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高層領導正式提出中國的碳目標時間表,國家「十四五」規劃全文中19次提及綠色發展,《大灣區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在大灣區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站在舉全國之力發展綠色經濟的歷史新階段,大灣區基於特殊的區位及產業優勢,具備綠色金融的優良基礎,理應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對接各地區的綠色金融需求,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綠色投資中發揮重要作用,打造世界級綠色金融發展示範區。
粵港澳大灣區已積累良好基礎
一、香港積極發展
香港在2017年即提出發行規模上限為1000億港元的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並啟動綠色債券資助計劃。今年1月,特區成功發售涵蓋多個期限的綠色債券,為區內潛在發行人建立了全面的綠債基準曲線,投資人包括亞洲、歐洲和美國投資者,充分體現出債券的國際化屬性。另外,港交所在2015年開始就上市公司的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提出披露要求,後經修訂完善新版《ESG指引》於2020年7月正式實施。
二、廣深各具特色
廣州在2017年獲批准成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綠色金融領域方面已經取得很多成績,創新了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認證機制,制定綠色企業和項目庫管理辦法,更有一批專營綠色機構落地。在推動綠色產業融資方面,多項指標在全國各試驗區中均居首位。廣州碳排放交易所作為國內領先的碳排放交易平台,碳配額成交量已經突破1億噸。深圳於2017年成立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並加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牽頭成立的「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綠色金融聯盟」,同時出台國內首部綠色金融法規,營造了綠色金融發展的法治環境。
引領發展 4點建議
一、增強協調、完善區域統籌機制
目前大灣區內的綠色行業劃分、綠色債券認證以及披露標準等均存在不一致之處,因此首要問題是構建有力度的大灣區區域統籌協調機制,推動粵港澳三地簽訂《綠色金融合作協議》,加快構建統一的標準和披露體系。具體着力點方面,香港品質保證局是氣候債券標準委員會授權的核查機構,具有對接國際標準的優勢,廣州、深圳探索出適用於灣區企業的分類認證標準,幾方的深度融合將產生既適合本地又與國際接軌的標準體系。港交所及深交所可加強ESG披露標準方面的統一,並形成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提升兩個市場上市公司ESG的可比性。
二、加大產品創新、多渠道服務
總體看,綠色金融的需求端和供給端存在不平衡,期限錯配的特徵也較明顯,應綜合利用三地金融優勢、加大互聯互通,以滿足多樣性的綠色融資需求。香港地區連接境內境外兩個市場,應該充分發揮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地位和在綠債方面已經積累的優勢,澳門地區則利用葡語優勢對接葡語國家金融市場。
股權融資方面,港交所可以汲取18A章,允許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的經驗,探索開闢專門綠色行業板塊來促進相關行業的股權融資。港交所STAGE平台應爭取更豐富的綠色產品上架;應依託廣州和深圳的碳交易市場,大力開發碳資產證券化、碳期貨等相關金融產品,建立灣區多層次碳市場體系。
另外,新型的綠色項目則需要PE、VC領域的投資來推動,應鼓勵設立戰略性綠色產業投資基金,同時支持保險公司開發支援綠色技術的保險產品,並對綠色技術創新企業提供擔保和其他類型的風險補償。
三、積極對接內地及一帶一路
除中央層面構建和完善綠色金融頂層設計外,各地方政府也積極制定了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粵港澳大灣區應積極對接內地其他地區的需求,通過精準對接促進產融結合,也可利用東莞等地成熟的供應鏈系統,創新發展綠色供應鏈。
此外,金融機構可通過分支機構之間的聯動,通過跨境貸款、跨境投資等方式實現資本和知識的轉移。考慮到一帶一路建設將產生大量綠色資產,需求端方面,責任投資理念在全球得到機構投資者的廣泛認可,在歐盟等發達市場年複合增長率超過雙位數,大灣區將責無旁貸發揮專業優勢和平台優勢。
四、充分利用科技力量賦能
大灣區作為科技創新集聚地,在金融科技支持綠色發展方面有較大優勢。金融科技和數字創新可以多方面發揮關鍵作用,利用大數據、AI和機器學習等,提升環境風險管理和投資篩選能力;通過衞星、無人機、物聯網及遙感技術進行環境數據的實時監測、跟蹤和驗證,從而支持金融解決方案。
深圳可考慮作為牽頭城市、灣區其他城市深度參與,建立包括監管、金融、科技等的跨領域專門工作小組,形成行動綱領、工作建議和技術成果庫,實現快速推廣。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