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與漢語,源遠流長,而又密切相關。研究漢字、漢語,若能相互考尋,濬源通流,往往有助稽疑抉奧。例如香港島的北面是九龍半島,九龍半島伸向海中的一個地區叫「尖沙咀」。我們有沒有想過,「尖沙咀」是否原來的寫法?還是本應寫作「尖沙嘴」?「咀」是甚麼意思?《說文解字》:「咀,含味也。」意思是口裏含著東西,而品玩其味。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序志》說:「咀嚼文義。」唐代韓愈《進學解》說:「沉浸醲郁,含英咀華。」咀嚼和含英咀華的「咀」字,意思均與《說文解字》「咀」字說解相因。尖沙咀的「咀」,與咀嚼、含味無關,是借作「嘴」。
其實,《說文解字》沒有「嘴」字,只有「觜」字。《說文解字》:「觜,鴟舊頭上角觜也。」也就是說,「觜」之本義為貓頭鷹頭上的毛角。毛角,即頭上毛似角者。毛角尖銳,故尖銳的鳥嘴曰「觜」。其後凡口皆曰「觜」,又加口旁作「嘴」。《說文解字》「觜」音「遵為切」,《廣韻》作「喙」解的「觜」已發展出「即委切」一音,但《廣韻》仍沒有「嘴」字,「嘴」字在《集韻》才出現。由於鳥嘴尖而長,故「嘴」又用來指某些器物上長而尖的部分,如茶壺嘴、煙嘴等。至於尖沙嘴,顧名思義,原是九龍半島伸向海中尖尖像鳥嘴的沙地。當然,現在大廈林立,呎土萬金,已很難再找到沙地了。
大多數人都以為「嘴」等於「口」,但在許多情況下,嘴和口是不可以互通的。例如茶壺嘴、煙嘴,不會說成茶壺口、煙口,嘴巴不會說成口巴,尖嘴薄舌不會說成尖口薄舌。口才、口水、口感、口紅、口腔、口琴、口令、口技、口吻、口味、口風、口音、口氣、口授、口碑、口號、口試、口齒、口譯、口福、口語、嗽口、口頭禪、火山口、口誅筆伐、口服心服、口是心非、口說無憑、口蜜腹劍、口耳相傳、口若懸河、口不擇言、口不應心、口口聲聲、信口雌黃、守口如瓶、膾炙人口中的口,也不可換作嘴。
用「口」不用「嘴」的情況遠比用「嘴」不用「口」的多,正好反映用「口」作為人的口,歷史比用「嘴」作為人的口悠久。另一方面,「嘴」與「口」在一些情況下,又可以互通,例如嘴直與口直,嘴乖與口乖,嘴甜與口甜,嘴硬與口硬,嘴唇與口唇,張嘴與張口,槍嘴與槍口,還嘴與還口,住嘴與住口,烏鴉嘴與烏鴉口,我們都可以接受。由此可見,「嘴」和「口」,有同有異,選詞用字,要辨析毫釐,尖沙咀不能說成尖沙口,茶壺嘴、煙嘴也不能說成茶壺口、煙口。
看、見之辨
跟「嘴」和「口」一樣,「看」與「見」在許多情況下也是不能互通的。例如看望、看中、看官、看相、看穿、看破、看透、看病、看臺、看顧、看守、看護中的看,不能改作「見」;有所見、重見天日、見世面、見死不救、見多識廣、見異思遷、見利忘義、水清見底、見財起意、見景生情、見聞中的見,也不能改作「看」。
《說文解字》:「看,睎也。从手下目。」桂馥《說文解字義證》:「『從手下目』者,《九經字樣》:『凡物見不審,則手遮目看之,故看從手下目。』」物見不審,以手遮目看之,只是看的一部分情況;另一些情況是看而不見。《說文解字》以「睎」訓「看」,而「睎」下說解則云:「望也。」望而不見,是常有的情況。因此,普通話說「看到」,似不如廣州話說「見到」更能切合文字的本義。
原刊於《明報月刊》,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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