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目前有不少幼稚園開辦2-3歲班,但「免費幼兒教育政策」的各項資助均以3-5班的學生人數逐個計算。(Pixabay)
筆者在這個專欄的上一篇文章〈免費幼稚園教育是開始不是終點〉指出「免費幼兒教育政策」除了為部分家長減輕學費負擔外,其他未見突出,離真正免費優質幼兒教育的目標實在仍然很遠,需着力之處仍多。此外,「免費幼兒教育政策」對其他幼兒服務亦會帶來影響,業界討論者眾,但以此為文者少。本文就此作出討論,希望令公眾,尤其是家長對免費幼兒政策更有深入的了解。
薪金調整波及其他服務
雖然「免費幼兒教育政策」沒有回應幼師設定薪金表的訴求,代之以制訂薪酬範圍,而其起薪接近現時的幼師薪金中位數($20,770)。換言之,部分幼師的薪金將獲上調。對於任教3-5歲班的幼師而言,應算是一項喜訊。不過,除了3-5歲班外,仍有很多幼兒服務同樣聘用幼師,包括與3-5歲班同一校舍的2-3歲班,日託嬰兒園(2歲以下)、嬰幼兒住宿院舍(0-3歲)及專責支援有特殊需要幼兒的幼師,例如兼收老師。簡單來說,就是目前歸社會福利署管轄的幼兒服務。由於「免費幼稚園教育政策」出之於教育局,其範圍也就只涵蓋教育局管轄的3-5歲幼兒服務,其他一律排除在外。
由於至今未見社會福利署有計劃跟隨教育局調整其轄下幼兒服務的資助額,提供服務的機構便不可能以教育局的幼師薪酬範圍支薪予屬下幼師。行將出現的結果不難預料,同工不同酬令士氣低落,人材流失,服務質素受損,惡果最終由幼兒及其父母承擔。若果原本旨在惠及幼兒及家長的「免費幼稚園教育政策」竟然令使用其他幼兒服務的幼兒及家長受損,則政策實在是未行先敗。
問題的癥結在於0-5歲的幼兒服務分別受教育局及社會福利署所監管,2005年「協調學前服務」只將部分原屬社會福利署屬下3-5歲幼教服務納入教育局管轄,其他部分卻沒有一併轉移。目前「免費幼兒教育政策」為幼師帶來的薪酬不協調問題,正正就是當年沒有徹底協調,而新政策制訂及推出之時兩個政府部門沒有好好溝通的結果。究竟0-5歲的幼兒服務是否應該歸納在同一個政府部門管轄,從而確保服務連貫及資源更有效運用?目前國際上兩種做法均存在,但漸有傾向歸於同一部門管轄。針對香港的情況,應該以分開,抑或歸一方式?如果分開,應如何協調?如果歸一,會否令服務變質?這些問題原應得到重視及討論,可惜在港有關的討論幾乎真空。
2-3歲學額萎縮
另一個「免費幼兒教育政策」可能帶來的影響是2-3歲班學額萎縮。目前有不少幼稚園開辦2-3歲班,但「免費幼兒教育政策」的各項資助均以3-5班的學生人數逐個計算。現時的規管只限定學校處所的核准容額(即最高收生人數),並無指定每級學生名額,學校可自行決定。學校為了取得更多資助,便會傾向將容額收取3-5歲班學生,2-3歲班成為次要,學額逐漸萎縮。問題是目前2-3歲班的名額已經不足,尤其是長全日制名額嚴重短缺,新的資助政策很可能令問題急速惡化,屆時有2-3歲幼兒的家長將更難覓得學位。
出現不合理的人手比例
根據現時的規定,3-5歲班的師生比例為1:15,而2-3歲為1:14,2歲以下為1:8,亦即年齡愈小的班級,師生比愈好,這亦是國際上的慣常做法。「免費幼兒教育政策」的其中一個「亮點」為改善師生比例,從原來的1:15上調至1:11。正如上文所述,有關政策只針對3-5歲班。2-3歲班受社會福利署所監管,如果不作出協調,新政策實行之時便會出年齡較小的班級師生比反而更差的不合理情況。倘若2-3歲班配合改善師生比,哪2歲以下服務又是否需要進一步改善?若不,便會出現滯後情況。
盡快展開0-5歲教顧政策檢討
2015年的《施政報告》提出要在2015/16年就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進行顧問研究,不過有關項目一直延宕至今尚未展開。政府應該藉此良機,將有關研究的範圍擴大,涵蓋0-5歲幼兒教育及照顧政策及具體措施,除了檢討上述提及歸於單一政府部門管轄,還是分而治之之外,各類服務的資助、師生比、員工薪酬及資歷要求,以至政策的願景及目標均應包括其中。有關研究應盡快展開及完成,讓有關政策能早日制訂及推行,盡可能避免及減輕上述因「免費幼兒教育政策」推行而出現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