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到今己是半年了,香港的動亂還沒有稍為緩和的跡象,背後的原因很多,眾說紛紜,傳言也很多,但每看到新聞報告中的暴力行為,總會問一句:「到底他們要的是什麼?」見到的只是到處的破壞,肆意的縱火,與執法者不住的挑釁,游擊式的出現,搗亂一番便迅速離開,他們沒有明顯的領頭人,但卻隨傳隨到,專業性的破壞。是寵壞了的長大了的孩子,這些「孩子」除了由「家長」寵壞,也從社會及朋輩中培養了反叛的性格,總要跟規管他們人或條例對着幹。他們是如何成長的?
參與暴力的人士,不知有多少是大學生,為何今天香港有些大學生會成為暴力的追隨者,為何他們不循合法的途徑去宣洩他們的不滿?有些甚麼情況讓他們不滿,為何總是以他人不能接受的橫蠻行徑、歇斯底里地糾纏、不達目標便不休不止?
課堂規則的轉變
從現今大學的課堂開始看,不知從那一年開始,大學生上課不用計算出席率,上課也好,不上課也好,只要完成講者要求或說是大學課程要求的作業/考試,學生便算過了關。當中作業不及合格標準,當然可以要求時間增潤補充,也可找人幫忙,以期達到過關要求。考試不合格的,可查卷、可質疑批改者的偏頗,學生總是在個人利益上做工夫,對自己是否能從學習中得到什麼,從來沒有關注。
在大學講課的,都應該是課程的專家或半專家,講師不一定是教學專家,也許從未受過教學策略的訓練。講者在教學時多是從自己的觀點及角度講授自己的專長,講學是否能顧及學生的能力及需要在大學來說不是重點。但學員從小是受保護的寵兒,上課時要有印備的筆記,參考書最好是把重點圈出,與考試無關的不要教,課堂要有足夠的吸引力,要繳交的作業愈少愈好,最重要的是一門必然合格的課。每項課程,學員在課程結束時都會對講師作出課程教學的評核,講師若得不到學員的歡心,評核表格的得分便總是「極不滿意」,講師的周年評核便要向系主任「解話」,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下一學期的課能否可以開,也是一個疑問。學員會知道那位講師的課不容易過關,他們選課的時候便會避開有關課程,沒有人選的課也開不成,新當講師的,合約會否繼續,便構成一定的問題。在學生評核教師的機制下,講師的教學便受制於學員的喜好,教學素質便會有一定的限制,課程的功能也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影響,這或許是香港從來少傑出的科學家、藝術家和音樂家的主要原因。
回到大學的根本
教育的本質是「傳道、授業、解惑」,易經蒙卦有啟蒙之義,卦象說:「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作為學生的應該向老師求學問,不是老師求學生,現時的制度卻是老師求學生,連大學校長的委任,也要學生首肯才能上任。今天更是對校長的謾罵、哭求、叫囂、污衊,最終是要校長妥協,依循他們的「訴求」。引用雷鼎鳴先生17年9月26日的一段文字:
「蔣夢麟所寫的《西潮》一書中,便記錄了學生運動衰敗或學生鬧事的現象。此書第16章說︰『學生們在五四勝利之後,果然為成功之酒陶醉了。』學校裏的學生竟要奪取學校當局聘請或解聘教員的權力,若所求不遂便會鬧事,教員考試嚴格的,學生便馬上罷課反對他們,總之他們向學校予取予求,從來不考慮自己對學校的義務,『他們沉醉於權力,自私到極點』,一提到校規,便咬牙切齒,準備揍人!」
這正是香港今天的情況,哈佛大學傅思德(Catharine Drew Gilpin Faust)校長2008年在北大演講時曾說:「真理的發現和真理的傳授必須相互為用。」蔡元培校長在上世紀20年代曾說:「大學者,『囊括大典,網羅眾家』之學府也……思想自由之通則,而大學之所以為大。」「現在一般社會也都知道政治問題的重要,到了必要的時候,他們會對付的,不必要學生獨擔其任。現在學生方面最要緊的是專心研究學問。」19年3月,哈佛大學校長白樂瑞(Lawrence S. Bacow)參訪北京大學時說:「當意見衝突發生時,我們就不得不自問:我們想要一個怎樣的社區?而正是這個問題維繫並強化着我們的集體,讓我們對真理的追求更加深刻。」
維吾爾族詩人阿布都熱依木吾提庫爾的詩如是說:
「漫漫人生路上,我尋覓真理,嚮往正義的途中,我苦思冥想。
我時時刻刻祈望着傾訴的機會,用哪些充滿意義和魅力的詞語。
來吧,我的朋友們,讓我們暢所欲言,各抒胸臆。」
我只希望一個大前題: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