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原題為〈時務報與清末維新運動的發展〉,載《新亞書院歷史系系刊》第2期(1972年),頁61─73。本社將分三篇刊出,以下為第二篇。
《時務報》推動一個新思潮的流行
由《中外紀聞》到《時務報》的出版,表現了維新人士的一大進步與維新運動的迅速擴展。前者之目標僅為京師的朝士大夫,認定「變法本原,非自京師始,非自王公大臣始不可。」(註1)而後者則已將對欠擴大至全國上下的知識階層。
就質量言,《時務報》在當時社會中,足有能力推動一個新思潮的流行。其內容相當可觀,分論說、諭摺、京外近事、域外報譚等;第2冊起,域外報譯分為西文報譯、路透電音,後又增加法文、俄文、日文等報譯,佔一半以上的篇幅,(註2)外附各地學規和章程。在當時對於世界局勢進展仍然毫無所知的情況下,實在是新學人士汲取新知識的一大泉源。每期所載的一兩篇論說,為全刊精華,特別受到讀者的歡迎。
報館人選,汪康年任總理負責各種事務兼外間應酬,梁啟超為總撰述負責報中文字,因事繁不能按期執筆,延請麥孟華(孺博)為輔佐,其後則徐勤(君勉)、歐榘甲(雲樵)繼之,章炳麟(太炎)亦一度任編輯,由於跟梁氏意見不合,自行告退。(註3)章氏釋曰:「梁卓如等倡言孔教,余甚非之。時新學初興,為政論者輒以算術物理與政事並為一談。余每立異,謂技與政非一術,卓如輩本未涉此,而好援其術語以附政論,余以為科學新樣耳。」(註4)
擔任外報譯事者,英文方面先後有張坤德(少堂)、李維格(一琴)、曾廣銓(敬貽);法文有郭家驥(秋坪),俄文有劉崇惠(荔生)、李家鏊(蘭舟),上三人均為館外譯員,不能常有譯稿,最後乃以潘彥(士裘)專任法文報譯。在報館中始終其事者,只有日文譯員古成貞吉(坦堂)一人而已。
維新人士組織學會及創辦報刊,其目的第一在介紹西方資產社會的富強,揭露中國當前局勢的危急,探討二者的原因,從而指出變法維新的必要性。第二,藉此團結朝野的知識分子,以造成改革社會國家的力量。《時務報》刊行後,對於前者的實現達到很大的成效;至於不能造成一股強大力量的緣由,自政治形勢、社會環境、維新派的內部以至報館本身,千頭萬緒,留待下文分析。
《時務報》的內容「率以變法圖強為宗旨,蓋至是而吾國始有論政之雜誌。」(註5)梁啟超〈變法通議〉在報上分期刊載,「批判新政,而救敝之法,歸於廢科舉、興學校。」(註6)議論清明,氣勢磅礡,文體新穎,而又通暢感人,故此「名重一時,士大夫愛其語言筆札之妙,爭禮之下。自通都大邑,下至僻壤窮陬,無不知有新會梁氏者。」(註7)其初享盛名,至以康、梁並稱,實自此時期開始。(註8)梁氏之能夠成為清末民初的時代驕子及其在輿論界中的地位,不能不說與《時務報》有重要的關係。
雖然,「閱旬報者,則士大夫讀書之人為多,而下焉者或病其文字之艱深。」(註9)梁氏主編報事時,全本報章均歸其潤色及複校,「字字經目經心」,(註10)且所載各文大抵亦流暢易讀,一新時人耳目。(註11)這種文章的體裁,不但使維新思想得到較普及的傳播,亦觸發了此後的文學改革運動。歸納起來,梁氏文字的富有力量,是《時務報》受到廣泛歡迎的基本因素。
倡議新學的各省督撫大員的支持及推薦,更助長了《時務報》的風行。鄂督張之洞飭令全省官銷,並訂280份按期發給各書院,稱讚「該報識見正大,議論切要,……實為中國創始第一種有益之報。」(註12)湘撫陳寶箴購報分發全省各書院,其事札稱:
