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共識能解決問題嗎?
多元文化與共識背道而馳,真是非始料所及。為此,近代美國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提供了一個解決方法。他稱之為:「交叉共識」(overlapping consensus)。 他主張把不同的意見交疊起來,但大家互不干涉,互相容忍,以求共存。他認為在我們今天的多元社會,這是最好的做法。
但是,「交叉共識」有效嗎?它不處理是非對錯,只是把問題懸擱。亦即迴避,他稱之為 the method of avoidance。但社會是公共的、一體的,活在其中的人必須互相溝通、互相交往,進而互相融合,否則如何有凝聚力?如何在遇到風險時同舟共濟?羅爾斯這種「交叉共識」,為多元文化辯護,把各種取向、信念交疊起來,以不解決為解決,可謂一廂情願。因為在社會中交疊起來的不是觀點,而是人。
不同取向的人如何交疊呢?取向引致行動,必然導致矛盾。例如現在歐洲面對大批難民,難民流向發達社會。發達社會如何接收他們,給他們平等的機會?問題是他們對本地社會還沒有貢獻,給他們平等的機會,會不會分薄原居民的利益?利害攸關、取向攸關,原居民或本國人民一定有意見。現在難民問題不是成為歐洲各國極難處理的問題了嗎?
從歷史上看,這是報應。幾百年來帝國主義的侵略、殖民掠奪,離開後還想控制、培植親西方勢力,製造矛盾,以便霸權主義者從中取利。所以難民問題其實就是殖民者、侵略者所造成的,如今苦果自嚐。
發達國家接收移民,最初可能是想獲得較廉價的勞動力。這完全出於利益上的考量,並未思及其他。為了吸引移民,於是以多元文化包裝,實際上並未在思想上、文化上、情懷上作出準備。中國《中庸》說:「來百工也,柔遠人也。」你有這樣的情懷嗎?能對移民視之為客、以禮相待嗎?還是剝削他們的勞動成果,使他們收入不足,而且被歧視?從2011年英國的暴動到月前巴黎恐襲,其中很大部分的原因就是這些移民受到歧視、內心充分憤懣的結果。
由此可見,西方國家解決多元文化問題是失敗的。他們急於解決現實問題,所謂多元文化只是一種策略,沒有深度的思考;亦太理想化,只是一個抽象的理念,化解不了不同文化、種族之間的實質性差異,與羅爾斯的交叉共識一樣。
互不相通的世界
作為民主基石的的自由、平等、人權等觀念,還會導致一個更嚴重的現象,就是互不相通。正因為人人有權、人人自由、人人平等,那麼誰能比別人更有權、更自由、更平等?沒有。只能平列。這是一種極端的平面化思維,到最後一定是分解為無數原子、無數個體,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成為終極理論。
在個人主義之下,人人都有權作出選擇,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價值觀,沒有誰不對,也沒有誰不好,都可以並存。你不能肯定或否定別人,因為別人不是你,你無權作出批評,難怪羅爾斯要提出交叉共識。問題是這樣子大家如何溝通?如何一致?如何建立共識與凝聚力?世界已經碎片化、原子化,沒有整體,只有一個一個孤獨的個體。
這也就是十七世紀萊布尼茲(Leipniz,1646-1716)的單子論的現代變種。如萊氏所說:世界上只有「單子」(monads)真實存在。單子不可分割,但又可以感知整個世界。無數單子即反映出無數世界,正如佛教華嚴宗所說的「帝網」:一即一切,或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不過華嚴宗的交遍是有實義的。萊布尼茲的單子卻無實義,因為各單子之間不具備互相影響的能力,因為單子「無窗」,和別人根本不能溝通。
民主社會的個人主義亦然,每個人都活在自己世界裡,完全可以不管別人。為了建立一個和諧社會,萊布尼茲只有請上帝幫忙,因為只有上帝才能在製造單子的時候同時安排它們的活動規律,以維持一個整體的和諧。但民主社會沒有上帝,每個人的行動只訴諸自己裁決。經過計算,對自己有利末合作;若無利益,則朝秦暮楚也很平常。
由此可見,生命不相通、心不相通,人與人之間如何相處呢?所以個人的領域到某一程度必須破除,人的目光必須放遠,精神必須超越,否則人的意識很容易走回頭,只注意自己的得失。問政團體亦然,只注意自己小圈子的利益,這便與民主初衷背道而馳,社會必然一再分裂。分裂導致內耗、內亂,民主走向劣質化。
(封面圖片: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