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新冠病毒出現後,香港建制陣營便乘機要求政府修例,容許在內地居留的合資格選民在境外投票,毋須為此回港。早前特首林鄭月娥接受《深圳衛視》訪問時稱,此舉是回應社會訴求。不過,根據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的民意調查,近六成受訪者反對港人境外投票,而支持者不足三成。
即使不理民意,特別容許內地港人境外投票的理據並不充分。我們不應假設新冠病毒永遠不散,或總是在選舉期間肆虐,即使是後者,解決方法可以是短暫押後投票或延長投票日數。現在內地港人已可以憑預先檢測和健康碼回港而毋須隔離。要求內地港人抽一天或半天時間返港投票,藉此履行愛國愛港的責任,實屬合情合理。政府不是日日宣傳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的特色嗎?
安排港人在內地投票,涉及眾多複雜問題
再講實際問題。在內地設立投票站需要與內地商討具體安排,包括執法權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在立法會上指,即使在境外,廉政公署都有權就涉及選舉舞弊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及執法。言猶在耳,該局發言人隨即補充,廉署在香港境外不能行使執法權力,倘若調查過程中需要在內地搜證,也要與內地相關單位提出請求及要求協助。
事實上,在涉及內地司法事務上,林鄭特首經常提醒市民,香港不應干預。安排港人在內地投票,涉及眾多複雜問題,包括政黨和候選人事前的宣傳和拉票、投票站當日的管理和投票後如何處理投訴等。中央會否容許香港選舉條例在內地完封不動地執行?特首和有關官員有多大信心和能量去與中央和地方政府商討細節,確保最終安排不會受到法律挑戰和外界質疑?
為何境外投票只適用於內地?
此外,內地投票還涉及一個必然惹起爭議的原則問題。為何境外投票只適用於內地?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地有不少合資格的港人,他們返港的時間較大灣區居民長得多。排除他們在境外投票之外,肯定會在香港和國際上造成政府偏頗,甚至有意操控選舉的惡劣印象。
最後,希望政府和建制派想清楚,費盡心思,不理麻煩和爭議去修例,容許港人在內地投票,究竟對誰有好處?最終會否得不償失?撇除政治正確不論,這樣做值得嗎?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