生條件極差),清拆及燒毁舊樓,改建為現時的卜公花園,又減低居住密度,改善住屋和衛生環境。
此外,政府也在疫區中心建立了細菌學檢驗所(即現在的香港醫學博物館)。於1895年政府成立醫務委員會,全面檢視當時的醫療體系,又開始落實執行《公共衛生條例》(1887年由立法局通過),改組潔淨局,加強公共衛生管理。內地有文章〈政府支配與公共防疫:1894年香港對鼠疫的應對〉(《清史參考》,2012年第45期),對香港如何應付世紀鼠疫及後來疫情平復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均有詳細記述。
鼠疫之後的檢討及跟進改善,可以說是香港公共衛生發展的分水嶺,說明了檢討—改革—進步,是良好管治的必要工作。
SARS檢討 提升公共衛生管理水平
2003年SARS疫情過後,香港分別展開了3個檢討。第一個是由立法會主導的「調查政府與醫院管理局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處理手法專責委員會」,在2004年7月5日發表調查報告。顧名思義,報告把矛頭指向問責官員和醫管局高層,並公開點了名,結果令社會矛盾更深、衝突更烈。報告的結果,是時任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長楊永強請辭下台。
第二個是醫管局SARS疫症檢討委員會做的報告,提出了45項建議。報告的專業程度明顯較立法會的專責委員會報告為高,但批評政府的力度一點也不弱!
政府當時回應醫管局報告時,就公開表明「其檢討過程存有不足之處」,包括指「委員會在檢討過程中並沒有彙集有關政府所作措施的關鍵資料,因此報告內有關政府的評論和結論甚有疑問」。很明顯,立法會以外,政府對醫管局的檢討也非常不滿。
第三個是政府自己做的檢討,由行政長官在2003年5月28日委任一批專家負責,兩位聯合主席均來自英國(一位是倫敦英皇基金高級會士及英國全國衛生服務大奧文街兒童醫院管理局主席錢卓樂爵士,另一位是英國皇家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院長葛菲雪教授)。當年政治氣氛較寬鬆,政府可以請外國專家主持調查委員會;現在《港區國安法》已實行,中央強調要嚴防外國干預,在新政治形勢底下,即使政府以後成立檢討小組,相信都不會再邀請這些外國專家。
檢討委員會內的香港委員都是醫學教授,還有一位委員來自內地,就是鍾南山教授,也是醫學界翹楚。委員會內並沒有問責官員及其他部門首長。
由於專家雲集,委員會的報告十分專業,全文268頁,是了解香港公共衛生政策及運作的上佳材料。其中第18項「主要建議」提出成立衛生防護中心,是整個檢討最實質、最重要的建議,確立了香港日後應對傳染病的整套系統,包括監察、分析、調查、培訓和應用研究、應變能力、健康教育等一系列功能,令香港的公共衛生管理水平大大提高。
倘不做檢討 怎向市民交代
事實上,要檢討新冠疫情,可以有不同方式,最敏感的是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由於可以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賦予的權力,專責委員會可以傳召任何高官,包括行政長官!但經「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再無雜音,而且跟政府全面配合,即使由議會調查,相信都不會出大亂子!至於醫管局領導班子,現在亦跟政府合作無間,即使它們做檢討,相信也不會有任何殺傷力!
最安全的方法,當然是由特首委任成立檢討委員會。只要委員會的成員有公信力、具備專業知識和處理公共事務的經驗,它們的報告應該亦有一定價值,當年檢討SARS的委員會報告就是高水準之作。
經歷一場大疫症,如果連最起碼的檢討都不做,又怎能向市民,尤其是在疫情中受創的港人交代?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