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提到戰國時代,我們一般只聯想到殺戮、背叛及暴力,但跟其他國家的戰亂時期一樣,戰亂時期愈長,戰時體制恰恰促進了法治、統制、思想的發展進步,100餘年的戰國時代在日本歷史,尤其是法制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影響。除了我們不時聽到戰國大名制定家法,使自己的管治更加完備、穩定外,當時人的法律思想也有着一定的進步,其中一個較為突出的,就是當時的司法檢察的進步。
華人想到判案查案可能會想到了那位北宋的「包青天」包拯明察秋毫,不見輿薪,只要有人擊鼓鳴冤,「青天大老爺」父母官便會坐鎮公堂,主持正義。
由神佛判決
然而,在數百年後的彼岸,日本中世的司法卻比較「簡單粗暴」,由於不行中央集權,日本的司法檢察大多靠各地各社會分層參照昔日王朝時代留下來的「王法」、或因俗約成的「大法」,各自再定立村法、鄉法、郡法,而處理民、刑事訴訟時,也沒有國家委派的官員來主持,而是按照當事人的身份所屬來決定誰來查案。村民之間的犯案在村落內處理,如涉及了有主人的武士,則要牽動了他的主家,再決定如何處理。但麻煩的是,在那個時代,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是「自由民」,大多都會跟權貴豪強有裙帶關係,於是很多事件最還是會牽起當事人各自身後「靠山」出來擺平事情,當然這意味着事情只會更複雜。
而當時日本人的司法觀念上,是非曲直只是次要,最重要的是怎樣解決問題。加上當時的思想上主張「當事人主義」,即想提告起訴的人需要自己搜證證明對方有罪,這可以想像是十分困難的事,於是更多情況是直接用武力等同尋仇來解決。即使真的搜證後對簿「公堂」,由於有着上述的裙帶關係,公正客觀的判處是可遇不可求,也難保起訴者是藉機圖利。正所謂「事不關己己不勞心」,遇着難以判斷的案件時,日本人想到的最終可行方法便是由神佛來判決。
在日本及西歐,以及中國的民間,靠神明來判罪都在中古世紀十分普遍的現象。在中世日本,面對難以判決的案件則會用上「盟神探湯」或「火起請」來判別。
前者是要被告人泡在沸騰的水桶裏,後者則是要徒手抓着剛燒紅的鐵具或木條一段時間,在相信公正無私的神明會保護無辜者的思想前提下,被告者如果是被誣陷、是無辜的話,神明自會使他不受損傷,而被告者泡了熱水或抓了火鐵後會接受驗傷,如果毫髮無傷,那就是說他是被冤枉的,基於當時一般情況下不會立即要求被告者重複受驗,這案件通常就會因而暫時告一段落。
信長有求真精神
當然,再迷信的中世紀日本人也不一定盲目相信這結果,只是礙於現實及背後的利害關係,提告人不服氣的話,大多就會私下尋仇。反過來說,即使是被發現有燒傷、燙傷,被告人也有機會抵賴不認,又或者找靠山出手胡混過去。
這種懷疑的態度也不只是當事人,覺得事有蹊蹺的旁人也會對出乎預料的結果表示懷疑,只是不會做出任何動作而已。但也有人覺得不可思議,決定追究到底,伸張自己的正義,其中一個有名例子便是那位鼎鼎有名的織田信長。
著名的信長傳記《信長公記》中提到了一段故事,那時候信長還是尾張國(現愛知縣西部)的領主,有一天信長的兩個家臣的家臣發生了血案,其中一方名為佐介的人因事殺害了另一名名叫甚兵衛的人。佐介是信長重臣池田恆興的手下,於是在對峙公堂時,佐介被要求進行「火起請」,當佐介握過燒紅的斧頭後,驗出了手上有燒傷。可是,由於池田方的阻撓,佐介並沒有被處罰。
原本事情也很可能就此不了了之時,剛好出去打獵的信長得知這事情,並聽取雙方的說法後覺得事有蹊蹺,於是決定介入。信長首先要求再進行一次「火起請」,並且重演第一次的做法,當那把斧頭再次燒紅後,信長對眾人說:
「現在我來進行火起請,如果我握着這斧頭,安然無恙的話,便會處決佐介,汝等明白了嗎?」
於是信長二話不說的拿起那燒紅的斧頭,而且走了三步,把斧頭放到木棚上,手卻仍然安然無事。接下來信長對眾人說:
「你們都看到了嗎?」
最後按照信長事前的約定,佐介便被處決了。
看到這故事,相信大家也明白了信長沒有被燒傷,很可能因為本身那看似燒紅的斧頭其實做了手腳,並沒有真正燒紅,換言之,這很可能只是信長從一開始已要判佐介死罪,於是演了這個把戲,神明其實沒有加護信長。
當然,不少信長愛好者看到這故事大多驚嘆信長的智慧不迷信,而事實上信長喜歡尋根究柢,眼見為憑的性格也隨處可見,說信長有求真精神也不為過。只是這種反複求驗的行為在戰國時代也十分常見,也並非只有信長一人才那麼「身先事卒」地辦案。同時,從我們現代人的角度而言,以上的例子中信長其實是妨礙司法公正了呢……(笑)
作者簡介:
胡煒權
旅居日本的香港人留學生,日本國立廣島大學歷史與文化遺產學碩士,現時為日本國立一橋大學博士生,專攻日本中世史。
著有《明智光秀與本能寺之變》、《日本戰國織豐時代史》(俱為「 台灣遠足文化」出版),治史之餘,不忘留意日本時事、文化及眾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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