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goodtalk、經濟3.0及香港亞太研究所主辦的「共享共乘 交通新路向」論壇,早前於香港中文大學舉行,幾位嘉賓先後向觀眾分享對共享經濟的見解。本社記者到場聽講,將幾位講者的演講內容整理,將連續數周刊登。本周為徐家健教授演講內容。
全文如下:
在開始之前,我想先問大家兩條問題。第一條是愛情經濟學的選擇題:以下哪一種是「只在乎曾經擁有」的婚姻制度?古代的一夫多妻制、近代的一夫一妻制,還是現代的一夫一妻制?前兩個選擇是不能夠離婚、分享,必須是一生一世的;而現代的一夫一妻制允許離婚,不能夠同時分享,但卻能夠「前後腳」分享。這一條問題的答案是現代的一夫一妻制。大家要謹記這條問題背後的邏輯,稍後會為大家帶來一些啟示。
第二條是時間經濟學的選擇題:以下哪一種是「不在乎曾經擁有」的報時方式?買新手錶、買二手錶,還是租借手錶?答案很明顯是租借手錶。美國有一間名為 Eleven James 的公司,提供租借手錶的服務。要租借手錶,你需要先成為該公司的會員,以月費形式租借手錶,最便宜月租約HK$1,000,每次為顧客提供數款手錶選擇。有一點值得留意,該公司所租借的手錶全都價值不菲,為什麼只租借貴價手錶,而不租借便宜手錶,我會再跟大家解釋。
共享經濟是什麼?
剛才兩條問題就是共享的例子。到底什麼叫共享?幾年前,有一群學者嘗試去解釋、預測共享經濟的發展。當時他們的預測十分樂觀,認為你所擁有的就是我所擁有的,大家可以共同分享自己所擁有的物質,這是其中一種共享的觀點。另一種對於共享的觀點並非如此。從 The Economist 這本著名雜誌可以看到一張關於共享經濟的圖片:在一個美國人的家中,既能租借汽車,又能租借船,或是租借別人的手袋,甚至連狗也能租借,所帶出的概念就是任何東西皆可租借。
無論是在傳媒抑或是坊間,關於什麼是共享,什麼並非共享,仍然存在着爭議。單從租車服務看來,有些人會歸類租車為共享,但亦有人不贊同這個觀點。
剛才我所問的兩個問題,到底為大家帶來了什麼啟示?首先,不知大家有否聽過這個說法:世界上什麼都能賣,唯獨妻兒不能賣。有人會問,到底妻兒有何特別之處,令他們不能被賣,更加不能被分享呢?另一方面,不知道大家仍否記得上屆政府所推行的置安心計劃,就是推出一些先租後賣的房屋;而到了現屆政府,情況則變了只賣不租。但從剛才 Eleven James 的例子可以看到,連手錶也能夠租借,還有什麼不能租借?我稍後會跟大家去了解共享經濟,假如希望做一盤生意,到底怎樣才算是可行的做法。
「不在乎曾經擁有」
首先要為共享經濟下一個定義,從產業經濟學的角度觀看,就是一種「不在乎曾經擁有」的經濟模式,即連擁有也不需要。假設你買了一隻二手錶,之後又再賣了出去,這樣就是曾經擁有。但在共享經濟之下,大家有物品的使用權,但沒有、也不需要有物品的擁有權。這其中帶出了什麼問題?如果從這個角度去看共享經濟的話,這其中有一條問題:即使我們不在乎天長地久,但從何時開始連曾經擁有也不在乎?再觀看剛才的例子,共享看似是個嶄新的概念,但事實並非如此,以前不就是有一夫多妻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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