上海設有時務報館,月出三冊,論議極為明通,所譯西報,尤多關繫。其激發志意,有益於諸生者,誠非淺鮮。湘省人材蔚興,富使不媿通材,周知四國,自應廣為流布,以開風氣而擴見聞。……傳肄業諸生,得以次第傳觀,悉心推究。(註13)
有兩點應予說明:
(一)正如前文所述,《時務報》的內容受到極大的重視;
(二)湖南新政運動是參戌百日維新的前導,(註14)而《時務報》於湖南新政思想事業的開啟,無形中助了一臂之力。
《時務報》的言論
《時務報》所載論說,大率以維新救國為宗旨,篇幅雖然不多,卻最受重視。綜合各冊,梁啟超的文章最多,幾佔半數以上;汪康年、麥孟華次之,徐勤、章炳麟、歐榘甲等則僅撰數文。汪、梁是清末言論界的兩巨擘,其事業皆由是報開始,鼓吹維新思想至力;當報館開創時,負責諸人均頗年輕;汪氏37歲,梁氏只24歲而已。
維新運動的思想指導者是康有為,他是清代常州經今文學派出身,承繼龔自珍、魏源等以經術論政之遺風,衍公羊家「通三統」、「張三世」諸義為其變法維新思理論之張本。戊戌前梁啟超的思想大致不出其師的範疇。他在《時務報》上發表的言論以〈變法通議〉為代表,此外如第1冊〈論報館有益於國事〉、第6冊〈論加稅〉、第7冊〈西書提要農學說敘〉、第8冊〈西學書目表序例〉、第9冊〈論中國積弱由於防弊〉、第10冊〈古議院考〉、第26冊〈說群自序〉、第41冊〈論君政民政相嬗之理〉等等,比較有系統而詳盡地宣傳維新變法的理論,林志鈞編《飲冰室文集》之一、之二所收,絕大部分均曾在報上刊登。
在《時務報》以前,宣揚政治思想的文字,只是印成專書,流傳不夠迅速及廣泛;〈變法通議〉分期刊載報中,影響範圍較廣,且成為此一時期維新分子政治主張的代表。該文根據進化論的觀點,闡述自然界中一切事物均不斷地在變化,而人類社會中亦無一成不變的制度,由是說明不變之害及變法自強之理。全文主旨,認為「變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興,在開學校;學校之立,在變科舉;而一切要其大成,在變官制。」(註15)從而強調上述主張,為「立國之元氣,致強之本原。」
梁氏思想的大原則,乃在原有社會制度中進行逐漸的改革,是以其理想政制,即為英國式的君主立憲制度。〈古議院考〉極力歌頌西方國家議會政治的理論,認為其所以富強,主要是由於設有議院。「君權與民權合,則情易通;議法與行法分,則事易成。二者斯強矣。」(註16)復提出在中國設立議院的主張,對滿清專制政體無疑是一大打擊。他惟恐守舊分子的反對,故極力引證古聖先王所創設的制度中已具有議院的精神實質。
他雖推崇議院制度,卻認為「凡國必風氣已開,文學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設議院。今日而開議院,取亂之道也。」(註17)可見其思想本質實在十分緩和。
我們不難觀察到梁氏思想的重點,在於替國家培養具有新知識、新思想的士人階級與政府官吏,而不在直接提高全體國民的知識水平;他強調中學西學並重,目的亦在求治理天下的方法。士大夫階級在當時社會中有巨大的影響力,維新分子從上層社會着手以貫徹其變法的理想,雖予後人以一可議之處,但在那環境下誠是極自然的做法。
而且,梁啟超在近代中國思想史中,實居於一個新時代的啟蒙者的地位,其思想學術的價值在其開闢門徑,及其所予人的啟發和影響。(註18)
《時務報》的變質
《時務報》刊行不久,諸人已漸有摩擦發生。〈變法通議〉抨擊清廷粃政,引起張之洞的不滿;張氏居贊助人的地位,而汪康年又嘗為其幕僚,故對報事屢加干涉。(註19)梁氏後來回憶說:
