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最近採取一系列措施控制「走火入魔」的追星活動和粉絲團,加上馬雲、鄭爽、吳亦凡和趙薇一個個變成「墮落的偶像」(fallen idols),北京已隱然向名人文化宣戰。
社會對名人的崇拜已成病態
何謂名人(celebrity)?半世紀前,美國史學家布斯汀(Daniel Boorstin)將其定義為「因知名度高而知名的人」(a person known for his well-knownness)。今日社會對名人的着迷、甚至崇拜早已成為病態。最令粉絲瘋狂的名人最具娛樂價值,堪稱「人肉娛樂機器」。他們像電視連續劇一樣,提供源源不絕的八卦談資和樂趣。
在這個意義上,英女皇徒具知名度,她的孫子哈利和孫媳婦梅根才是貨真價實的名人。故此,醜聞不會打垮名人,只會令他們更強大,特朗普是最好的例子。中國大陸藝人吳亦凡涉嫌強姦被拘留,他的粉絲不但沒有跳船,反而發起「救援行動」,原因在此。
名人文化將社會的成員不着著痕跡地劃分為少數特殊的人(the privileged few)與佔大多數的普通人(the common majority)。在媒體染了色的放大鏡下,名人的一言一行和一舉一動皆散發着光芒與情味,普通人過的卻是無色無味更無趣的生活。久而久之,在很多人心目中,名人才是「真真正正、完完全全的人」(full persons),普通人只算得上是支離破碎的「半個人」(half-persons)。
美國的名人文化:《人物》與《紐約時報》
名人文化在中國愈演愈烈,但目前仍然難以望美國的項背。美國全國發行量最大、讀者最多的雜誌是每週出版的《人物》(People),這本以「全球最美麗人物」和「史上最性感女星」一類選舉風靡讀者的刊物本身就是百分百名人文化的產物。它的潛台詞是:我們報道、採訪和介紹的才是有名有姓、舉足輕重的人物,其他人只是面目模糊、無關痛癢的小角色。
在今日的美國,對名人的崇拜(celebrity worship)已深入骨髓,滲透社會各階層和各行各業。有170年歷史的《紐約時報》自詡為全球最佳報紙,但它身體力行的一套做新聞的方法,說穿了,就是來自名人文化與名人崇拜的「celebrity journalism」。對這份報章而言,最有新聞價值的必是名人,不管這個名人是前總統(奧巴馬的生日派對)、罪犯(血液檢測公司Theranos創辦人霍姆斯出庭受審),還是作家(Sally Rooney的新書出版)。
原刊於《亞洲週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