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中的八一八大集會,是和理型的請願,170萬港人再次譜寫和平、理性的樂章,展示守序、排拒暴力(非暴力)的德性。
八一八那天 未放催淚彈
在滴滴雨聲中,人們撐着雨傘佇立於維多利亞公園,或漫步於銅鑼灣、灣仔的街道。每邁出一步,都是時間的等待、汗水的積累,充滿對家園的深愛。
這是沒有警民衝突的一天、勇武派游擊戰休戰的一天;也是沒有催淚彈的一天、沒有「荒謬」的一天。
不斷的街頭衝突,不斷的催淚彈,居然成為「常態」,還有警察涉嫌在北區醫院病房暴打虐待受害人(8‧20揭發),這就是「荒謬」。
一個又一個「荒謬」的「疊印」,令人感受到家園正在沉淪。
沒有「荒謬」的一天,各方略釋善意。但是,官民、警民糾結並未緩解,大家面對「山重水複疑無路」之困,期待的「柳暗花明又一村」仍很遙遠。
我們的家園,曾有過自由、法治和民間社會充滿活力的光環,不應在「你死我活」或「攬炒」(同歸於盡)的惡鬥中沉淪,不應在仇恨、暴力中崩毀。
善舉與共存 樹敵失民心
本人在8月1日〈思維漫步〉文,論及官方與社會抗爭一方,「應盡快展開有第三方參與的對話,尋求各有出路的共生空間」(註1)。
社會是否走向或守護文明之路,關乎鬥爭與共存(或共生)的理念。西方研究現代政治哲學的一些學者認為,尋找敵人的鬥爭是非理性的,化敵為友才是走向文明的政治。
有人提到化敵為友,是為了尋求(或達致)共存的善舉(the contribution to coexistence)。
中國歷史典籍,亦有少樹敵、獲民心的論析。《國語.晉語》云:「少族而多敵,不可謂天」,意謂少共識(少同一類即少族)、失民心,多樹敵、積民怨,不能有「天助」;《國語.楚語》勸當權者:「安民以為樂」。
《禮記.禮運》則有共存之理想:「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
引入鬥爭論 抹黑積仇恨
香港的社會撕裂正在加深,警民衝突了無盡期,「回到平靜」關乎三大因素:
一,北京政局左轉(2013—),鬥爭論及其相關宣傳的影響;
二,香港官方施政失誤,積下民怨,未有效化解「送中案」(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社會抗爭危機;
三,香港官民、警民的缺乏互信,社會彌漫仇恨。
在「一黨領導」體制下,執政者隨意編造階級敵人、敵對勢力,鼓吹階級鬥爭,必有民不聊生之禍。
毛時代(1949—1976)宣揚無產階級專政論,鼓吹「以階級鬥爭為綱」,宣揚「年年、月月、天天講階級鬥爭」,以推卸政策、行政錯誤的責任,導致文革大亂局,連「親自挑選的接班人」劉少奇、林彪,都先後成為「叛徒、內奸」和走資派。
近幾年,北京政局左轉,回到毛的政治老路,重提階級鬥爭論,強調敵對勢力與顏色革命,強化社會監控和「專政職能」(註2)。
鬥爭論對香港造成陰影。把市民分為敵、我,並鼓吹仇恨,必損害原有的自由制度和法治。這幾個月的社會抗爭,並非如極端民族主義者和某些黨媒文章所言,是受外國勢力操縱、奪取政權的顛覆活動、顏色革命。
抗爭者所求的,是撤回「送中案」,正視警方用武過度,按《基本法》規定實現普選權。
以和理型請願為主流的社會抗爭,是在自由、法治和秩序文化的軌道上。不應因勇武派的游擊戰和某些暴力行為,而抹黑社會抗爭的主流。
港官失民心 不能卸責任
社會抗爭的發生和持續,主因是港官政策、施政失當。「送中案」脫離實際、失民心(註3),不能以敵對勢力之說,去推卸官方應負的責任。
港官如非失民心,怎麼能有數百萬人「受煽動」而上街請願?
