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覃美金)日前突然登報,與兒子梅啟明斷絕母子關係,更向媒體透露對方欠債累累,日後之錢銀瓜葛,與她毫無關係。而梅啟明就反駁梅媽被人唆擺,眼矇耳聾,每月有25萬家用,卻只給他區區2萬,繼而揭其隱私,還表示對媽媽心死云云。
到底是錢銀糾紛,分財不均,還是梅媽清醒,大義滅親,箇中玄虛只有他們知曉。但大家都清楚的是,梅媽年近百歲,梅啟明也年過70,他們近40年的「錢銀事跡」,眾所皆知。梅媽已屆耄耋之年,這套連續劇仍未落幕,真不知是可嘆還是可悲。更令人感慨的是,他們的提款機器,也該是他們親人的梅艷芳,已在18年前離開了這個在愛情上得不到歸宿,在親情上得不到溫暖的世界。
愛而不教,淪於不肖,陷於大惡
對於溺愛,儒家經典《大學》的看法是,「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大意是每個人都有自私和偏見,影響自己對事物的看法。故此作為父母的,很難看到自己孩子的缺點(惡)。韓非子也有「夫嚴家無悍虜,而慈母有敗子」的警告。
而司馬光的看法則是,「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於知愛而不知教也,……愛而不教,便淪於不肖,陷於大惡,入於刑辟,歸於亂亡,非他人敗之也,母敗之也。」這3個評論鞭辟入裏,道出了為人父母者,必須養教結合,嚴慈相濟,不可溺愛的道理。
中國古代有許多關於家庭教育的警世故事,清代長篇小説《歧路燈》為其一,可與梅媽事件遙相呼應。該小説敍述了明代一個官宦子弟,在母親溺愛之下,走上歧路、墮落敗家的故事。這位母親王氏教育水平低、貪財好利、目光短淺、不講原則及不分是非,對兒子百般溺愛,嬌慣縱容。
每當兒子犯錯,她只會包庇護短,諉過他人,從沒想過要加以訓導,從而導致兒子胡作非為,終至諸般禍患。故事結尾以兒子幡然悔悟、痛改前非,最終重振門楣,大團圓結局告終。但稍有人生體驗的人都明白,現實中沒有多少美好結局,愈是溺愛孩子的家庭,後果就愈嚴重,甚至導致種種悲劇。
難以解脫、後果嚴重的溺愛
中文實在傳神,「溺愛」之「溺」,既有泛濫之意,也代表盲目,更有淹沒及陷入困境的意涵,比起英文”spoil”更為深刻,也更多沉痛。我們先人千錘百煉、言簡意賅的文字固然高明,但是否也透露出置身差序格局的中國人在溺愛孩子上,也比西方嚴重得多呢?
看來也不用調研問卷,君不見我們的上一輩人,每當孩子磕碰到傢俱邊角,老人家就會心疼的一邊安撫,一邊拍打傢俱說,「都怪你,磕疼了我們的寶貝,壞東西,打你打你。」溺愛基因之根深柢固,由此可見一斑。
溺愛原因眾多,五花八門,但離不開兩大核心要素──毫無條件和毫無原則。當事者「一愛蔽目」,很難看到自己是關心還是溺愛,是盡責還是縱容,是正常還是病態;加上是家事,旁人難予提醒棒喝。長期下來,很容易演變為一種畸形關係,溺愛者認為天經地義,被溺愛者覺得理所當然,結果惡性循環,積重難返,產生種種問題。
如果家中還有其他兒女,又「不幸」孝順的話,那麽溺愛的惡果和代價,將會轉嫁給他們,承受難以擺脫的負擔和疲憊,更失去克盡孝道,享受天倫之樂的權利,梅艷芳就是最典型的犧牲品,死後也無法安寧。
港式溺愛之投訴文化
《歧路燈》裏的王氏生於明代,梅媽長於民國,她們的溺愛深受傳統觀念影響,是差序格局下的縮影,她們固然有自身責任,也有身不由己的宿命。可是到了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溺愛依然是中國人社會的典型特徵,10年前内地的「李天一事件」和「我爸是李剛」正是明顯例子。
作為國際城市,一河之隔的香港也不遑多讓,醖釀出自理能力、情緒控制和抗逆能力均低的「三低港孩」。具40多年教學經驗的喇沙小學前校長梁周嘉平,退休前接受訪問,直言港孩問題源於父母缺乏耐性,過度保護。她建議父母與其勉強子女「十項全能」,倒不如豐富他們的生活經驗,培養個人自理能力,子女才能真正成材。
除了「三低」問題,港式溺愛還有另一特色:諉過他人和推卸責任,具體表現就是事無大小,缺乏理據,甚至強詞奪理的投訴文化。此風所及,孩子在學校裏有任何問題,上至學業成績,下至生活條理,某類家長想當然地將責任指向校方和教師。
香港教聯會於2016年的調查研究發現,約七成教師反映家長在投訴過程中態度、語氣欠佳,六成教師指家長「提出對學校不合理的要求」及「將本來屬於家庭的責任推給學校」,僅一半教師表示有信心處理家長投訴。該研究亦指出直資學校的投訴情況最為嚴重,原因與中產家長教育水平較高,更多意見有關。
例如學校規定不准佩戴耳環,任職律師的家長卻以人權為由,要求學校允許女兒戴耳環。調查亦顯示,促成家長投訴增多原因眾多,包括以消費者心態看待教育(70%)、過度重視自身權利(68%),以及社會缺乏尊師風氣(59%)。
此風所及,造成諸般不良後果,尤其打擊老師的士氣。由於老師動輒得咎,難以適從,亦影響教學工作,更未必得到校方的理解和支援,寒蟬效應之下,最常見的結果就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漸漸失去本來的熱情和愛心,影響教學素質,更難以因材施教,如此惡性循環,結局如何?誰又是最大的受害者?
筆者朋友曾有一個親身體驗,令人印象深刻。好幾年前,他的兒子及同學代表學校參加某團體設計比賽,最終得了季軍。有位同學仔失望哭泣,而家長的安撫方式是,「阿仔,唔係你嘅錯,你做得好好,係評判偏心作弊,好唔公平。」然後跟身邊家長說,「有無搞錯,咁樣小朋友會有陰影啊嘛,一定要投訴!」接着就開始了此起彼伏的熱烈討論。
那個孩子一邊抹着眼淚,一邊看着母親喋喋不休、怨天尤人。大人的話,他全都聽得清清楚楚。
柳宗元在《種樹郭橐駝傳》中說得深刻,「雖曰愛之,其實害之;雖曰愛之,其實仇之」,道出過度關心和干涉,終致適得其反、自食其果的道理。現代社會競爭激烈,人人身不由己,難免彷徨焦慮,作為家長,確實也不容易。但我們在費盡心思,全力培育下一代的同時,能否偶爾將目光從孩子身上移開,看看這個世界,一起去想想,想想我們是否忽視了什麽?又缺乏了什麽?最終又想得到什麽?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經修繕後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