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香」,為什麼从「日」?這一問題,相信許多香港人都不懂得怎樣回答。其實,「香」字並不从「日」,《說文解字》:「(香),芳也。从黍从甘。」由此可見,「香」小篆作,从黍从甘,以會禾黍甘香之意。「甘」小篆作,从口含,是口所含甘美之物。與「日」字形相近,因此字下半之譌為「日」,而上半之「黍」則省為「禾」。「黍」省為「禾」,於字義影響不大,但譌為「日」,則使「香」字無法再會禾黍甘香之意。
「旨」字下半之「日」,亦本為「甘」字。《說文解字》:「(旨),美也。从甘,匕聲。」「旨」之本義為味美,故从「甘」。《論語·陽貨》:「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那是說君子居喪,食美味的東西也不會覺得甘美,聽音樂也不快樂。此外,《詩經·小雅·鹿鳴》:「我有旨酒,以燕樂嘉賓之心。」「旨酒」就是美味的酒。從前香港人辦婚事,男家大門兩側多會貼上這樣一副對聯:「幸有香車迎淑女,媿無旨酒宴嘉賓。」下聯即取意《詩經》。
「旨」之本義為美味,引申而有美好義,不必專指飲食之美,如《尚書·說命中》:「王曰:『旨哉!說乃言惟服。』」孔傳:「旨,美也。美其所言,皆可服行。」又《漢書·翟義傳》:「率寧人有旨疆土,況今卜并吉。」顏師古注:「言循祖宗之業,務在安人而美疆土,況今卜并吉乎!」
在此順帶一提,「主旨」、「要旨」之「旨」,本字是「恉」。《說文解字》:「恉,意也。从心,旨聲。」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今字或作旨,或作指,皆非本字也。」不過,先秦兩漢古籍用「恉」此一本字的卻不多,似僅見於許慎《說文解字·敘》:「怪舊埶而善野言,以其所知為祕妙,究洞聖人之微恉。」清代乾隆、嘉慶之世,《說文》之學大盛,在《說文》學的著作中,「恉」字觸目皆是。而在近代國學大師筆下,「恉」字出現得也比較多,如王闓運《六書討原·序》:「余自弱冠,始比學僮,諷誦九千,察其恉誼,乃知承學之士,未達六書。」「恉誼」即意義。又如章炳麟《文學說例》:「亦有義訓相近而恉趣絕異者……」「恉趣」即旨趣。又劉師培《與人論文書》:「故翰藻之艱,惟在析理,是必侸尌恉要,怞朖夙疑,揄穎擢鋒,匪義弗發。」「恉要」即旨要。
「旨意」之「旨」,古籍多作「旨」,如《易·繫辭下》:「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孔穎達疏:「其旨遠者,近道此事,遠明彼事,是其旨意深遠。」又如漢代荀悅《漢紀·成帝紀二》:「孔子既歿,後世諸子各著篇章,欲崇廣道藝,成一家之說,旨趣不同,故分為九家。」「旨趣」即宗旨。
「旨意」之「旨」,古籍作「指」的也相當多,如《尚書·盤庚上》:「王播告之脩,不匿厥指。」「指」即旨意、意向。又如《史記·太史公自序》:「(道家)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指約」,猶言旨意簡約。
「旨意」引申而有意圖義,如《三國志·吳志·魯肅傳》:「肅徑迎之,到當陽長阪,與備會,宣騰權旨。」又引申為上級的命令、尊長的指示,如《後漢書·曹褒傳》:「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順府意也。」唐薛用弱《集異記·李清》:「清曰:『茍爾輩志不可奪,則從吾所欲而致之,可乎?』皆曰:『願聞尊旨。』」又引申為皇帝的詔書、命令,《漢書·孔光傳》:「數使錄冤獄,行風俗,振贍流民,奉使稱旨。」
上文第二段指出,「旨」之本義為味美。「嘗」从旨,尚聲,《說文解字》說解云:「口味之也」,即口試其味。《詩經·小雅·甫田》:「田畯至喜,攘其左右,嘗其旨否。」「嘗其旨否」,即品嘗是否美味。「嘗」引申為食、吃,《詩經·唐風·鴇羽》:「王事靡盬,不能蓺稻粱,父母何嘗?」朱熹集傳:「嘗,食也。」又引申為嘗試、試探、試驗,如《左傳·襄公十八年》:「諸侯方睦於晉,臣請嘗之。若可,君而繼之;不可,收師而退,可以無害,臣亦無辱。」
綜上所述,可知「香」、「旨」、「嘗」等字下半之「日」,皆「甘」之小篆譌變而成。
原刊於《明報月刊》,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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