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舖業主及租客同樣是中小企業一分子,一旦商舖租金鋭減,業主收入也相應大減,但銀行負債不減,業主面臨資產爆破危機加劇。大部分業主需要供舖,現時的支援措施只能續命,不能救命。政府應立即協調銀行繼續延長還息不還本計劃,此事迫在眉睫,為需要償還按揭貸款的業主紓困,讓業主及租戶也有喘息的空間。
身為工商舖業主大聯盟的同路人,首先感激政府及財政司司長早前聆聽了業界的聲音,透過金管局與銀行業協調,將中小企貸款的預先批核還息不還本計劃延長6個月至2021年4月,並將工商舖物業的樓按貸款上限,由原來40%,提升至50%,為大家帶來及時雨。
冀工商舖物業樓按貸款上限放寬至70%
不過,現時工商舖物業買賣價普遍已下調30%至50%不等,放款樓按貸款上限至50%,似乎未能完全協助業界擺脫困境,希望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就工商鋪及重建項目「撤辣」,另外,又促請進一步考慮放寬工商舖物業樓按貸款上限至70%,那對經濟重建有利。
特首林鄭月娥及財務司司長陳茂波屢次公開呼籲地產商及業主減租,與租客共渡時艱,業界樂見其事。工商舖業主大聯盟在今年8月初透過幾位立法局議員向政府提出「共渡時艱」的幾點建議,我覺得甚有意義。
第一,建議所有經營飲食及零售的商舖,以及受影響的12類處所的商店,均獲政府資助1.5個月租金,業主亦必須減免1.5個月租金予租客,即1年租期合共給予租客3個月租金寬免。此寬減計劃在租客能提供證明,其已經完成支付首9個月租金後方為有效。
第二,提議所有經營飲食及零售的商舖,以及受影響的12類處所的物業,均獲政府寬免全數差餉,為期12個月。
第三,建議港府指示金融管理局,要求所有銀行機構將「還息不還本」計劃延長6個月,同時亦延長整個貸款的年期,不要在計劃完成之後濃縮還款,加重業主負擔。此計劃完成時立即再作檢討,必要時可再延續,直至疫情完全停止。
第四,要求銀行不要在此艱難時期,向工商舖物業作出重估行為,只要這些業主準時供息,不應在租金不正常時期,向業主追討物業差價,否則會嚴重影響商舖物業市場,以及商店經營狀況,引起結業及破產潮。
第五,要求銀行放寛工商舖貸款成數,由首次購買者可獲得4成按揭增加至5成;第二個物業的按揭成數由三成增加到四成。這樣可鼓勵更多的商舖租客變身業主,有助穩定本土經濟和打工仔就業市場。
第六,「樓市辣招」實施超過10年,在今天這個特別艱難時期,務必需要作出檢討,期望港府減少購買工商舖的印花稅,即由徵收樓價8.5%的雙倍印花稅,恢復至原來4.25%的從價印花稅。此建議可讓工商舖物業交投增加至正常水平,減輕買家買樓成本,也讓業主賣樓有逃生之門,減少物業被銀行接收變成銀主盤機會。還有,期望建議港府豁免徵收屬於收購重建項目的買家印花稅(BSD)及雙倍印花稅(DSD),只要證明收購整個項目的業權份數達80%以上,公司買家現行徵收樓價30%的稅款,可改為4.25%。此舉有助中小型發展商加快地盤併購及市區重建,加快增加樓宇供應,也增加就業機會。
香港正處於一個非常艱難的時期,很多地區都大刀闊斧救經濟,無所不用其極,吸收於97年金融風暴至2003年沙士期間,超過10萬負資產及港人排隊破產的慘痛教訓,為免再次重蹈覆轍,嚴重衝擊香港金融體系,港府宜當機立斷,推出惠民措施,保租客就是保業主,救經濟就是救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