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萬物之靈,但感情複雜,表達手法又千般差異。相信生命喜樂的,當是希望永遠;感到生命悲苦難奈的,就紅塵看破,一切都是空,最極端的做法,就是不理自然規律,走向輕生之路。任何人的輕生,或會是生無可戀,或會自感走投無路,或會有冤無路訴,或會盡快以今生換更好的來世……總的是,生存的恐懼大於死亡的恐懼,人就會走自毀之路。一旦不幸走上自毀之路的,原因複雜,旁人難以理解。
教師自殺新聞,有媒體大篇幅報道,圖文俱在。聞者難過,但難過之後,是否鬱結情感都能得到釋放?抑或繼續走不出陰霾,更甚顧影自憐,將生存的恐懼感加闊加大,甚或不知不覺對號入座?同走自毀輕生之路?
香港早有學術機構進行調查,指出媒體報道自殺事件,特別是有關學校的學生與教師輕生案件,更千萬要小心處理,愈高調地報道,模仿對號感就愈強,不幸的自毀個案被大篇幅報道後,在一段短時間內,就會有連續的、令人傷痛的個案再次發生。這也是香港過去相關「新聞」有記載的。
與生命教育無關的 都應遠離學校
較早前,有小學教師在校內輕生,結束寶貴生命,先是部分報章大篇幅報道,隨即是電子網上媒體也加入行列,連最大最多受眾的電視台,也是大報特報,彼此都唯恐落後。很不幸地,上周又有兩宗令家長、教師及校長們都十分痛心的中學生輕生案件發生。
香港媒體持守的新聞報道價值觀,大抵都是吹西風為尚。西方各新聞有充分自由,寫「古仔」完全可以自主的國家或地區,他們對自殺新聞,特別有關教師或學童的,都以十分低調乃至不報道的方式處理,為何香港又不跟隨呢?
從教育現場看,如何協助自毀教師及學生所屬的家庭及學校,一起攜手,互相扶持,走出哀傷,才是學界及教育界共同的焦點與着力所在,其他一切與學校推動生命教育無關宏旨的,都應該遠離學校。筆者深信,香港很多學校的教師、校長們都能以學生為本,彼此尊重,辦好學校而無怨無悔的。若要有再高調呼籲,那就是「媒體報道自殺新聞必須低調」,這是生命教育的共同實踐。
原刊於《星島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