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本指偷竊。要談「盜」字,先從其右上角的「欠」字講起。「欠」甲骨文作,象張口的人形,「打呵欠」是這個字早期的意義。从欠的字多跟呵氣或其他口部動作有關,如吹、歎、歌等。
「盜」來自「羨」
張口而有水流出,流出的是口水。今口水字作「涎」,《說文解字》則作「㳄」,「涎」是後起字。《說文解字》:「㳄,慕欲口液也。从欠,从水。」「慕欲口液」,意為因羨慕、因想要得到而流口水。
因此,羨慕的「羨」从㳄。孔廣居《說文疑疑》解釋「羨」字說:「从㳄、从羊,會垂㳄羊肉之意。」
至於「盜」字,《說文解字》:「盜,私利物也。从㳄,㳄欲皿者。」「私利物」,即私有所利於它人之物,也就是說,把對他人有利的物件竊為己有。「㳄欲皿」,是解釋「从㳄」之意,謂垂㳄其皿,欲竊為己有。張舜徽先生《說文解字約注》曰:「古人言盜,今則稱偷。許書(《說文》)無偷字。」
「賊」之本義為「殺害」
另一方面,「賊」之本義為「殺害」,「賊」字小篆作,《說文解字》曰:「,敗也。从戈,則聲。」徐鍇《說文繫傳》:「敗,猶害也。」張舜徽先生《說文解字約注》曰:「謂傷害也。戈能傷人,故賊字从戈。」
「賊」字从戈則聲,「則」字則从刀从貝。《說文解字》:「則,等畫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貨也。」「等畫物」,即等級有別之物。「則」字由刀和貝會意,《說文解字》指出貝是古代的貨幣,其實刀也是古代的貨幣,例如戰國時齊國一種錢幣,狀如刀形,稱齊刀。徐灝《說文解字注箋》引戴侗說:「刀貝,古代貨幣也。輕重有則,故取義焉。」由於作為古代貨幣的刀貝輕重有則,故刀貝皆為等級有別之物。
王獻唐〈周虎段賊戈考記〉一文,對「賊」字如何由「从戈則聲」變為今之「从戎从貝」有詳細說明。該文指出今之「賊」字从戎从貝,「戎」左下之本為刀,刀初作,變為,因之漢隸作(李孟初神祠碑)。後以左斜之畫,平書為,漢隸因又作(禮器碑陰)。迨後末筆上通為,漢隸遂更作,與戎無別,成為後來之「賊」字。
正因為「盜」之本義為偷,「賊」之本義為「殺害」,引而申之,則偷竊者曰「盜」,殺人者曰「賊」。《荀子‧正論》曰:「故盜不竊,賊不刺。」楊倞注:「盜賊,通名。分而言之,則私竊謂之盜,劫殺謂之賊。」晉陶潛《搜神後記》卷三:「蔡裔有勇氣,聲若雷震。嘗有二偷兒入室,裔拊牀一呼,二盜俱隕。」此處之「二盜」,即「二偷兒」。可是,《尉繚子.武議》:「夫殺人之父兄……盜也。」《舊唐書‧代宗紀》:「丁卯夜,盜殺李輔國於其第,竊首而去。」宋洪邁《容齋五筆‧白居易出位》:「去年六月,盜殺右丞相於通衢中。」元姚燧《唐州知州楊公墓誌銘》:「自盜殺阿哈瑪特後,僧格使總制院。」清趙翼《陔餘叢考.竊人著述》:「宋之問從劉希夷求『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之句,不得,遂使人以計殺之,則竊書賊而并為盜矣。」此數處之「盜」,則為殺人者。至於「賊」,正如上文所言,本義為「殺害」,引申為殺人者。《書‧舜典》:「寇賊姦宄。」孔傳:「殺人曰賊。」可是到了現代,「賊」往往指偷竊者,例如魯迅《彷徨.在酒樓上》:「比不上一個偷雞賊」,賈平凹《妊娠》第二章:「二賊子躡腳靠近農家雞圈」,「賊」和「賊子」指的都是偷竊者。「賊」、「盜」意思互換,我們便不能從「戈」、「㳄」等偏旁探知其義。
原刊於《明報月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