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象牙塔內的學者,撰寫科研撥款申請書是日常工作之一。行外人可能會以為這些研究撥款的申請書全部都是天馬行空,所有研究的意念都是石破天驚,而資助的使費都可以隨便使用。不過,實情並非如此。
港美科研撥款 程序大同小異
作為一個在本地和美國都有「揾食」經驗的象牙塔學者,我可以說兩地科研撥款申請的過程其實大同小異:首先,訂好研究題目,題目不能太寬亦不能太窄,題目太寬成功達標的機會相對就小,題目太窄則貢獻不夠;之後,簡述研究方法,以及會如何搜集數據(如果是實證研究的話)。
再之後就要自誇一下自己的履歷,說服評審為何自己是這研究項目負責人的不二之選;再再之後就要詳細說明經費會如何被使用,從聘請研究助理到購買研究數據,再到參與學術會議的花費等都要一一列出,否則在獲得撥款後就不能「物盡其用」了,當然不用說的就是同一學者的其他研究項目是不能使用這項目的資助。
最後就當然要吹噓這研究的貢獻(其實更多時是在申請書開始就在吹噓),不過要留意的是,這裏說的「貢獻」很多時都是指研究的結果可以為文獻帶來什麼突破,並不一定是為人類社會作出貢獻。
本地科研資助需改革
從政府或其他撥款機構的角度看,批出撥款的過程死板(限制經費使用)和保守(只向成功機會較高的項目批出撥款)有一定道理,但這卻帶來一個問題:這些機構的死板和保守會否阻礙了科研的突破呢?
換另一個角度問:如果科研撥款申請不再那麼死板和保守,結果會如何呢?美國的醫療研究所Howard Hughes Medical Institue(HHMI)多年前推出一個科研撥款計劃,其中一個特點是它資助的是科研人員,而不是科研項目,目的是希望科研人員不要因為撥款的死板和保守而不向難度挑戰,結果有研究就發現HHMI的撥款「製造」出石破天驚的研究的機會,比其他傳統的科研撥款要高出許多。
特首李家超現在經常將「搶人才」掛在口邊,他會否考慮一下將本地大學的科研資助改革,令資助可以「跟人走」而不是「跟項目走」,從而吸引更多優質的科研人才,同時提高本地科研項目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