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後的持續關注和反思重建,是媒體和知識分子的責任。
令我久久不能釋懷的「五一二」四川大地震,像一場夢魘,醒後仍然縈繞在腦際,但感受更複雜。
我雖沒有經歷過台灣的「九二一」地震,但十多年前的洛杉磯地震,我卻在場。猶記得在深夜裏地動天旋,周邊的幢幢大樓發出鬼哭神嚎之巨聲,我嚇呆了,只顧保護親人,卻忘了逃跑,如果我住的樓塌下來,早已一命嗚呼。
洛杉磯和舊金山的地震都傷亡輕微,前者的郊區一幢樓倒了,後者的一座橋損折,與此次四川的災情比起來,真是小巫見大巫。四川大地震之後,如何對災民的生活和心理創傷作有實質意義的重建?
「天災不可違,人為最可恨」
對我而言,此次大災難激起的不只是中國同胞的凝聚力和同情心,或中國政府的開明而迅速的處理方式,抑或是公民意識的興起,這一切都值得讚揚,然而愛心的背後是創傷的記憶。我在心中縈繞不止的是魯迅在《我們怎樣作父親》那篇名文中的警句﹕「一要保存生命,二要延續這生命,三要發展這生命。」災難奪去了數萬人的生命,我們在哀悼之餘,不能忘記如何「延續」和「發展」災區人民的生命。這是一件長遠的工作,也是我們對於災後倖存者——特別是下一代的災後孤兒——作「父親」的責任。大批的救災捐款從世界各地湧至,如何作有意義的分配?賑災工作如何持續?重建的工作如何展開?這自非我這個區區學者可以說得清楚,然而當我看到災區一間小學的死者家長請願的文字,心中卻久久不能釋懷:「天災不可違,人為最可恨」。
亞洲周刊當年的「世紀採訪風暴」專輯,對災情善後工作的報道十分詳盡,內中並載有劉鑒強的《防止災區變「黑洞」》一文,我讀後深有同感。現代人的回憶是短促的,捐了錢,良心上稍得慰安後,不到幾個月可能已把這場夢魘忘了。我認為媒體的責任不僅是現場報道(內中的頌揚也有加油加酒的痕跡),而更在於持續而深入的分析,以此提醒有關當局和健忘的局外人,這也是一件長遠的工作,「一窩蜂」的急躁情緒反而不可取。
香港建築師出力 為災區重建
在亞洲周刊上讀到《關於四川地震的民生建議》一文,內中詳述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的十六項建議,內中有不少如何重建家園的好主意,值得激賞,但尚未具體到如何重新設計四川災區的房屋和社區問題。我近日關心建築,日前在香港的一次建築界的會議中聽到一位香港建築師說 ﹕為災民蓋的臨時住屋猶如香港七十年代為越南難民建的難民營,不足為訓,所以他提出另一套嶄新的設計藍圖,他的建築公司並參與一個NGO團體,把建設上呈有關當局。
從這位香港建築師,我不禁想到世界各地的建築大師們:福斯托(Norman Foster)、庫哈斯(Rem Koolhaas)、努維爾(Jean Nouvel)、赫佐與迪莫宏(Herzog & de Meuron),一個個在中國領土上大展身手,為迎接奧運,北京更是大興土木,「鳥巢」、「巨蛋」競相出籠,在這一方面,中國政府卻一向採取對外開放的態度。
這些世界大師中,不乏有真正關心中國的人,但也有不少是為了賺一筆大錢,並藉此在中國留下個人風格的座標(landmark),這是「全球化」以後的共通趨勢。記得數年前我讀過一本西方建築界的會議論文集,幾乎每一個人都在談中國,個個躍躍欲試。有一位說:「當地政府真慷慨,給我一大片空地,讓我一展身手!」中國近年來的急驟發展,顯然也間接資助了不少西方建築師和建築商。據我遇到的一位歐洲建築師說:世界上的起重機百分之八十集中在中國,世界各地的建築師更是如此。中國在急速發展,大興土木,它像一張白紙(tabula rasa),任人在上面潑墨。問題是:幾乎所有的新建築藍圖和建築物都集中在大城市,鄉村呢?四川災區的汶川、綿竹,和其他城鎮是否也能引起世界建築師的注意?「豆腐渣」的學校建築是誰設計的?偷工減料必然無疑,然而當代建築學中早有材料研究,更有與環保密切相關的設計,更遑論新建築物和社區(包括原來的風土文物和將來的人文環境)的關係。
「地球是平的」 還原自然
走筆至此,我不禁想到紐約「九一一」災難之後,眾多公共知識分子參加討論今後重建的工作,《紐約時報》還刊出一篇數位建築大師的虛擬設計草案,原來的世貿中心夷為平地後的「零點」(ground zero)也成了重要的回憶座標。然而,我至今還沒有看到這些世界的建築大師對四川災區的反應。這已經不是一塊「白紙」空地了,而是遍地創傷的鄉野和無數難民,為什麼沒有人想為他們設計新的家園社區?在都市蓋摩天大樓最顯眼,賺的錢也更多,在這個「全球化」的潮流中,鄉村被遺忘了;「地球是平的」,但在這個藍圖中只有市場和網絡,大自然或人為造成的災難似乎不在考慮之列。
災難之後,各種後遺症必定層出不窮。我在香港和中國內地媒體上看到的大多是救災救難的感人場面和用情緒化和民族化的語言寫出來的報道文章,卻沒有讀到太多有關善後的反思。媒體的大忌是「煽情主義」(sensationalism,所謂「八卦」新聞就是以此為號召),中國資深記者劉鑒強的「新思維」專欄文章是少數的例外。
原刊於《亞洲周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