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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黎明,劫後能否重生?——再思走出危機

現在特區政府勢弱,需朝野及泛黨派坐下来共商解困之道,中央也應支持這樣做。(亞新社)

當年美國水門事件是怎樣演變成為導致尼克遜總統下台的嚴重政治危機呢?1972年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於華盛頓水門大廈總部被人潛入安裝竊聽器等,當然是一宗醜聞,然而尼克遜不擇手段掩蓋事件真相,多番阻撓檢察官及國會調查,才最終導致憲政危機,被逼於1974年8月宣布辭職。歷史上政治危機往往就是這樣。真正的危機不出於最初的觸發事件(醜聞、天災、疫情等),而是事後處理的失敗導致危機變異、愈弄愈糟,最後無法收拾。

泥沼愈陷愈深 政府尚未解決危機

香港由《逃犯條例》修例引發爭議,致抗爭不斷發酵,社會撕裂,形成今天亂局,已不再是修例本身的問題,因為修例「已死」,而是特區政府一連串處理手法進退失據,把自己陷於政治泥沼,愈陷愈深,錯失所有可以扭轉情勢的機會。若對峙局面惡化下去,仇恨助長仇恨,互相鬥爭恐懼,那時會是一個怎樣的香港?我接觸的人當中,雖政治立場有異,但不少開始擔心香港前途,因為在此自鬥困局中看不清出路。7·21元朗白衣人暴力事件,令人髮指,過程中公權力的缺席,對所有愛港者,情何以堪?

本來一個政府修例失敗,平常心視之不涉重大榮辱。今次香港情勢竟可糾纏至此而結愈扭愈緊,則是深層次矛盾、體制缺陷再加上危機處理失策綜合爆發所致,使執政班子急促失掉政治和道德能量。如此失序,令愈來愈多商界、專業以至公務員隊伍內人士憂慮發聲,要求政府認真回應時局,化解矛盾,恢復秩序。但是政府好像仍在等候些什麼似的。

在其他國家地區,改組政府是突破困局、重新出發的慣常做法,可是香港仍未能好好把握「港人治港」下解決內部嚴重紛爭的機制。危機既成,不會輕易消失。就算戒急用忍還需有謀略,否則不作為只會滋長進一步的不信任和憤怒,最後成為駱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重大危機總不能拖或捂着,否則就像Mrs O’Leary’s Cow一樣,令全城陷入火海。(註1)

若對峙局面惡化下去,仇恨助長仇恨,互相鬥爭恐懼,那時會是一個怎樣的香港?(亞新社)

以暴易暴 終會引致中央出手

現時挑戰既有體制者不少只陶醉於抗爭亢奮,這是常見的「廣場」現象。但應記得,60年代歐美否定建制秩序的激進運動,最後(當然非單一因素)帶來的是70年代後期的保守主義回朝、新自由主義抬頭。中國大陸文革打倒一切,最後做成國家莫大災難,毀去一代人的青春與理性。香港未至於此,所以更需及早反思,因為小精靈放了出來後有其自我繁殖的能力。任何改革不能踢開秩序,因此必有妥協。革命也只是由一個新秩序取代舊秩序(請看1979年革命後的伊朗及「阿拉伯之春」後的「解放」國家),並非革命浪漫者所空想的天堂。

中央政府正作全面硏判,準備不同預案,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景(包括最壞的)。中央的底線應是:香港可以小亂,這由特區政府處理,但不能大亂;不能出現衝擊國家主權和體現中央權力的機構,更不能出現實質走向「港獨」的行動。中央深信有外部勢力介入,欲把香港搞亂,並於當前中美「制度衝突」中打香港牌。國際政治錯綜複雜、撲朔迷離,人們的確不能一廂情願。不過,香港從來是開放城市,華洋共處,支撐着其全球樞紐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外力介入,也需有內因才搞得起,所以還是先檢討自己。

當下內部矛盾持續激化,全社會躁動不安。若政府猶豫失焦、回應乏力,情勢便被極端者騎劫。一邊廂激進抗爭者着意把危機熱度提高,等待政府及警方「犯錯」,增加群眾同情,以戰養戰,並刻意挑釁,使警方以鎮暴回應;早前衝擊立法會和中聯辦,塗污區徽國徽,其政治含義毫不尋常,欲刺激中央出手(但去證明什麼?)。另邊廂有人在提高押注,增大衝突風險,迫使政府強力鎮壓,呼喚中央出手。警察處於這場前先未見風暴之風眼,變成兩面不是人,少數失去應有的把持,士氣備受考驗。

民情清楚說明:香港已到臨大變革的關鍵時刻。但市民是想進行推翻政權式的革命嗎?如果局面走向以暴易暴,各走極端不饒人,必成惡性循環,最終一旦中央出手做成莫大震盪,或長遠無法補救的後遺症,那時「一國兩制」就真的動搖。所以,港人欲自救,就要拿出能力,自我修復傷口,走出重生之路。

警察處於這場前先未見風暴之風眼,變成兩面不是人,少數失去應有的把持,士氣備受考驗。(亞新社)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化解雙方矛盾

重要的第一步,是求真相、促和解。政府雖已錯過不少收拾殘局的時機,但仍可做的,是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6、7月多次暴力衝突事件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調查,尋找主因,汲取教訓。這是愈來愈多各界人士認同的舉措。我自6月中首次就修例危機公開評論,就主張走這條路,不是特別針對警察,也非去否定監警會機制(若收到個別對警務人員的投訴,監警會可繼續調查處理),政府無需因存在其他機制而不使用已屬香港管治制度一環的法定獨立調查去查明大事件的全面真相。

這才是一個合理機制去「還警隊公道」、挽回士氣,不至因一些個別部署失當或個別人員的行為、甚至偏頗的資訊而令整個警隊在本地及國際上蒙羞,損害久經努力建立的專業部隊形象。民間否定警察的情緒在蔓延,政府不能再讓警察成為政治矛盾的磨心,所以我一直鼓吹,政治問題政治解決,政治責任由政治領袖承擔。

現在特區政府勢弱,需朝野及泛黨派坐下来共商解困之道,中央也應支持這樣做。

急務是把紛爭降溫。政府無論初心如何,至此應確認「撤回」修例,不要再給人家做文章。抗爭運動的推手和支持他們的人請想一想,是否不斷這樣下去,徒增撕裂風險?經過多場大遊行,廣大民眾的聲音已十分清楚(the people have spoken),就由政治領袖們(包括行政、立法雙方)承擔責任,共議出切實回應方案,化解深層矛盾。人們要的是行動,而非耍公關。接着是突破舊思維去進行政制改革,解決體制問題,並着手重大民生改善,特別是房屋問題,急民所急,急事急辦。

今後每一步都在書寫香港的命運。不少人擔心「一國兩制」前景,但願不會因各方一時誤判和情緒指揮腦袋而導致自我應驗的預言、弄假成真。

註1:O’Leary 太太的一頭牛在牛棚裏把燈踢翻,做成失火,最後導致1871年的芝加哥大火災。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