其經費則張文襄〔之洞〕與有力焉,而數月後,文襄以報中多言民權,干涉甚烈。其時鄙人之與文襄,殆如僱傭者與資本家之關係,年少氣盛,衝突愈積愈甚。(註20)
因此,梁氏遂於光緒二十三年十月(1897年11月)離開上海,前往湖南長沙擔任時務學堂總教習,報事由汪康年一人主持。梁氏復稱「脫離報館關係者數月,《時務報》雖存在,已非復前此之精神矣。」(註21)未免略有誇張,但表示出這時的《時務報》,已非康、梁等人理想中的報刊。
汪康年在《時務報》上發表的論說凡十餘篇,如第4冊〈中國自強策〉、第9冊〈論中國參用民權之利益〉、第11冊〈論今日中國當以知懼知恥為本〉、第12冊〈以愛力轉國運說〉、第13冊〈論中國求富強宜籌易行之法〉、第14冊〈商戰論〉、第47冊及52冊〈論華民宜速籌自相保護之法〉、第52冊〈論膠州被佔事〉,輯為〈時務報論說彙編〉(《汪穰卿先生遺文》第1卷)。
〈中國自強策〉力言「至今日而欲力反數千年之積弊,以求與西人相角,亦惟曰復民權、崇公理而已。……尚創作而賤安閒,尚改變而賤守常;以能開利源為能,以能創新學為優,民性必求其宣達,士氣必求其振奮。昔之不使民與國事者,今必與之共治;昔之使民安於愚弱者,今必使之極其明強。」如此則非立議院不可,其辦理之法是「使士民之明秀者,互相舉為議員,使至京入議院;而使中外大員,自三品以上,俱入上議院。議院既立,則立相以總內外之務。」(註22)
汪氏平素持論,「對於朝野上下,苦口危言,日以救亡團存之策相勸告。」(註23)他不贊成激烈的行動,認為天下大器破壤容易而建設難,故反對輕言破壞的主張。
對於民權思想,在當時他是倡議最力的人:
夫天下之權勢,出於一則弱,出於億兆則強,此理之斷斷然者。且夫群各行省之人,而使謀事則氣聚,否則散;使士商氓庶,皆得慮國之危難則民智,否則愚。然則反散為聚,反愚為智,非用民權不可。(註24)
梁啟超雖「亦時時發民權論,但微引其緒,未敢昌言。」(註25)其實他此時的民族民權觀念尚在萌芽階段,要到長沙時務學堂之後,才真正揭櫫民權革命。
梁、汪二人的論說,足以代表《時務報》的中心主旨。汪氏言論雖較迂緩,但在清末維新派中另樹一幟,與梁氏積極變法的主張不同,而影響力也不弱。
此外,麥孟華有〈民義〉,分在第26、28、30冊及第34冊刊登,如他在第21冊〈論中國宜尊君權抑民權〉、第22冊及第24冊〈論中國變法必自官制始〉、第32冊〈尊俠篇〉及第40冊〈論中國會匪宜設法安置〉等,尚缺乏有系統的論述。
章炳麟的文字,只有第18冊〈論亞洲直自為唇齒〉與第19冊〈論學會有大益於黃人亟宜保護〉兩篇。歐榘甲有〈論大地各國變法皆由民起〉、〈日本高等師範學校章程敘〉,均載第50冊。徐勤在第42、44、46、48冊連續發表〈中國除害議〉,攻擊科舉八股。梁鼎芬秉承張之洞的意思,致信汪康年,謂「徐文太悍,直詆南皮,何以聽之。」(註26)徐勤的文章還未載完,但從此就沒有繼續刊登。
註1:康有為《康南海自編年譜》,光緒二十一年五月條,頁33。
註2:英文方面,主要摘譯《倫敦東方報》、《日本西字捷報》、《上海字林西報》,此外如《美國新民報》、《英國公論報》、《太晤士報》、《美國格致報》、《倫敦中國報》、《檳榔日日報》等。法文主要為《巴黎日報》,俄文則有《俄國東方報》、《俄字報》。日文報刊種類特多,如《東京日日報》、《經濟雜誌》、《日本新報》、《大阪朝日報》、《國民新報》、《時事報》、《讀賣新報》等等。
