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個月,青少年在參與政治訴求活動中的負面行為,從街頭走進校園,向來沉默的一群,也高調的說「香港的教育病了。」人們在看到大學生在畢業禮時的缺德行為,跟校長對話時的灑溪錢,斥之以「狗」的凶狠神態,禮崩樂壞的情況,在質疑大學老師為何會教出如此學生的同時,也慨歎香港的品德教育的不濟。筆者在思考為什麼品德教育會如此不濟的時候,卻發現了我們常掛在教育工作者口中的五育,全都不濟,當中除德育外,美育也是一樣。
五育,據筆者了解,最先見於蔡元培先生於1912年2月以南京臨時政府教育總長身份發表的《對於教育方針的意見》這一份國民教育的重要文獻。這份文獻指出民國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健全人格的民國國民。文件力主五育並舉之全人教育。蔡元培先生以教育總長的身份,提出「五育」的教育方針,是脫離政治、超越現象的世界觀教育和美育教育。台灣政府,也於1979年正式立法,將美育與德智體群合為五育,成為國民教育的主要部分。
教育局沒有以美育為主的課程指引
對於五育,香港教育局的網頁有這樣的一段文字:「學校亦應設定合理的教育目標並提供合適的學習環境,一方面讓學生在「德、智、體、群、美」五育方面得到均衡的發展,另一方面培養學生做個負責任的公民。」雖然教育局提出「讓學生在「德、智、體、群、美」五育方面得到均衡的發展」及「培養學生做個負責任的公民」,可在過去五個月的社會動盪中,學生的行為,完全反映出五育的失敗。當中「美育」的失敗,原因甚多,其中一個最基本的原因,是老師對「美育」的理解不足。這也難怪老師,翻查教育局的課程文件中,只有德育及公民教育的課程指引,沒有以美育為主的課程指引,這顯示教育局對五育認知不足的同時,也不重視美育。
據教育局的課程設計,香港的美育教育,主要落戶在藝術教育的課程內,據《藝術教育課程指引》(2017),「藝術教育是培養學生美感觸覺的關鍵,亦是全人發展的五種基要學習經驗之一」,然而,課程的主要內容卻是視覺藝術與音樂。此兩項課程的主要目標是培育學生的對藝術作品的感受力、鑒賞力和創造力。筆者覺得這是狹義的美育教育。廣義的美育並不全是在美感的觸覺。美育的目標,最重要的是美化人身、樹立孩子對美的理想、發展美的品格、培育美的人格,是故美育的最終目標是培育孩子的人格美與心靈美。基於此,美育該與德育相輔而行,德育重視培育孩子的品德和品行,這只是外在的行為要求。老師在進行德育課時,可以教條式或舉例式進行教學,讓孩子知道「該做什麼」和「怎樣做」,然而,若我們要孩子在「做什麼」時「知其然」,而又要他們「知其所以然」,那就要美育教育了,這是「內化於心」的教育。以美育輔德育,才能穩固品德及人生的根基。舉個例子,若老師教學生要做個孝順的孩子,只告訴他們怎麼樣行孝,卻沒有引導學生感受到行孝之美,體會到行孝是人格的美,結果是學生只是「今之孝子」,是把父母當作「犬馬」之孝子。
對於如何施行美育,若以蔡元培先生的「美育者,應用美學理論於教育,以陶養感情為目的者也」的理論,美育教育施行框架,大概是:
培養→體驗→感受→理解→創造→享受
想起過去幾個月的動亂,回思蔡元培先生在《美育與人生》中的「很多時候,為美而獻身,比為麵包而活着更加幸福。當每一個公民都擁有發掘美好的眼睛與心靈,擁有完善的性格、更富情趣的人生和更高的精神境界,不僅是個人之福,也是國家之幸。」
筆者期望香港的動盪能早日雨過天晴,更期望教育局能積極支援學校具體而實際的貫徹五育教育,特別是美育,不要到出事後才說:「推德育教育時課時比例有疏忽,未來多做德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