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虎基本上已在野外滅絕,有人把這個悲劇歸咎於建國初期的除虎害運動。因為在上世紀50至60年代期間,國家曾在民間發動大規模的打虎運動,還出動軍隊予以協助。華南虎在野外的數量因而大減,從此一蹶不振。
事實上在解放初期,中國依然虎蹤處處,單是江西省就有20多個縣發現老虎,該省在1955至1956年間共捕虎171隻。1956年,中國皮毛市場收購到的虎皮達1750張。香港的國貨公司到70年代尚可以買到虎骨木瓜酒與虎鞭。到1979年,中國政府才把老虎視作一級保護動物;到1989年,中國才出現首部《野生動物保護法》,獵虎的商業活動才被嚴令禁止。
先保障人民 方能保老虎
有人批評,中國政府的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不足,立法太遲,才導致華南虎在野外滅絕。我覺得持這樣意見的人不了解中國的國情;以中國當時貧窮落後的情況,中國人民自己的溫飽也未有基本保障的情況下,根本沒有條件把西方發達國家的那套,強行搬來中國。
解放初期,中國人的平均壽命只有37歲。中國人不但沒法吸收到足夠的蛋白質讓身體充分發育,連維持每日熱能的澱粉質也不夠,哪有條件去維持老虎生長所需的自然環境?
中國的農村,一般只在春節期間才會殺幾頭豬,不夠一隻老虎一個月的「伙食」。那個年代,老虎的棲息地常與農民活動的範圍重疊。老虎入村襲擊畜牲的事情時有所聞。老虎入村一次,即使沒噬人,但亦足以令村裏一些人因此而沒法生存下去。試問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應該先保護人民還是先保護老虎?
老虎與人類 利益衝突大
我聽過一些曾逃荒的上一代人的故事,他們所到之處,真是連田野裏的老鼠與昆蟲也被吃清光。如果附近有老虎的話,相信牠們亦凶多吉少。當時被幾乎滅絕的動物,豈止老虎一種,只是其他的動物恢復得比較快,老虎卻因為所需的棲息地遠比其他動物大,與人類的利益衝突較大,所以才愈來愈難在這個世界上找到足夠的生存空間。
在歷史上,中國人一直視老虎的存在足以為禍社會。周處除三害的主要功績,就是殺死了山中的白額虎。雖然孔子說「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但中國民間無不以打虎論英雄。連中共的剿匪小說《林海雪原》,也要加入解放軍英雄打虎的情節。可見當時中國的民情是一面倒支持要「除虎害」的。
現時,世界上仍有一部分落後國家,像中國在50年代的情況一樣,連人的溫飽問題都未能解決,他們怎有條件去照顧野生動物?老是指責他們缺乏普世價值沒有用,應先助他們發展經濟,才有條件要求他們保護野生動物。不過,世上就有一部分這樣的人,他們對野生動物充滿同情心,但對人類自身正蒙受的苦難卻視若無睹。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