註3:參考《汪穰卿先生傳記》第2卷,頁12b─13a。錢仲聯〈黃公度先生年譜〉光緒二十二年丙申條,引《逸經雜誌》正先所撰〈黃公度〉云:「初公度未得任公,有人介紹章太炎。公度為文章,務取暢達,不苟為夸飾,太炎好用古語及澀字。太炎托人送文來,公度謂其文不合宣傳之用,退還之,太炎大恚,由是常詈公度。」(見《人境廬詩草箋注》,頁52。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實有不當處,因太炎之就任報事,時間蓋在梁啟超之後。
註4:章炳麟《太炎先生自定年譜》(香港:龍門書店重印本,1965年),光緒二十二年條,頁5─6。
註5:《汪穰卿先生傳記》第2卷,頁12a。
註6: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頁61─62。
註7:《戊戌履霜錄》第4卷,〈黨人列傳〉,頁5b。
註8:王照〈覆江翊雲兼謝丁文江書〉:「任公先在滬,每於《時務報》中代南海鼓吹,戊戌前南海已蜚聲海內,實任公文章之力也。」見《小航文存》第3卷,頁17a。文海影印本。
註9: 〈國聞報緣起〉,見《中國報學史》,頁145,附註。
註10:〈創辦時務報原委記〉,見《中國報學史》,頁137。
註11:李提摩太〈中國的維新運動〉,謂《時務報》「文章的格式,是介乎僅為少數學者所懂的古文及勞動者所能了解的俗語之間。」引自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戊戌變法》(三)(上海神州國光社,1957年),頁560。
註12:〈鄂督張飭行全省官銷時務報札〉,見《時務報》第6冊(1896年9月),頁9a。
註13:〈湘撫陳購時務報發給全省各書院札〉,見《時務報》第25冊(1897年5月),頁7。
註14:參閱王德昭〈黃遵憲與梁啟超〉一文,《新亞書院學術年刊》第11期(1969年),頁7─9。
註15:《變法通議》之2,〈論變法不知本原之害〉;《時務報》第3冊,頁2b。
註16:見《時務報》第10冊(1896年11月),頁3b。
註17:同上註,頁4b。
註18:參閱王德昭〈黎文生:梁啟超與近代中國思想〉(書評),《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第1卷(1968年),頁256。
註19:梁啟超在《變法通議》3之2,〈科舉〉一文中,責倭仁反對西學是「誤人家國」(《時務報》第8冊)。第10冊〈論學會〉,謂「學會之亡起於何也?曰國朝漢學家之罪,而紀昀為之魁也。」梁鼎芬、顧印愚有信致康年,以張之洞大怒,勸其加以檢討。
註20:同註13。
註21:同上註。
註22:見《時務報》第4冊(1896年9月),頁2。
註23:《汪穰卿先生傳記》第2卷,頁13上。
註24:汪康年〈論中國參用民權之利益〉,《時務報》第9冊(1896年10月),頁4b─5a。
註25: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林志鈞編《飲冰室專集》之34,頁62。
註26:見上海歷史文獻圖書館藏〈汪穰卿先生師友手札〉,轉引自湯志鈞《戊戌變法論叢》,頁233。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
《時務報》與戊戌維新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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