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逃犯條例》爭議,導致持續4個多月的示威浪潮,至今未能平息的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人案峰迴路轉。因觸犯洗錢罪被判刑的陳同佳決定於刑滿後往台灣投案。特首林鄭月娥隨即表示釋懷,稱希望這個結局為今天社會紛亂帶來寬鬆的感覺。
我懷疑有多少港人會有林鄭的感受。我也不相信港人會忘記今天社會的動亂是因為林鄭一意孤行、視所有反對聲音為廢話,強推《逃犯條例》修訂而造成的惡果。當日林鄭和保安局長李家超以一副悲天憫人的姿態,教訓港人要履行公義,透過修例容許港府與台灣達成逃犯移交協議,把陳同佳交回台灣當局受審,替死者申冤。政府卻乘機以填補「漏洞」為由,把修例範圍擴大至內地,終於造成林鄭私下承認的彌天大錯(havoc)。其實在政府推出修例後不久,台灣蔡英文政府便明確表示不會按港府安排接收陳同佳。儘管如此,政府依然堅持修例,令港人認定此舉的真正目的是打破香港與內地的司法區隔,把港人疑犯送往內地受審。後來政府對此直認不諱,只是堅持修例有適當保障機制而已。
特首須考慮其中涉及政治因素
香港特首是個政治官員,須有足夠的本地及國際政治視野和判斷力。當處理一宗表面上是替一家人討回公道的個案時,政治官員須考慮其中涉及的政治因素。陳同佳案涉及極為敏感的兩岸關係,而在台灣執政的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遑論一國兩制,是眾所周知的常識。林鄭憑什麼認為蔡英文會為了一名港人死者而接受港府一廂情願矮化台灣地位的安排?結果是蔡英文利用陳同佳案及後來香港的反送中示威,恢復民望,以抗中英雌成為最有勝算的下屆台灣總統參選人。今天蔡英文政府對陳同佳願意投案的立場依然是反客為主,表明必須透過台港兩地司法互助安排才可進行。她甚至批評港府之前卸責,沒有應其要求就案件在香港蒐證。
台方這個動作相信是因為蔡英文不想在選舉前替自己添亂,反正涉案的全部都是港人。這當然是政治。但林鄭利用陳同佳案打公義牌,企圖通過送中條例,何嘗不是政治?問題是哪個政治水平較高而已!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