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一直以來,PISA 與 TIMSS 這些國際比較研究只有學術界和少數的政府會注意。香港的表現一直不錯,一直都排在最前面,不少次還獨佔鰲頭。(Pixabay)
去年12月初,PISA 公布2015年的結果;稍早前,TIMSS 也公布了2015年的結果。PISA 與 TIMSS 是兩個國際上討論得最多的學生成就研究,兩者均碰到危機,而這些危機都是香港自己造成的。
TIMSS 的全名是 Trends in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中文稱為國際數學及科學趨勢研究,主持的 IEA,是一個國際合作機構,專門從事國際教育成就的比較;比較出名的就是 TIMSS,研究學生在數學與科學的學習成果,其他還有研究學生閱讀素養的 PIRLS,以及研究公民教育、資訊科技教育等等。TIMSS 的性質是按照課程的設想,來測評學生達到的程度。上一次研究,2015年,參加的有47個國家和地區。
PISA 全名是 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essment,中文稱為國際學生成就研究,由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主持。與TIMSS 不一樣,PISA 的題目不是根據課程,而是根據生活需要。它測評的,不是學生「學了什麼」,而是學生「能做什麼」。上一次也是2015,參加的有72個國家和地區。
國際比較 香港佔優
TIMSS 和 PISA 都有相當嚴謹的設計,都是嚴格抽樣;沒有絕對標準,而是根據統計原理得出相對的「分數」。其結果是,參加的國家或者地區,不能說自己的學生成功或者失敗,但是可以知道自己在國際中的地位。比如說,是高於還是低於國際平均,差距有多少。這些國際比較,原來是研究性質,沒有排比的目的;不過,實際上,人們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按照分數的排名。
一直以來,這些國際比較研究只有學術界和少數的政府會注意。香港的表現一直不錯,一直都排在最前面,不少次還獨佔鰲頭;後來則與新加坡叮噹馬頭,經常在冠亞附近。是2010年,當 PISA 宣布2009年結果的時候,第一次參加的上海脫穎而出;而且成績突出,引起了奧巴馬政府的注意——「連教育都讓中國超前,那還得了!?」
於是掀起一陣向上海學習的浪潮,順帶引起人們對香港、新加坡、芬蘭(唯一排在前面的西方國家)所謂「表現優秀」(high performing)教育體系的注意,來香港訪問取經的人也不少,也以此開創了國際上基礎教育互相攀比與學習的潮流。
香港對於這些國際比較的研究,一向是處之泰然,香港既沒有故意瞄準這些研究去做什麼,政府沒有對教育界施加任何壓力,也沒有因為表現好就吹噓,但是一直排得很高,說明香港的教育有堅實的內涵,實至名歸。
一直以來,香港政府也以信任的態度,撥款予有關的學術機構;對於研究的過程,沒有任何干預。這類研究,都有相應的諮詢委員會,政府只是派員參加,但是也沒有對研究結果下多少功夫去研究。其實,除了學生測評,還有許多學校、教師、學生問卷,有大量的背景資料可供剖析。
香港出現的危機,不是在國際比較中有什麼失利,而是政府希望乘收集數據之便,也監察學校與學生的表現。
其中一個關鍵是,政府要求有關的學術機構,交出學校和學生的「身份碼」(Identifier),也就是要知道每一份答卷與問卷是哪個學生、哪間學校的。筆者當初聽到這個要求,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果然,引起有關學術機構的抗議和退出;而政府似乎沒有把這些聲音作為警告,而準備一意孤行,以「身份碼」的交出,作為撥給項目經費的前提,而且有意把有關的諮詢組織「收歸國有」,由教育局領導。
研究目的 不在監察
這裏面有幾個方面是不可行的。
一、PISA 和 TIMSS 都是為整個教育體系作總體量度的。概念、設計、方法,都是為了看到整個體系的運作的有效度。因為要看整個體系,就必須體系與體系之間作比較,因此才有國際比較的需要,也是國際比較的特點。
為此,這些國際比較雖然也可以有模糊的校際比較(比如說,比較校際差異的大小),可以有模糊的學生比較(比如說,「尖子」與「差生」的比例),但都是在看整個教育體系的特點,而不是看個別學校、個別學生的具體表現。比如說,研究是隨機抽樣的,不是全面覆蓋的,不在乎知道個別學校的表現。學生的答卷也是多份卷子平行進行的(學生並非答着同樣的卷子),因為並非要測評個別學生。
二、這些國際比較,都是學術研究性質。它們的目的,也是提供實證,讓有關的政府研究自己的體系,觀察其發展趨勢。研究本身,並不會直接引發改進的政策和措施。因為凡是體系的變化,必然是牽一髮動全身,需要長期的規劃和細緻的策略,如果不是研究總體的問題(也就是政府本身的問題),而是拿數據的方便,去研究個別學校與學生的表現,那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不敢說是愚昧,起碼是一種不幸的誤會。
三、最要命的、也是學術機構覺得難以接受的是,屬於私隱範疇的問題。大學裏面做研究,都要通過操守的審查,其中一個關鍵就是研究成果的運用,是否會給研究對象造成傷害。因此,假如有上述「身份碼」的話,有名有姓,就絕對不能交給研究以外的任何一方。
一般還要在徵求對方同意接受研究的時候,說明數據不會外流,也不會作其他用途;有時候還要保證一段特定的時間以後銷毀;對方同意了,簽了同意書,才可以進行數據採集;香港研究資助局的項目也是如此要求。在上述的國際研究中,接受抽樣的學校,需要同意,還必須得到抽樣參加的學生(或家長)、教師的書面同意,才可進行。如此,學術機構又怎樣可以把帶着姓名、校名的數據交給政府?
錯用數據 引發風險
四、由此引申出來的,就是「身份碼」會帶來的「高風險」(high-stake)效果。假如學生和家長知道,他們的答卷與問卷身份會被暴露;假如學校知道研究的結果會有其他用途,就會擔憂;如果他們不知道,而結果發生了,那是違反研究操守的「欺騙」;假如他們事前知道了,他們會選擇不參加。坦率的說,請讀者想一想,也請教育局有關負責人想一想,假如上繳 「身份碼」的前提不變,假如有校長、家長問起,你還會勸他們參加?
有那麼一個說法:「政府花了那麼多錢,為什麼不可以擁有數據?」這裏有兩個誤會。第一,政府的錢是市民的錢,不是某個部門擁有的;第二,不是不可以擁有數據,而且還應該像其他政府一樣,比以前花幾倍的精力,去剖析這些寶貴的國際比較,但是要研究的是政府政策本身,因為那才是影響總體全局的。
不得不提醒一下,TSA 的風波好像還沒有汲收教訓;監察學校之心,揮之不去。這是一種過時的心態,學校表現如何,當然大家都關心,但那不是簡單的測評成績可以代表的;即使只看成績,也還有所謂「增值」之類的考慮;成績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元素,構成一所學校的素質。要真的評估學校,還需要下很多功夫,又怎能依靠順便得來的數據?
香港的教育一直在國際比較中表現出色,在香港的國際參與愈趨疲弱的時候,千萬不要因為斤斤計較於數據的方便,鬧出國際醜聞。勿謂言之不預也!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