港官面對失民心之困,當務之急是回應市民的5大訴求。
在5大訴求中,「送中案」實際已取消;就漢語的語意而言,條例「死亡」(壽終正寢)之說,實比「撤回」更「徹底」。但是,社會抗爭者堅持要聽到「撤回」,港官何不「瀟灑一回」以「撤回」回應?一念之間,可以化解糾纏不休之困,已是祖母年齡的「媽媽」,何必鬥「小孩氣」,偏偏不說「撤回」?
港官最好能以一紙正式聲明,一一回答,能做到的答應之;一時不能做到(全民普選)的,作簡要的解釋。回應不等於全部答應(也無法全部答應,例如全民普選得由阿爺點頭)。在白紙黑字回應之後,官方應邀請建制派、泛民派之外的第三方參與,設法與抗爭方和理派、勇武派等對話、溝通,試尋可行的談判之路。
令人遺憾的,港官至今仍無化解衝突的有效舉措,只是仿效紅朝的「舉旗亮劍」維穩模式,派遣警察對付示威市民和「武鬥」的勇武派,警民糾結日益複雜;港官沒有與社會抗爭一方對話、談判,亦未借助社會各界(宗教、教育、社會工作、醫護)專業人士和社會領袖,嘗試減低官民、警民的敵意和仇恨。
警民糾結深 在醫院虐打
化解社會糾結的大障礙,不僅在於官方未構建社會對話和商議的平台機制,還在於警民敵意濃,積下的仇恨深。
市民和社會抗爭者質疑警方濫權、用武過度、對部分被捕者施暴。其中,幾個爭議很大的事件,引起的民憤大。警方須全面澄清,有效「釋眾疑」。
首先是「七二一元朗白色恐怖」。持棍白衣人在車站和車箱任意打人,出現無警察執勤的無政府狀態,這是官方的恥辱。後來,又有自稱「福建幫」的紅衫人或白衣人,在北角、荃灣打人。至8月28日,元朗嫌犯被捕者僅30人。律政司檢控的只有4人,與一天拘捕勇武派50人以上是很大的差異。
第二個事件是,6月下旬,一位嫌犯在北區醫院的病床,遭三警員施虐毒打,突顯人的狼化。
第三,喬裝者混入勇武派黑衫人中,有捕人的公權卻不佩戴編號標識,拒絕出示委任證。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大律師於8月24日表示,此舉不妥警應改善(註4)。
第四,據醫護界的公開聲明或知名人士談話,警方用武或過度,被捕留醫者傷勢重(註5);醫護界的人道援助,亦常受阻礙。
第五,有女性被捕者被強制全裸,接受女警檢查,她在一位立法會議員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表示遭受「凌辱」。
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區放催淚彈過多,是第六個廣受關注的事件,市民認為有毒化學物在社區散播損害健康,應速改善(註6)。
勇武派暴力 積民怨增多
社會糾結難以緩解,還在於勇武派有游擊戰亢奮,與警方的街頭衝突時有暴力行為。
最常見的暴力行為,是堵路塞車、阻礙交通,「七三○塞車事件」引起社會大眾不滿。參與「不合作運動」者阻撓車門關閉,阻止港鐵列車正常運行。這種以強制手段剝奪乘客自由的行為,是癱瘓交通的大折騰(註7)。
「八一三圍堵機場」之舉,引起的社會不滿更強烈。堵塞機場通道,阻撓乘客通行,甚至對懷疑「奸細」者施用私刑,都侵犯了他人自由,沒有什麼「正當性」可言,大大損害了和理派和平請願的國際形象。
針對分區警署和宿舍的騷擾(投撕石塊、空瓶等),在社交網對警察及其家屬的「起底」,也引起爭議。這一類行為,加深警民的仇恨,也會積下民怨,逐漸失去民心,這是參與游擊戰者應反思之處。
註釋:
註2:〈百萬港人遊行 涉及政局左轉〉,《信報月刊》2019年7月號,頁44—47。
註3:〈自視權威闖大禍 港官應為港人多發聲〉,《信報月刊》2019年8月號,頁60—63。
註5:now新聞2019.8.27,19:04
註6:〈警用近 2 千枚催淚彈 藥劑師工會:有毒化學物或已播社區〉
註7:同1。
本文原題〈八一八大集會沒有荒謬一天〉,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作者修改、補充後授權本網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